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打破任何作家的風格而不聽起來像壹個傲慢的文學教授是很難的,但我會試壹試。
首先,值得註意的是,King的對話風格(即人人都在談論的“講故事的人”氛圍)是經過精心設計的。彼得·斯特勞布(Peter Straub)曾說斯蒂芬·金(Stephen King)是他見過的最聰明的人。他接著說,金小說中的敘事聲音是史蒂芬·金最偉大的創造。
我之所以強調這壹點,是因為斯特勞布在措辭上非常謹慎,指出金的敘事風格既有目的性,又有精心雕琢。
其次,我認為我們應該考慮King在他的《論寫作》壹書中所表達的關於寫作的觀點。金明確表示,對他來說,故事才是自己的主宰。故事比角色發展、對話、背景和主題等更重要。
這對他的風格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因為其他元素都被故事所取代。對於King來說,任何不能推動故事發展的描述或行動都將被刪除。
(註:這不應該被理解為金寫的就像詹姆斯·帕特森(James Patterson)說的那樣,全是b級動作片。《國王》中有很多描寫。但重要的是要認識到,金是根據故事來選擇描述的,如果對故事沒有好處,那就刪掉。)
第三,人們普遍忽視了詩歌對金的散文的影響,我認為這是壹個錯誤。金談論了很多關於詩歌的話題,以及這些年來詩歌對他的影響(他被他的妻子吸引,因為她寫詩)。他還經常引用詩人的話,比如喬治·塞弗裏斯和威廉·卡洛斯·威廉姆斯。
金確實從威廉姆斯等詩人那裏學到了強調形象。當金描述壹個場景時,人們經常說他像在“腦袋裏放了個電影放映機”。更貼切的比喻是,金像壹位現代美國詩人那樣記錄細節:專註於代表整體的單個圖像。
最後,我們應該看看是誰影響了金的風格。金指出,對他來說最重要的三位作家是:理查德·馬西森、約翰·d·麥克唐納和唐·羅伯遜。他也多次提到西奧多·德萊塞和弗蘭克·諾裏斯的影響。
如果妳讀過麥克唐納和羅伯遜的書,妳就會清楚地看到金多年來磨練出來的談話風格。在德萊塞和諾裏斯的作品中,妳可以看到金學會了重視小說,而不是那些經常被評論家稱贊的“文學風格”。德萊塞的散文並不優美,但這個人卻能講出無人能及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