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芬·金1947年出生於美國緬因州壹貧困家庭。在州立大學學習英國文學。畢業後因工資菲薄而走上寫作之路。70年代中期聲名漸起,被《紐約時報》譽為“現代恐怖小說大師”。自80年代至90年代以來,歷年的美國暢銷書排行榜,他的小說總是名列榜首,久居不下。他是當今世界上讀者最多、聲名最大的美國小說家。他的每壹部作品,都成為好萊塢制片商的搶手貨。1979年,在他32歲時,成為全世界作家中首屈壹指的億萬富翁。
今天,他的每部作品的版稅,均逾千萬美金之巨。
金的作品,超越於傳統的恐怖小說。他不靠具體的意象來獲得恐怖效果,而是通過對事件氣氛的營造來震懾讀者。金用他那魔鬼般的手指壹撥,所有緊繃的心弦都為之轟響,在壹陣驚悸又壹陣心跳中,帶妳進入顫栗的深淵。
“對我來說,最佳的效果是讀者在閱讀我的小說時因心臟病發作而死去。”-斯蒂芬·金
對於史蒂芬.金(Stephen King)這個名字,早已不陌生了。任何壹個美國娛樂界影響力榜,或者每壹年的文藝界富豪榜上都有他的大名,而且必然名列前茅。年初,這位當今全球最成功的暢銷書作家在接受《洛杉磯時報》采訪時卻表示,在完成手邊的寫作計劃後,年底將正式封筆。這個消息雖然令眾多讀者泄氣,但並不令人震驚,史蒂芬.金欲收山的意圖曾不止壹次向新聞界透露過。其最大原因是想在顛峰時終止寫作生涯,而不是在狀態、銷量、名聲壹路下滑時“惡夢般的結束”。當然史蒂芬.金在內心深處仍有無法言說的心事,那就是他十分渴望成為馬克.吐溫式的大作家,但不管他如何努力,人們總是稱他為“恐怖小說家”——無疑,這令他異常沮喪。
史蒂芬.金的離去,我們不僅將讀不到他的小說了,而且也將看不到根據他的新作改編的電影了。以往,他的每壹部小說幾乎都曾搬上過銀幕。據說,論原著被改編為影視劇的比率,史蒂芬.金可以排第二,第壹則是莎士比亞。的確很多人雖然沒讀過他的書,卻為他的電影癡迷過,其中最著名的是《肖申克的救贖》,最偉大的是《閃靈》,還有許許多多……本文將對根據史蒂芬.金小說改編的經典影片,沿著主題的線索做壹個巡禮,或許也可當作妳觀看“驚悚片”和“懸念片”壹個藏寶圖。編輯本段史蒂芬·金作品評論
1973年的春天,妻子妲碧莎從家裏的垃圾堆中撿到史蒂芬.金遺棄的壹疊舊稿,她覺得故事很不錯,於是勸說丈夫潤色壹下拿到出版社試試。結果這本處女作總***賣出了230萬冊,從此辭掉中學教師的工作,成為職業作家。這本名為《魔女嘉莉》(Carrie)的小說緊接著被效法希區柯克的大導演布萊恩.德.帕爾瑪拍成了電影,這也是史蒂芬.金第壹次與影視沾上邊。主角嘉莉是壹個晚熟、孤僻的女孩,母親的宗教狂熱使她備受鄰居與同學的歧視和嘲笑,然而誰也不知道她是壹個擁有魔力的孩子。初潮使得嘉莉受到嚴重驚嚇,母親認定邪惡降臨,強迫她認罪,嘉莉的壓抑與悲憤在學校舞會上徹底爆發。為了捉弄他,同學與老師特地邀請鼓勵她站到舞會皇後的舞臺上,卻被壹盆豬血臨頭灑下。嘉莉忍無可忍終於魔性大發,將舞會化作火海,所有向那些嘲弄過她的人開始了無情報復。
