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任何壹個團體都是以男性為領袖的,除非這團體的全體成員都是女性.在古代的社會環境下,壹個非單壹女性的社會團體卻是由女性作為領袖,這是非常奇怪的.
在新約中,只有9節經文用到"姐妹",其中的8節經文,是弟兄與姐妹並列提到,另外壹節的上壹節也提到對弟兄的要求.有296節經文用到"弟兄",包括特指(所指的人本身就是男性),泛指復數(弟兄們),專指(作為頭的弟兄).
其實教會中的女性不外乎這兩種情況,妻子或女兒,對於女兒,聖經的教導是兒女要在主裏聽從父母,對於妻子,聖經教導丈夫要愛妻子,為妻子舍命,教導妻子要順服丈夫,夫妻在主裏要同心.這就已經包括了對所有女性的要求.
聖經教導"弟兄",弟兄在主裏教導"姐妹".而論到妳所說的"弟兄姐妹",聖經也有多處提到,而且也有耶穌親自的教導."凡遵行......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