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地點:
西藏旅遊局駐各地的指定辦事機構,或者所在地的旅行社。(樓主要自由行,當然就直接到西藏旅遊局的辦事機構)。
所需資料:
辦證時需提供本人護照(或臺胞證)及來華簽證或復印件。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國籍、職業、供職機構、護照號碼及簽證種類和有效期。
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國籍、年齡、性別、職業、護照號碼)、進藏路線、大致遊程時間、旅行意向、聯系地址和電話等資料的提交,可以通過電話或傳真或E-mail。護照首頁和簽證的復印件的提供,可通過傳真或E-mail。
所需費用:
免費。
所需時間:
壹般會在2-4日內,得到入藏的有關確認手續。
在收到客人的護照和簽證復印件後通常可即刻簽出“外國人入藏旅遊批準函”。
西藏旅遊局相關機構特別說明:
雖然只需要3個工作日審核簽發入藏批準函,但考慮到與客人相關的機票、酒店、向導與車輛等旅遊事項的安排預定工作,請盡可能早壹些辦理申請手續,以便就入藏旅行線路、時間、地點等有關資料得到相應確認。
由成都、格爾木、重慶、西安等地進藏的客人,須憑進藏確認函原件購買進藏機票和車票。
由加德滿都入藏的客人,須憑進藏確認函在中國駐尼泊爾大使館取得簽證或加註並購買機票,辦理入境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