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他
這學期又多了壹門:physics(物理)!“啊?物理難不難的?”我們抱著這個疑問迎來新的老師--XX老師。很遺憾,我不知道他叫什麽,但:怎麽是個老頭
老頭好,經驗足。他的頭發打著轉,非常漂亮(pretty),他長方形的臉讓人想到“包涵”。他應該有五十來歲了!腰上赫然掛著個手機,嘿!還挺時髦!看來他是個通情達理、思想開放的人。……他好象不習慣我們這麽小的,而且我們很頑皮。所以,他總是翻白眼,咬耳朵;有時他給我們舉噪音、光汙染的例子,結合國際之間的知識(countries),讓我們覺得他見識廣、學識深(high)。
他講課時聲情並茂,壹會兒舉例,壹會兒做實驗。他說:“物理是要理解,動手做實驗,結合實際生活才能學好。”他有時看見男同學在轉書,他就問:“妳能告訴我,這轉書之中有什麽原理?”他有時脫下同學的眼鏡放在太陽光下,告訴我們這個是凸透鏡還是凹透鏡,那個同學是近視眼還是遠視眼。還有,他和我們壹起玩火……有時他太激動,竟然隨口說出壹句廣東話,翻譯成普通話就是:我告訴妳!有時班上太吵,他就暫停講課,去打架的地方當調停員,去說話的地方保持安靜。講到重點難點,就指手劃腳的津津有味的講,有時前面加上壹句:“聽壹下!重點來的!!!”因為在他的課上,他允許我們睡覺,允許我們說話。講練習時,他壹題題的講,他希望我們得到的不是答案,而是方法和道理。他最習慣說:“是AB的B!”(選擇題)或:“AB的A!”這常常令我們哄堂大笑,因為他太正確(yes)和有趣(interesting)了。
他對於生死,有科學的理解方法。講光年時,他說:“那顆星星的光芒是幾億年前發出來的,那時還沒有人類!”講紫外線時,他說:“人類把地球弄成這樣,將來是怎樣,我已經看不見了!可能 妳們也看不見!”不愧是搞科學工作的!思想也隨之是科學(science)的了!
這個又是老人又是小孩,雖是凡人但思想先進,又嚴謹又有趣的人集中了:pretty(漂亮),high(高深),yes(正確),science(科學),interesting(有趣),countries(國際),stsrt(我的物理啟蒙)[=phisics]的物理老師,我喜歡妳,祝福妳,記住妳!
2. 以我最喜歡的壹本書為題寫1000字作文找了半個小時 汗 希望妳喜歡!自己改改結尾! 我最喜歡的壹本書 我最喜歡的壹本書是法國大作家司湯達的《紅與黑》。
在學校的時候,代外國文學的老師經常提到這本書,並極力向我們推薦,可惜我當時沒有好好地看它,只是為了應付考試才匆匆地看了壹遍,沒看到多少東西。走出學校,我又壹次看了它,才體驗到了其中的秘密和老師的別有用心。
我真的喜歡上它了,無論我走到哪裏,它都是我最忠實的夥伴,都會陪伴在我的左右。 《紅與黑》是法國作家司湯達長篇小說的代表作,它講的是主人公於連的不懈奮鬥和最終失敗的歷程,從而揭露了貴族復辟和資產階級反復辟鬥爭的壹些本質。
小說對現實生活栩栩如生的描繪和細膩的心理描寫是最重要的藝術成就。 《紅與黑》的出版在法國並沒有引起什麽影響,而且遭遇了不折不扣地冷遇。
但是在毗鄰的德國和遙遠的俄羅斯卻立即引起了兩位文學天才的註目。歌德認為它是司湯達的“最好作品”,並稱贊作者的“周密的觀察和深刻的心理見解”;青年托爾斯泰“對他的勇氣產生了好感,有壹種親近之感”。
司湯達最相信自己作品的價值。他壹再聲稱:“我將在1880年為人理解”,“做壹個在1935年為人閱讀的作家”。
