壹、古體詩
又稱“古詩”“古風”,格律自由,不拘對仗、平仄,押韻較寬,篇幅長短不限,句子有四言、五言、六言、七言體和雜言體。
包括唐以前各種形式的詩歌、楚辭、樂府詩。“歌”“歌行”“引”“曲”“呤”等古詩體裁的詩歌也屬古體詩。
二、近體詩
又稱今體詩或格律詩,是壹種講究平仄、對仗和押韻的漢族詩歌體裁,形成於唐代。句數、字數、平仄、押韻都有嚴格的限制。分絕句和律詩。
近體詩也叫今體詩,近體詩就是格律詩,所謂近體是相對於古體詩來說的。其實“格詩”還不同於“律詩”,格詩是指氣格高古的古體詩,但是後人把律詩直接就叫做“格律詩”了。
擴展資料
近體詩是在齊梁時代開始萌芽,而到初唐時期正式形成的壹種格律詩。它的特點是:
1、字數固定。近體詩包括律詩和絕句,律詩每首八句,絕句每首四句,句數都是限定的。也有“三韻律詩”,但很少見。
也有所謂“排律”,句數可超過八句,最多可多至壹百五六十韻(三百多句),但是句數都是偶數的。近體詩每句壹般是五言或七言,六言的很少見。所以,字數固定可以說是近體詩的壹個***同特點。
2、用韻嚴格。這指的是:壹首詩必須壹韻到底,中間不能換韻;壹首詩必須用同壹韻的字,不許出韻;壹般只用平聲韻。
3、講究平仄。
4、講究對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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