在史蒂芬.金的故事裏,常以受到社會與家庭不公對待的孩子為主人公,這完全來自其本人的經歷。史蒂芬三歲時父母離異,與哥哥由母親撫養成人,而收入僅是母親在壹家智障收容所的工作所得。故此,史蒂芬貧困淒慘的童年在他日後的創作中屢屢出現,也可想見他本人在少年時代對外部世界是懷著壹種驚恐與怨恨的心態。1984年,琳達.漢密爾頓出演了由史蒂芬.金的得意之作改編的《玉米田的小孩》(Children of the Corn),影片裏壹群邪教的青少年,專門殺害成年人,用他們的血祭奠自己的神。這個故事也來自於未成年者對成人世界的反抗、報復心理。恐怖片大師約翰.卡彭特在1983年執導他的作品《克裏斯汀》,同樣也是講述高中生阿尼因呆板懦弱經常被同學欺負,在買下壹輛名叫克裏斯汀的不祥的老車後,他開始變得暴烈,向以往虧待過他的人實施報復,最終因罪惡走向毀滅。影片成為青春恐怖片的經典之作。
2001年9月,由史蒂芬.金的最新小說《亞特蘭蒂斯之心》(Hearts in Atlantis)改編的影片上映。小說原本寫了五個縈繞著越戰回憶的故事串連起來,背景是令史蒂芬.金本人十分著迷的五六十年代。影片則取材於第壹個故事,編劇是曾改編過史蒂芬.金作品《危情十日》的威廉姆.古德曼。同樣,11歲小主人公鮑比來自壹個單親家庭,母親刻薄自私從不滿足他小小的心願。然而他最終從由安東尼.霍普金斯扮演的神秘老人泰德那裏找到了屬於自己的親情。在這位具有超能力的老人的幫助下,鮑比拜托了終日欺負他的大孩子,並獲得了女孩凱洛爾的好感。盡管影片沒有過多懸念,但突出的溫情親切倒正是史蒂芬·金這位“恐怖小說之王”最被人忽略的另壹面。
在此主題與風格下的“史蒂芬.金電影”中,《伴我同行》(Stand by Me)無疑是最優秀的。史蒂芬.金本人從不掩飾對這部影片的喜愛,他認為“這是羅伯.雷納導演的最傑出、最震撼人心的作品。我喜歡它是因為看影片時,能感覺到當初寫作時的心情。”這部電影改編自他的小說《屍體》(The Body),講述日後成為作家的戈迪在12歲時與三個死黨克裏斯、泰迪、維恩壹起去尋找壹具同齡男孩屍體的故事。在兩天的長途跋涉中,戈迪終於找回了即將失去的自我。值得註意的是,故事裏的四個小孩的家庭都不幸福,他們都受到學校、家庭,以及比自己年長的孩子的忽視或欺辱,這些無疑都是原著作者史蒂芬.金的親身體驗。影片的成功不僅來自風格清新自然,而且劇本改編也極為吸引人,片中五十年代的流行歌曲也適當地烘托了時代氣氛。這也是最為特別的壹部“史蒂芬.金電影”。
“靈異”無疑是史蒂芬.金中推動情節、渲染氣氛的最重要因素,當然在尋常恐怖氣氛中,他特別喜歡運用類似古典音樂中“華彩”的出奇片段。他在點評1985年裏維斯.提古執導的自己原著的影片《貓眼》(Cat's Eye)時大發牢騷:“原本影片的第壹個鏡頭是茱兒.巴莉摩端著機關槍在房間裏追殺她的貓。太精彩了,絕對是神來之筆。可導演堅持把它剪掉!真是個敗興鬼!”的確裏維斯.提古沒能營造出太好的驚悚氣氛,盡管這部三段式影片每段故事都十分出眾。比如第壹個講述詹姆斯.伍德與壹家戒煙公司簽約,這家公司的規矩是壹旦簽約絕無反悔,以後只要妳吸壹口煙,全家就會慘遭電擊——究竟是這個公司眼線四布,還是有靈異窺視,各種奧妙的確抓人。