事實正如他所說的那樣,他真的被人們理解了,並有了專門研究其作品的研究機構。 我喜歡〈紅與黑〉並不主要是基於以上的原因。
主要是因為小說成功刻劃了主人公於連不怕困難勇於奮鬥的精神,這種精神使我十分地向往。說實話,我是壹個懦弱的人,膽小怕事,幹什麽都縮手縮腳,生怕得罪了人。
於連則不壹樣了,他的敢於直面現實、無所畏懼、不掘不撓的奮鬥精神令我佩服得五體投地,如果我要有他的十分之壹的精神,我現在也不會是這個樣子。 當然,有人說於連“道德的殘忍”,我承認,事實確實是這樣的,誰都不能否認。
但此時我看重的是他的不懈的奮鬥精神而不是他的道德和他的具體的行為對象。 於連是法國小鎮壹位木匠的兒子,他相貌標致,宛如纖弱的女子。
但在他那纖弱的軀體裏卻蘊含了高度的敏感、不屈不撓的意誌和超人的記憶力。他不滿於現狀,決心要幹壹翻大事,出人頭地,做人上人。
當時法國處於復辟和反復辟激烈鬥爭的動蕩年代,歷史為於連這壹代青年人提供了***同的處境:他們被出生和養育在英雄的年代,卻不得不在門第和金錢主宰的時代裏生活。在這樣的現實面前,青年們只有兩種選擇:反抗和逃避,再無路可走。
於連不像其它人那樣膽小怕事而追求“保證他生活的碌碌無為”,而是真面現實,追求“青年時代所有英雄的夢想”。他決心實現這些夢想,並和阻礙他達到目的社會展開了鬥爭 。
於連清楚地知道自己是壹個“可憐蟲”,“沒有保護人,也沒有錢”。但他就是不甘於自己的命,不信自己會比別人差壹等。
他聲稱“我出生低微、、、、但我並不卑賤”。到市長家的第壹句話是“我不當用人”,第壹個問題是“我和誰同桌吃飯呢”?他把市長的賞賜看作是壹種屈辱,還想和貴族進行壹次武器對等的戰鬥。
這些都體現了他對現實的不滿和野心。 於連敢於直面人生面對現實,固然充滿了英雄氣慨。
但他身上也時刻閃耀著壹種變通的光亮。他聲稱“不能墮落到和仆人壹起吃飯,我的父親會強迫我。
寧可死”。但是,“為了能夠飛黃騰達,比這再困難的事他都能去做”。
如他想由教會的路向上爬,他明明對《新約》和論教皇》都同樣不相信,卻把它們稱為我們所有人的行為準則。於連的這壹點也是非常值得我們學習的,人要學會變通,作人不能太實在了,那樣會吃虧的我深有體會。
(我不是要人們去作違心的事呀 司湯達說“我認為我是為最高級的社會和最漂亮的女人而生的,我強烈地盼望這兩種東西,而且配得上他們 。”“偉大的熱情能戰勝壹切,因此,我可以說壹個人只要強烈地堅持不懈的追求,他就能達到目的。”
司湯達將這兩句話交給了於連,於連是這樣想的,也是這樣做的,也有了滿意的結果。這都在於他的不懈的努力。
我真的想有於連的十分之壹的這種精神。 其次是它的心理描寫,泰納贊譽司湯達是“古往今來最偉大的心理的學家”。
確實是這樣的,司湯達不僅看透了人物的心靈,而且看到他們行動和感覺的心理法則。如於連收到瑪特爾小姐的挑釁似的求愛時而產生的壹系列細微而激烈的心理活動:歡樂、自豪、又仿徨、自疚;興奮、惋惜又警覺、懷疑。
洋洋數千言是傳統心理描寫的經典片段。再如月夜偷情壹段中於連在月明星稀之夜第壹次爬進瑪特爾小姐房間前後的心情,從猶豫、懷疑到激動、自傲,栩栩如生。
顯示了司湯達心理描寫的卓越技巧。
3. 1000字作文《我喜歡》我最喜歡的動物——蜜蜂
大家壹定覺得奇怪,我怎麽會喜歡螫人的蜜蜂呢?因為蜜蜂非常勤勞、聰明,是非常值得欠人類學習的好榜樣。
蜜蜂是非常勤勞的。每只工蜂每天都要“訪問”上千朵花,傳授花粉,提高作物的產量和質量,還幫人類“生產”了食物哩。
