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詩過於追求自由,而忘了詩應該有的特有屬性,越來越不像詩了。
1926年5月13日,聞壹多先生在《北京晨報·副刊》上,發表了文章《詩的格律》,對這個問題進行了專門的描述。
即使是90多年過去了,這篇文章仍然還具有現實意義。
現代詩為何不受待見?聞壹多先生早就指出了問題之所在
“詩之所以能激發情感,完全在它的節奏;節奏便是格律”,這是聞壹多先生對“格律”的新定義。
“格律”並不壹定就是平仄,實際上是壹種節奏感,即所謂的韻律美。
“世上只有節奏比較簡單的散文,決不能有沒有節奏的詩。本來詩壹直就沒有脫離過格律或節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