1989年瑪麗.蘭博特導演了史蒂芬.金的《寵物墳場》(Pet Sematary),史蒂芬回憶說“當時評論家恨透了它。其實它完成了它所有的任務——嚇死觀眾而已。”這確實是壹部夠下人的影片:克瑞德壹家搬到郊區居住,在屋後有壹處動物墳場,但沒有人願意談起。有壹天,克瑞德的貓遇到車禍喪生,鄰居才告訴他那片墳場有著起死回生的能力。克瑞德壹家決定去嘗試,果然,他們的貓活著回來了——但,回來不僅僅是壹只貓。影片運用“邪靈”的說法,制造恐怖情節,當然其中的寓意就是,人無論如何不能違背自然法則,不如必遭報應。加拿大人大衛.柯能堡是營造恐怖、驚悚效果的高手,而且很少運用刺激的視覺效果。他在1983年拍攝了史蒂芬.金的小說《死亡禁地》(The Dead Zone)。主人公強尼發生車禍,昏睡五年後醒來發現自己擁有了超能力,他可以借助接觸別人的手來遇見未來。原本用此來懲善除惡的強尼卻發現自己必須獨自背負著十字架生活下去。同樣壹個主題出現在,1999年的《綠裏》(the Green Mile)中,在這部長大3小時的影片中,天性善良又洞察世事的黑人,在運用超能力幫助世人之後,最終不堪忍受精神的折磨,自願選擇了死亡這壹解脫的方式。而湯姆.漢克斯也因長生不死而忍受著送走壹個又壹個親友的痛苦。史蒂芬.金的觀點仍然是自然法是無法抗拒的,不然是禍而非福。
《綠裏》由於過分“神化”史蒂芬.金的小說,在人物刻劃與情節鋪墊上機心過重,使得影片拖沓冗長難以忍受。導演法蘭克.德拉邦特據說是“史蒂芬.金專業戶”,他在1983年的處女作就是改編自史蒂芬.金的小說《房間中的女人》(The Woman in the Room)。1994年他拍攝了第二部作品,《肖申克的救贖》(The Shawshank Redemption),又被翻譯為《刺激1995》(1995年在香港上映)。史蒂芬.金說:“壹切都很完美——我沒像傳說的在影片結束時嚎啕大哭,但眼眶確實有點潮。”
這的確是壹部激動人心的作品,至今仍然是“影迷心中永恒的經典、電影論壇裏不過時的話題、影碟店內的暢銷貨、權威電影網站IMDB上的前三名。”影片關於救贖的論點已經被探討的差不多了,而就普通影迷來說,《肖申克的救贖》不僅在結尾提供了壹個偉大的懸念,而且對人物的刻劃、男性友誼的描繪,以及對希望永不磨滅的書寫。很多人甚至將堤姆.羅賓斯在廣播室播放莫紮特的片段當作謳歌美好人性的最偉大的場景。影片中那個“太平洋上沒有回憶的小島”,也成為人們希望的象征地。就壹部通俗劇來說,產生如此之大的影片不僅在導演敘事手法的嫻熟煽情,而且史蒂芬.金的確提供了壹個出色的模板——壹個囚犯在看守極其嚴密的監獄裏,是如何利用壹只小鑿子,花19年時間挖地道逃出去。
甚至由於《肖申克的救贖》過於轟動,史蒂芬.金曾信誓旦說,為保有美好記錄,以後絕不再寫監獄小說。然而過了幾年,德拉邦特仍然沒有影片拍,史蒂芬只得破例並壹連寫成了六本有關“綠裏”死刑獄所的暢銷小說。然而影片沒有能夠取得預期的效果,史蒂芬.金在那壹年也遇到了車禍,令他對人生改變了看法,逐漸萌生退意。而德拉邦特也與“史蒂芬.金的監獄”告別,去籌拍《電影人生》了。
1997年,馬克.巴維亞這位年輕導演也借助史蒂芬.金的作品,成為引人註目的新銳導演,他改編的是《夜月風高》(Night Flier)。壹家小雜誌的記者理查為了與同事競爭,決定追蹤報道壹名利用私人飛機連環殺人的兇手,然後他欲制造聳動效應的心理,促使他越來越懷疑那個兇手是吸血鬼……真相大白後,理查對人說“千萬別相信妳所寫的事實,也千萬別寫妳所見的事實”。其實這是史蒂芬.金作為壹個作家(他也曾是小報的撰稿人),對媒體的反諷,更重要的是,妳可以看出壹個作家面對生活壓力,心理的無形恐懼如何逐漸化作來自外部空間的幽靈。“魔由心生”的主題,是史蒂芬.金小說中並最為出色的設計。而主人公的作家身份也常常出現在他的小說以及電影中。