蜜蜂是非常智慧的。它們的工蜂用腹部的“蠟腺”分泌出的蠟來築成六邊形的巢,是不是“小小建築師”?它們還是“舞蹈家”,它們會跳“8字舞”和“圓圈舞”,這兩種舞蹈會給其它的蜂“引路”,8字舞告訴蜜蜂蜂巢遠處有個食物源,跳舞的蜜蜂舞出壹個“8”字,在中間擺動著身體:(1)如果跳舞的蜂垂直擺動身體,其它蜂就會向著太陽飛去;(2)如果跳舞的蜂向左擺動身體,其它蜂就會向太陽的左邊飛去;(3)如果跳舞的蜂向右擺動身體,其它蜂就會向太陽的右邊飛去。圓圈舞告訴蜜蜂蜂巢附近有食物源,跳舞的蜂跳出壹個“8”字,在中間擺動著身體:(1)如果跳舞的蜂垂直擺動身體,其它蜂就會向著太陽飛去;(2)如果跳舞的蜂向左擺動身體,其它蜂就會向太陽的左邊飛去;(3)如果跳舞的蜂向右擺動身體,其它蜂就會向太陽的右邊飛去。圓圈舞告訴蜜蜂蜂巢附近有食物源,跳舞的蜂跳出壹個圓圈就飛走了,其它的蜂圍繞蜂巢轉圈,直到找到那些花——食物源。
壹個蜜蜂的家是有分工又有合作的和諧大家庭。壹個蜂巢裏約有6000只蜂,:壹只蜂王產卵,每天約產1500個;剩下的蜂少數是雄蜂,雄蜂負責跟蜂王交配,交配後立即死亡;其余就都是工蜂了,她們負責蜂巢裏的所有工作,站崗、放哨、打掃衛生、築巢、采花粉、釀蜜、用自己分泌的“王漿”飼餵蜂王、用蜂蜜餵養蜂仔。它們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和諧相處,為這個家庭的繁榮***同努力。
我喜歡的蜜蜂真棒!如果我們班像蜜蜂壹樣,我們班壹定會是最出色的“蜜蜂班”!
圓圈就飛走了,其它的蜂圍繞蜂巢轉圈,直到找到那些花——食物源。
4. 我最喜歡的我最喜歡的人
我喜歡許許多的人,因為他們都十分的了不起。
我最喜歡的外國文人文就是莫泊桑
莫泊桑1850年8月5日生於法國西北部諾曼底省的壹個沒落貴族家庭。母親出身並非名門望族,但是殷實的資產階級家庭,聰慧絕倫、溫文爾雅,通曉四、五種外語,酷愛文學藝術,與福樓拜是莫逆之交。莫泊桑出生不久,父母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莫泊桑跟隨母親,在母親身邊度過了幸福的童年。10歲時,莫泊桑就開始聽母親為他朗讀莎翁的作品。莫泊桑不少短篇都是母親為他提供的題材,即便在他成名以後,母親仍是他的忠實的讀者和直言不諱的批評者。
莫泊桑的父親偷香竊玉、窮奢極侈,侵吞母親的財產,以致造成父母間關系的最後決裂。這就是莫泊桑日後寫了大量以父母離異而造成家庭悲劇為題材的短篇小說的原因。
13歲時母親將他送進壹所教會學校。但沒多久便因為寫了壹首愛情小詩,使學校當局認為他無心向學、桀傲不馴而將他除名。當年莫泊桑進入魯昂的高乃依中學,在這他的文學修養得到了長足的進步。著名詩人和戲劇家路易.布耶成了他的導師,布耶欣賞他的壹首詩歌:“人的生命有如船在海上駛過的水痕,慢慢兒遠、慢慢兒淡。”另壹位嚴師則是福樓拜。福樓拜著力培養莫泊桑力透紙背的文筆,洞察事理的眼力以及剴切中理的遣詞造句的能力。這位大師告誡他:“不論壹個作家要描寫的東西是什麽,只有壹個詞可供他使用,用壹個動詞要使對象生動,壹個形容詞要使對象的性質鮮明。因此就得去尋找,直到找到了這個詞,這個動詞和形容詞,而決不要滿足於差不多。”這兩位嚴師把莫泊桑的學步之作統統當做廢紙,禁止他發表。中學畢業前,布耶過世,莫泊桑與福樓拜相處默契,成了忘年交。
1869年莫泊桑通過中學會考進入巴黎大學法學院攻讀法律。這壹時期莫泊桑查閱了形形 *** 的案例,這些案例也為他的文學創作提供了大量素材。
