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亮平畢業後進入了省檢察院工作,後來調到北京最高檢工作,妻子也壹樣在北京工作,陳海畢業後在省檢察院工作後來做到了反貪局局長的位置,而祁同偉身為當時的政法系學生會會長畢業後卻被分到了鄉鎮的司法所工作,為了跟自己心愛的女人陳陽在壹起自己申請到最危險的緝毒隊去賣命,身中三槍沒死,結果自己的理想還是被梁璐的父親時任漢東省政法委書記梁群峰給扼殺了。此時的祁同偉心已經死了。
祁同偉心灰意冷,但不願向命運低頭,想起了書中“勝天半子”的詩句,轉身向比自己大10歲的梁璐老師求婚,當時的祁同偉深深的知道,他娶的不僅僅是梁璐本人,還有她的父親梁群峰當然還有梁群峰的壹切權利。
果不其然,娶了梁璐之後就壹路綠燈走到了公安廳廳長的位置,拼的值了,不服輸的性格值得讓我們每個人自我反省,但從祁同偉內心來說還是感覺命運不公平的,當初是因為梁群峰利用自己手裏的職權把自己搞成這樣,他現在大權在握也要用職權來謀私,來貪汙來發家致富並且可以用自己手中的權利掃除壹切阻擋自己的障礙,包括殺人!
最後祁同偉喊猴子,說恩怨已清,陳海的命他會還的,然後自殺,這足以證明祁同偉還是把侯亮平當兄弟的,當時校園壹跪把他的人格都給跪沒了,腦子裏只剩下權利,有了權利就只剩下金錢了,壹步步走向了腐敗的不歸路。
總結而言,個人認為,該劇的罪魁禍首應該是梁群峰,如果不是他濫用職權,如果不是他為了女兒出頭故意刁難壹個漢東大學政法系學生會會長,壹個有著偉大誌向和理想的青年,說不定祁同偉靠自己也能做出壹番事業來,梁群峰扼殺了壹個有誌青年靠自己奮鬥的理想,梁璐更是為了自己不擇手段,祁同偉在該劇中雖然是個大壞蛋,貪汙,勾結,殺人,但是我感覺這是都是被梁璐父女給逼出來的,逼的自己不想向命運低頭決定要“勝天半子”。所以《人民的名義》結局應該顯示對梁群峰的處罰,或者公布壹下他是否還在人間,對梁璐也應該有所處罰,至少免去學校的職務,梁璐在該劇中壹臉的可憐相,可事情漸漸顯露真相後感覺她壹點都不值得我們去可憐,而應該憎恨,可憐祁同偉,當初的壹個有誌向有理想的青年,就這樣被權利玩弄後走上了壹條不歸路,實在令人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