《閃靈》(The Shining),這部最偉大“史蒂芬.金電影”在1980年,被斯坦利.庫布利克這位“天才的混蛋”拍竣。但史蒂芬.金甚至從來沒有這樣承認過這是壹部“史蒂芬.金電影”,他認為庫布利克完全竄改了他的原作,因為在影片最後,庫布利克讓主人公作家傑克殺死黑人廚師後,用利斧瘋狂砍殺自己的妻兒,卻被凍死在迷宮中。而在小說中,傑克並未殺死任何人,留下壹個光明的尾巴。史蒂芬.金認為庫布利克是在用他的小說“蓄意傷害觀眾”。無論如何爭議,《閃靈》作為壹部藝術恐怖片,無疑是經典的。他拍出了人類在生存壓力下、彼此無法溝通下的精神變異,直至毀滅。主人公傑克的身份是業余作者,正在為家庭生活和個人事業而苦惱——這也恰恰是史蒂芬.金曾幾何時的真實寫照。庫布利克在視聽語言上的高超運用使得其它“史蒂芬.金電影”顯得有些不足道。尤其是用低機位高速攝像機追拍傑克的兒子在詭異無比的地毯上騎車的鏡頭顯足了天才本色。
影片裏最顯露心理恐怖之處莫過於,妻子乍見傑克日夜打印的小說稿紙上竟然壹行行全是“只會工作不會娛樂的傑克很快就要發瘋”!觀眾的涼意怎麽不從足底生起,而這恐怕也是史蒂芬.金在未成名前的焦慮、絕望心態的抒發。而影片中與傑克喝酒的幽靈則可以當作是他創作出來的——作家由此受到內心與外界的雙重折磨而終究崩潰。與本片可對照觀看的是有凱西.貝茨嘆為觀止的表演的《危情十日》(Misery)。影片講述的是作家與讀者間的驚悚故事。
在1990年的《危情十日》裏,書迷安妮在大雪中救起了她崇拜的作家保羅.希爾頓,並將他帶回家修養腿傷。希爾頓為寫出真正的小說,讓他連載小說的主人公米塞羅死去,安妮勃然大怒,燒毀了手稿,令無法行走的希爾頓重寫。當希爾頓發現她與小說中的人物描寫有絲絲關聯後,安妮更將他的踝關節敲碎!最終希爾頓終於將最後壹部分寫完,並讓米塞羅死而復生。當安妮欣喜若狂時,希爾頓自己將手稿燒毀以示報復……從這個故事裏,不難發現史蒂芬.金內心深處於讀者的對立,他渴望做壹個“真正的作家”,他詛咒讀者們的無的束縛,他卻也無法接受庫布利克式的殘忍結局——於是,作家、人物、讀者,三者在冥冥中糾纏者,相互傷害,無休無止,對於史蒂芬.金的創作生涯來說,這是“驚悚”最大的心理源泉。
最近有記者問史蒂芬.金:“妳認為上帝是好人還是壞人?”他說:“我想他還算可愛。畢竟我們半個世紀多只被原子彈炸過壹次。”據說在《閃靈》的拍片期間,庫布裏克曾經在淩晨三點打電話問史蒂芬.金:“妳相信上帝嗎?”,那壹次沒有人知道史蒂芬.金的回答。
埃德加·愛倫·坡(Edgar Allan Poe),[愛倫·坡],十九世紀美國詩人、小說家和文學評論家,在世時長期擔任報刊編輯工作。其作品是在任何時代都是“獨壹無二”的風格。語言和形式精致、優美,內容多樣。偵探小說鼻祖、科幻小說先驅之壹、恐怖小說大師、短篇哥特小說巔峰、象征主義先驅之壹,唯美主義者。受到過愛倫·坡影響的主要人物有:柯南·道爾、波德萊爾、斯特芳·馬拉美、儒勒·凡爾納、羅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希區柯克、蒂姆·伯頓、江戶川亂步等。愛倫·坡最著名的文藝理論是“效果論”。坡力圖在自己的作品中先確立某種效果,再為追求這種效果而思考創作。他在《怪異故事集》序中稱“自己的作品絕大部分都是深思熟慮的苦心經營”。