可惜不到壹年時間,普法戰爭爆發,莫泊桑受愛國主義感染,手持獵槍深入密林展開遊擊活動。時間雖短,但是印象深刻,此後,他創作了大量以普法戰爭為題材的作品。在他壹系列描寫普法戰爭的小說中,充分地反映了資產階級的軟弱無能,占領軍 *** 的荒唐行為以及壹些“殘忍”的農民的英雄壯舉。他認為這壹切都可以歸結到壹個滑稽可笑的世界恐怖上去。
從1872年起,莫泊桑定居巴黎,為了謀生,先後在海軍部和教育部任職,長達數十年,這些經歷使他對小職員的生活狀況和精神境界有了深刻的認識,成為他日後創作的重要主題。
1874年,莫泊桑在巴黎福樓拜的寓所結識了左拉。後來又通過福樓拜的介紹結識了屠格涅夫。屠格涅夫曾替莫泊桑審讀手稿,並鼓勵他閱讀俄國作家的名著。
1875年,25歲的莫泊桑首次發表小說《人手模型》,殺人犯的手做成的模型竟復活了,而且重又圖謀不軌,最後“斷手再植”方才平靜下來。這篇小說受到福樓拜的批評,告誡莫泊桑不要向壁虛造,而要立足於生活。
1876年左拉、莫泊桑、阿萊克西等人成立了自然主義文學集團,文學史是稱其為梅塘集團。莫泊桑倡議每人以普法戰爭為題材寫壹篇小說,1880年結集出版,是為《梅塘之夜》。莫泊桑的成名作《羊脂球》即在其中。這是他公開發表的第壹篇重要小說,壹舉成名。他的文學生涯自此開始。
莫泊桑的傳世佳作大多是在1880-1890這十年間創作的。莫泊桑自1880年起偏頭痛的發作日趨頻繁,右眼的調節功能全部喪失,心跳紊亂,再加上他放浪形骸,因而宿命論和悲觀主義情緒屢見不鮮。自1885年後,他轉向長篇小說的創作,六部中除了《壹生》外,其他五部都是這個時期的創作。
到了80年代末期,由於莫泊桑思想上陰郁苦悶與絕望情緒的加強,以及法國文學藝術中頹廢傾向對他的影響,不僅他的作品中的批判力量銳減,而且他觀察研究社會現象的興趣也日趨淡薄。他變得越來越內向。因此,社會的主題消失不見了,而人的內心世界、人的心理現象乃至病態心理成了他作品中的主要內容,如《皮埃爾和若望》、《我們的心》。
在此以後,莫泊桑除了原有的諸種疾病外,神經分裂癥漸漸惡化。1891年病情急轉直下,求生的欲望使他四處求醫,但又繼續迷戀於放浪的生活。1892年1月2日,莫泊桑自殺未遂,漸漸失去康復的信心。五天後他被送入精神病院。1893年與世長辭,年僅43歲。左拉致悼詞,預言莫泊桑的作品將不朽,將“是未來世紀的小學生們當做無懈可擊的完美的典範口口相傳”的故事。
我十分欣賞莫泊桑的作品,所以我喜歡他。
5. 我的愛好作文 1000字作文自從我上小學之後,我就喜歡上了許多課余活動。其中,讓我最癡迷的要數畫畫了。
畫畫這活動,別提有多吸引人了!只要壹到美術課,我就來勁了。畫什麽藍天白雲啦,月亮星星啦,翠竹樹木啦,人物卡通畫啦等等,都會勾起我極大的興趣。
我畫畫時,會那麽專註,那麽入神,什麽事都不會使我分心。有壹次,我正在臨摹美術書上的卡通畫――“孫悟空”,為了畫好孫悟空的壹只手,我花了好長時間。第壹次我畫的手又胖又短,第二次我畫的手是又瘦又長,第三次我下決心壹定要畫好它。可這時,已到吃午飯的時間了,媽媽好幾次催我吃飯,我卻是左耳進,右耳出,嘴上答應,手上的畫筆卻放不下。直到把“手”畫好了,我自己認為滿意了,才放下了畫筆。
我在家裏還集了壹本《畫的天地》,裏面珍藏著我從小學壹年級至今的“大作”:有蠟筆畫,鉛筆畫,水彩畫,還有漫畫……每當心裏空蕩的時候,我就會去翻翻畫冊,看著自己的畫從色彩的單調到豐富,從線條的稚嫩到雄渾,從畫的內容的簡單到富有意義,我會越看越喜歡,還會充滿壹種美好的幻想:我還要畫更多更豐富的畫,充實到我的畫冊裏去,讓我的畫沖出校園,走向全國,走向世界,為祖國贏得榮譽。
我喜歡畫畫。畫畫,豐富了我的課余生活,為我增添了無窮的樂趣!
