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偶句中的正對,反對,流水對
對偶也叫對仗(古代持兵器保衛貴人,都是左右成對,名仗,後來成為儀仗),是指把字數相等或大致相等、結構相同或相似、意義相關的兩個句子或短語對稱地排列在壹起。對偶可以使表達的意思更加充分,更加明確;使音律顯得抑揚頓挫,節奏鮮明,和諧悅耳。從結構上看,對偶分為嚴對和寬對兩種。嚴對要求上下句字數相等,結構相同,詞性壹致,平仄相對,不能重復用字。如"海內存知己,天涯若比鄰","無邊落木蕭蕭下,不盡長江滾滾來"。前者是五言律詩中的第五、六句,後者是七言律詩中的五、六句。律詩中的第二聯(三、四句)和第三聯(五、六句)都必須是對偶句。這兩例完全符合嚴對的要求,形式整齊,韻律和諧,抑揚頓挫,瑯瑯上口。我國古典詩歌中的律詩講究平仄相對和詞語的對仗,所以多用嚴對。寬對要求不那麽嚴格。寬對不用在律詩中,而是用在散文和駢文中。從上下句在意義上的聯系看,對偶基本上有三種:正對、反對和串對。正對,上下句的意思相同相近或相補相襯。如"兩個黃鸝鳴翠柳,壹行白鷺上青天。窗含西嶺千秋雪,門泊東吳萬裏船",兩個對偶,意思互相補充,描繪了從室內向外觀察到的草堂景色。反對,上下句的意思相反或相對。如"梅須遜雪三分白,雪須輸梅壹段香"。串對(流水對),上下句的意思相關相連(有承接、遞進、因果、假設、條件等關系)如"欲窮千裏目,更上壹層樓","即從巴峽穿巫峽,便下襄陽向洛陽"。前者由假設關系相連,後者是承接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