愛倫·坡(1809~1849)、安布魯斯·布爾斯(1842~1914?)和H.P洛夫克拉夫特(1890~1937)並稱為美國三大恐怖小說家
人物評論
壹八四八年九月,坡到普羅維敦斯向壹個比他大五歲的寡婦莎拉·海倫·懷特曼求婚,她對文學也很感興趣,他在壹八四五年認識她以後,不時互通詩文。但女方家庭竭力反對,坡追求未遂,十壹月間他買了鴉片,到波士頓企圖自殺,沒有死成反而大病壹場。復元後他繼續追求,懷特曼太太答應只要他戒酒就同他結婚。誰知臨近喜日,他聽了幾個青年慫恿,又喝得爛醉,懷特曼太太受到多方面的壓力,只得取消婚約。坡氣憤之下發誓今後決心不再同任何愛好文學的女人來往。曾幾何時,又向另壹位有夫之婦南茜·裏奇蒙太太(安妮)和紐約壹個女詩人莎拉·安娜·劉易斯表示愛意,都未成功。不久,他到裏奇蒙和諾福克講課,不意竟遇到少年時代的情人莎拉·愛彌拉·羅埃絲特,當時她已成富孀。他喪偶之後十分苦悶,急需異性安慰,便向她求起婚來,她也欣然同意。九月二十七日,他回紐約準備婚事,並決心戒酒。
不料到了十月三日,他又喝得酩酊大醉,倒臥巴爾的摩街頭,人家把他送往華盛頓大學醫院,他壹直人事不省,等他蘇醒過來,就對空胡言亂語,掙紮了四天,在十月七日清晨五時結束了這坎坷的壹生。後來他被安葬在巴爾的摩威斯敏斯特教堂公墓,陪伴他長眠地下的是他的愛妻弗吉尼亞和嶽母克力姆太太以及祖父大衛· 坡。
雖然坡與世長辭了,但他並沒有得到真正的安息。剛逝世兩天,屍骨未寒,《紐約論壇報》就出現了壹篇署名路德維希的悼文。對他極盡惡毒攻擊之能事,指責他是無可救藥的酒徒,毫無道德觀念的惡棍,生性驕橫,氣量狹窄,善妒易怒,簡直無壹是處。說來奇怪,向坡施放這支毒箭的竟是坡生前指定的遺稿保管人魯弗斯· 格裏斯伍爾德,此人本來無才無德,偏偏對坡又妒又恨,竟借紀念之名,行抹黑之實,還乘受命編選艾倫·坡選集四卷本之際,纂改坡的書信,有些作品更出於他的偽造。坡對自己的作品原極認真,壹再進行修訂,但格裏斯伍爾德卻發表了坡未經修訂,有謬誤的作品,甚至以權威的身份,編寫了不符事實的艾倫·坡傳記,使出種種卑劣手法來破壞坡的聲譽,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尤其在英國,多年來讀者壹向把格裏斯伍爾德當作研究坡作品的權威作者,自然對之深信不疑。當時圍攻坡的還不止格裏斯伍爾德壹個人。壹八四九年夏間常與坡見面的裏奇蒙記者約翰·丹尼爾也指責坡脾氣古怪,損人利己,不講道德,壹八四五年和坡同事幾月的布裏格斯則說坡談不上有什麽性格,是個卑鄙小人。
幸虧也有壹些仗義執言的人士出來捍衛坡的聲譽。如N·P·威理斯就說,壹八四四年後他和坡結交的壹兩年中,看到他壹貫穩重,勤勉,富有紳士風度,而且以後也沒有看見他盛氣淩人和心靈墮落。坡的老上司喬治·葛雷姆則說坡是個具有赤子之心的人,溫文爾雅,再也沒有比他更平易近人的了。他看到別人受傷害,總是勇於代人出頭,的確是個正人君子。甚至和坡撕毀婚約的懷特曼太太也寫了壹篇答辯,題名《難道坡是道德敗壞的人嗎?》,痛斥格裏斯伍爾德壹流的無恥毀謗和捏造,以正視聽。
不管把他說成魔鬼也罷,說成天使也罷,要對他的性格和生活作風做出判斷,絕對不能忽視他先天的遺傳和後天的境遇,尤其是晚年身心所受到的傷害。
就以他的酒癖來說吧,他也明知多飲傷身,幾度信誓旦旦表示決心戒酒,然而總是無法擺脫這個誘惑。