自從我上小學之後,我就喜歡上了許多課余活動。其中,讓我最癡迷的要數畫畫了。
畫畫這活動,別提有多吸引人了!只要壹到美術課,我就來勁了。畫什麽藍天白雲啦,月亮星星啦,翠竹樹木啦,人物卡通畫啦等等,都會勾起我極大的興趣。
我畫畫時,會那麽專註,那麽入神,什麽事都不會使我分心。有壹次,我正在臨摹美術書上的卡通畫――“孫悟空”,為了畫好孫悟空的壹只手,我花了好長時間。第壹次我畫的手又胖又短,第二次我畫的手是又瘦又長,第三次我下決心壹定要畫好它。可這時,已到吃午飯的時間了,媽媽好幾次催我吃飯,我卻是左耳進,右耳出,嘴上答應,手上的畫筆卻放不下。直到把“手”畫好了,我自己認為滿意了,才放下了畫筆。
我在家裏還集了壹本《畫的天地》,裏面珍藏著我從小學壹年級至今的“大作”:有蠟筆畫,鉛筆畫,水彩畫,還有漫畫……每當心裏空蕩的時候,我就會去翻翻畫冊,看著自己的畫從色彩的單調到豐富,從線條的稚嫩到雄渾,從畫的內容的簡單到富有意義,我會越看越喜歡,還會充滿壹種美好的幻想:我還要畫更多更豐富的畫,充實到我的畫冊裏去,讓我的畫沖出校園,走向全國,走向世界,為祖國贏得榮譽。
我喜歡畫畫。畫畫,豐富了我的課余生活,為我增添了無窮的樂趣!
6. 我最喜歡的什麽1000字作文我最喜歡的壹個季節——秋天
有的同學喜歡鳥語花香、春暖花開的春天,有的同學喜歡百花盛開、驕陽似火的夏天,有的同學喜歡天寒地凍、大學繽紛的秋天,相信有的同學也和我壹樣喜歡的季節都是果實累累、瓜果飄香、秋高氣爽———的秋天。
秋姐姐揮了壹下手中的魔法棒,把秋天打扮的絢麗多彩。
金色的秋天是壹個收獲的季節,看呀!那邊的果園裏的蘋果又大又紅,像壹盞盞小燈籠似的掛滿了枝頭。那黃澄澄的大鴨梨把枝頭都壓彎了腰,像壹個個寶葫蘆壹樣惹人喜愛。葡萄架上的那壹串串葡萄也不甘示弱,像珍珠瑪瑙壹般,讓人看了之後就會垂涎三尺。
金秋是豐收的季節,田野裏的高粱紅彤彤的,像壹個個做錯了事的小姑娘似的。那膽小的玉米妹妹躲在千屋小被裏,聽到了外面的歡笑聲,忍不住把小腦袋探了出來。大豆媽媽笑得裂開了嘴,頑皮的豆寶寶他們也急著欣賞這美麗的金秋美景……
金秋是花的季節,妳看!盡管許多花兒都雕謝了,但月季花任然露著甜甜的微笑,耐寒傲霜的菊花才剛剛開放。菊花雖然沒有牡丹那樣富貴,也沒有玫瑰那樣芬芳,但它是秋天的象征。瞧!那黃的似金、紅的似火、白的似雪、粉的似霞的菊花,競相開放。那壹串紅也不甘示弱,分分開出紅紅的花,遠遠望去,好像壹團熊熊火焰燃燒的火把那邊的銀杏樹上面的樹葉被風壹吹,就像壹只只蝴蝶在空中翩翩起舞。
秋天,妳象征著成熟,意味著收獲,妳也是花草樹木的演唱會個主持人。我迷戀妳呀秋,我贊美妳呀秋,妳給我帶來了無窮的樂趣,讓我的生活充滿了歡樂。
7. 我喜歡的書壹千字左右我喜歡的書作文:
我有壹本《格林童話》,我很喜歡它。它的封面是壹幅描寫春天美麗風景的圖畫,畫面上有綠樹和綠油油的草地,以及連綿起伏的群山,就像壹片綠色的海洋。
這本書上每個字都加註了拼音,而且每篇故事都配有精美的插圖,以便讀者小朋友可以壹邊讀壹邊聯想,在輕松自然的狀態下更加直觀地體味故事情節的奧妙,從而更好地吸收書中的知識哲理。
這本書上收錄有很多著名的童話故事,如:《青蛙王子》、《白雪公主》、《灰姑娘》、《小紅帽》等等。其中我最喜歡的是《白雪公主》,主要講的是壹個美麗的公主和七個可愛的小矮人如何逃脫公主那惡毒後母的陷害,尋找幸福生活的故事。
這本書告訴了我們許多做人的道理,給我帶來了很多樂趣,幫助我增長了見識,我非常喜歡它。
8. 我愛寫字的作文怎麽寫 400字我最愛寫字了!奶奶家墻壁上的字都是我寫的呢!什麽“光明牛奶”啦,“1、2、3、4”啦……全是我寫的。
每當我不開心時,都會寫字,而且還是幾頁幾頁的寫呢!寫久了,不開心的事都拋到了九霄雲外去了。這樣既可以把不開心的事忘掉,又可以把字練好,還可以加深記憶,真是壹舉多得!
我愛寫很多種字呢!有中文、阿拉伯數字,還有英文。
“中文是壹種含有多種學問的字。”我是在電視上聽外國人說的。我愛寫中文的原因是因為它的結構復雜,可讓我去研究怎樣寫好每壹筆、每壹劃,讓大家覺得看著它很舒服。
阿拉伯數字雖然筆畫簡單,但是它是世上通用的數字。
英文非常好寫,可粗心的人就會寫錯,所以寫時要註意。
我就愛寫字,寫字就是我的愛好。寫字是我生活中快樂的壹部分。
9. 以“喜歡”為話題的壹千字作文我最喜歡的-----牽牛花
迢迢牽牛星,皎皎河漢女;纖纖擢素手,紮紮弄機杼。
終日不成章,泣涕零如雨;河漢清且淺,相去復幾許?
盈盈壹水間,脈脈不得語。
小時候媽媽講牛郎與織女的故事時總會吟起這首《迢迢牽牛星》.也順便告訴了我代表愛情永固的壹種花.那就是:牽牛花.雖然我還小.那種淒淒切切兩地相思,愁昔滿懷的悲涼況味我無法體會。但卻導致了我長大後深深地喜歡上牽牛花呢……
印象中.每年的這個季節.高速公路兩旁的許多矮矮的樹上總是爬滿了牽牛花.
紅、白、藍、紫的顏色都有哦.在綠綠的樹葉印襯下總會讓坐在車上的我們驚呼.我們無聊時.爸爸就會載著我們漫無目地的開著.其實就是為了看路邊那美麗非凡的數不清的牽牛花朵朵爭相競艷……
也許很多人喜歡的是高貴的蓮花和百合.也或許是熱情的玫瑰和典雅的牡丹.但我卻依舊喜歡那生性強健,對環境適應力強的牽牛花,那花冠像漏鬥形.長得和喇叭壹樣的牽牛花.
我最喜歡的壹個朋友
我最喜歡的壹個朋友他的名字叫xxx.但我們全家人都叫他警察.那是我們專屬的綽號哦.
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們全家人最好的朋友.
警察他很聰明也很幽默,有非常好的壹副脾氣,有壹顆包容、善良的心,和他在壹起的時候.我總覺得特別的開心和安心
他的外表雖然不怎麼出色.又黑又非常的胖.但不知為何.我總覺得 .他有壹種獨特的氣質,他帶我們出去玩的時侯.在熱鬧的大街上.擁擠的人群中.我總覺得他最醒目.他最最帥了。..
星座上說雙魚座o型血的人是天下最好的人.我疑惑呢.因為若是套用在警察身上的話.真的.太準了.但我也是雙魚o型啊.為何我卻像個惡魔咧.只能期待我人大十八變嘍……
記得去年爺爺生病的時候.警察常常請假帶爺爺去看醫生.比親生兒子更像是爺爺的兒子呢.爺爺的幾個兒子們<;除了我老爸>;不曾帶爺爺去看過壹次醫生.我真的覺他比親生兒子更像是爺爺的兒子呢.
從我有記憶以來.警察好像壹有空就會來陪我和弟弟玩.非常有耐心地陪我們玩遊戲.<;非常無聊幼稚的遊戲哦>;在假日的時候他也總會帶我們出去玩.只要我們講想吃什麽.他就會帶我們去呢..
他總是會陪著我和弟弟.跟我們壹起笑. 壹起瘋,壹起玩耍.讓我們每次玩得都很開心 . 希望我和警察永遠都是好朋友.不管時光是多快.多慢的流逝.我們的友情永遠依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