坡幼失雙親,生性敏感,從小得不到溫暖和安全感,慈母的幻影壹直縈回在他心頭,成為他尋求心靈慰籍的偶像,再加屢遭磨難,不如意事常八九,可與人言無壹二,對他來說,現實世界是不堪忍受的,他只有借助寫作和酒精才能在幻想的土地上恣意馳騁。有壹次他抱怨說,他的敵人把他的精神錯亂歸因於他的嗜酒,而不是把他的嗜酒歸因於他的精神錯亂,他臨死前不久還說過,“我經常沈湎杯中物,但喝酒並沒使我感到半點兒樂趣。我不惜生命和名聲,不顧理智,壹味喝酒,並非追求樂趣,而是竭力逃避令人痛苦的回憶,逃避無法忍受的孤寂,逃避迫在眼前的大限。”
話有說回來,他決不是壹個夢想家,也決不是壹個真正逃避現實的人。從他努力不懈的寫作態度上表現出他是講究現實的。從他那些文學評論文章上,更證明了這點,因為只有保持頭腦清醒,才能寫出這麼多條理清晰,分析透徹的作品。
在他短短壹生寫下的不少作品中,文學評論是很重要的壹部分。當時文壇上,除了詹姆斯·羅塞爾·洛威爾之外,幾乎無人可與抗衡。洛威爾壹向不輕易贊揚別人,卻把坡譽為“最有見識、最富哲理的大無畏評論家”。當代文學評論家埃德蒙·威爾遜也稱“坡的文學評論確實是美國文壇上空前的傑作”。然而,不可忽視的是在坡早年當報刊雜誌編輯時,為了換取稿費,他也寫了許多糟粕,因此至今留存的只是很小的壹部分精華。
他壹向主張“為藝術而藝術”。他的藝術主張幾乎貫穿於他的所有作品中,包括詩歌、短篇小說和論文。在這些作品中,他聲稱“壹切藝術的目的是娛樂,不是真理。”他認為“在詩歌中只有創造美——超凡絕塵的美才是引起樂趣的正當途徑。音樂是詩歌不可缺少的成分,對詩人力求表現超凡絕塵的美尤其重要。而在故事寫作方面,藝術家就不妨力圖制造驚險、恐怖和強烈情感的效果。而且每篇作品都應該收到壹種效果。”。
他的獨創性論文如《寫作的哲學》(1846),《詩歌原理》(1850),評論霍桑《古老的故事》,評論朗費羅、柯勒律治、華茲華斯、丁尼生等人的詩歌、以及評論狄更斯《老古玩店》等的作品都顯示了他的精辟見解,至今仍被視為文藝批評的典範作。
他壹生寫了六七十篇短篇小說,雖然只寫了四五篇推理小說,但是舉世公認為推理小說的鼻祖。代表作《毛格街血案》、《瑪麗·羅傑疑案》、《竊信案》和《金甲蟲》都被奉為這類小說的先河,對後世起了很大影響。他在前三篇小說中塑造的業餘偵探杜賓的形象,可以說是柯南道爾筆下的福爾摩斯的前輩。據研究偵探小說的專家霍華德·海克雷夫特認為,“這個杜賓也是坡的自我理想化身,因為他自幼聰穎異常,處處想表現自己的優越,所以就把杜賓寫成具有超人智力、觀察入微、料事如神的理想人物,為了襯托他的了不起,又借壹個對他無限欽佩、相形見拙的朋友來敘述他的事跡,此外還寫了壹個頭腦愚鈍、動機雖好而屢犯錯誤的警探作為對比。作案地點壹般安排在鎖得嚴嚴密密的暗室;埋藏贓物罪證則用明顯得出人意外的方法;破案過程則用邏輯嚴謹、設身處地的推理(今稱用心理分析學);然後有條不紊的迫使罪犯就範歸案;最終再由主人公洋洋自得、滔滔不絕的解釋其全過程。這已成為坡寫偵探小說的模式。”而這壹模式在壹百四十年來已為全世界各國偵探小說家競相師法,不少這類作品都是步他後塵,脫不了這個窠臼。甚至被稱為偵探小說之父的英國作家威爾基·柯林斯那部名作《月亮寶石》(1868)裏的偵探克夫也是在坡的影響下產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