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聞采編實踐中,經常碰到壹些既非新聞,也非文學的“兩非作品”,這些作品常常讓新聞編輯在對稿件的篩選和取舍過程中處於兩難境地。究其原因,我個人認為,作者不能清楚地把握新聞與文學的基本特征,領悟新聞與文學在采寫(創作)中的基本技巧是其主要原因。因此,研究新聞與文學之間的異同,從中找出壹些帶有普遍性的規律,對於指導新聞采編實踐,提高新聞采編工作效率和新聞傳播效果,有壹定的現實意義。
然而,新聞與文學的區別的確是壹個很難講清楚的問題,新聞界、文學藝術界對此意見分歧很大,很難找到壹個統壹的觀點。但從壹般意義上講,新聞與文學除了都屬於“人類文化的樣式”,都具有特定的“審美情趣”這壹***性特點外,在形式和內容以及二者所擔負的功能等方面存在著明顯的不同。我們不妨從理論和操作兩個層面入手,對新聞與文學之間存在的差異作壹個粗略的探討,供新聞從業人員商榷和參考。
從理論和理念層面看,存在著文體性質、真實性和功能的差異。
壹、新聞與文學的文體性質不同
新聞究竟屬於那種文體?我們不妨分三個時段來分析壹下:古人認為(劉勰《文心雕龍》),文章出於五經,即《易》、《書》、《詩》、《禮》、《春秋》。《易》統其首,如論、說、辭、序;《書》發其源,如詔、策、章、奏;《詩》立其本,如賦、頌、歌、贊;《禮》總其端,如銘、誄、箴、祝;《春秋》為根,紀、傳、銘、檄。除《易》、《禮》外,《書》所涉及到的文體類似於現代意義上的“公文”,是壹種從語言風格到文體格式都有嚴格規範性的特殊的實用文體;《詩》則為典型的“文學”的樣式和體裁;《春秋》中以“寫實”、“紀實”為主的文體所載內容和構成要件,更接近“新聞”的主要特征,並且逐漸演化為現代的新聞體裁,如我國新聞體裁分類中的“通訊”,尤其是“人物通訊”就脫胎於古代的“傳記”體。
在我國近代新聞史上,梁啟超的觀點比較有代表性,他認為,新聞文體屬於“報章文體”,而且說,壹張辦得好的報紙,必須具備“宗旨定而高”、“思想新而正”、“材料富而當”、“報事確而速”這四個條件。他雖然沒有給他提出的“報章文體”下定義,但是,我們不難看出,新聞是壹種以寫實為主的實用文體,也就是梁啟超所說的“肘時體”、“務實體”和“新文體”,其內容必須真實恰當地反映社會現實,為人們提供“輿情”和“信息”服務。
現代和當代的壹些學者則認為,新聞是介於“公文”與“文學”作品之間的壹種文體。也就是說新聞的政治性和階級性的特征,使其在語言、體裁和文風上具有“公文”的某些規範性和嚴肅性特點,在采寫過程中有壹定的規律可循。但是,新聞媒體為了調動受眾接受新聞信息的主動性,達到有效提高新聞信息傳播的效果,往往在尊重客觀事實的前提下,鼓勵從業人員恰當運用文學寫作的壹些手法,改進文風、改進新聞體裁,增強新聞作品的可讀性。如當今新聞界提倡所謂的“散文式通訊”和“用講故事的方式寫新聞”,就是壹個例證。
二、新聞與文學“真實性”的本質區別
《人民日報》社副總編輯梁衡認為:“本質上,新聞是信息,文學是藝術;在功能上,新聞是傳播信息,滿足人們對信息的需求,文學是提供審美,滿足人們對美的追求;在選材上,新聞以事為主,文學以人為主,有人無事不成新聞,有事無人不成文學;在寫作過程中,新聞重采訪,文學重寫作,對新聞來說,采訪到壹個好題材,稿件就成功了壹多半;對文學來說,作品主要靠加工,包括素材的重構。”這段話語中,除了“新聞重采訪,文學重寫作”這個觀點值得商榷以外,不僅揭示了新聞與文學的壹些特點,而且還為新聞和文藝工作者揭示了新聞與文學“真實性”的區別,值得我們在新聞采編和文學創作實踐中思考和借鑒。
新聞的真實是“客觀真實”,文學的真實是“藝術真實”。這不僅是新聞和文藝工作者應知和準確把握的理念,也是新聞和文學理論中的兩個重要範疇。“客觀真實”和“藝術真實”都來源於客觀世界和現實生活,表面上看它們是兩個相似的概念,其實二者之間存在著本質的區別。新聞報道的內容不僅來源於客觀存在,而且要求與客觀存在相符合,不能有絲毫“合理想象”和“想當然”成分存在,即便是新聞評論,也必須以客觀存在為依據發表議論,揭示客觀事物在宇宙時空中發生發展的內在的、本質的規律,實現細節的“客觀真實”和對新聞事實評判的“主觀真實”的有機統壹。壹句話,新聞的真實性反映在對客觀世界和現實生活的真實記錄上。文學源於生活而高於生活,是對社會生活中“人”的情感的體驗和升華,帶有強烈的主觀色彩。文學作品可以根據作者創作動機的需要,集世間壹切“美好”的東西於壹人之身,創造壹個“至善至美”的文學形象,還能集壹切“醜惡”於壹身,創構壹個令人厭惡甚至恐懼的“惡魔”形象。因此,文學的藝術真實本質上是壹種虛構的真實,想象的真實,而且這種真實是以人類情感和想象為特征來把握世界、理解世界的真實。這壹點既是文學與新聞真實性的區別,也是文學與新聞的本質區別。
三、新聞與文學的功能各異
新聞最原始、最基本的功能是“告知”功能,為人們提供信息服務,也就是說人們通過接受“新聞”,了解所處社會和身邊世界經常發生的壹些實實在在的變化。隨著階級社會的產生,新聞事業帶有強烈的階級和政治色彩,就新聞媒體本身而言,還具有交際面廣、信息靈通、服務廣泛、影響深遠、責任重大等特點,越來越受到黨派、政府和公眾的重視,成為引導社會輿論的壹個重要部門。因此,新聞事業所擔負的功能已經由單純地提供“信息服務”,進壹步擴展到了以宣傳執政黨的政治綱領、執政理念為主的“政治教化”、和以宣傳所處社會基本道德規範、道德意識為主的“道德教化”兩大功能,並且成為當代新聞事業的主要任務和重要特征。文學是人學,文學的發展過程其實就是人類的情感發展歷程,反映的是人類的內在心性,以表象和情感構建能夠喚起人們審美情趣的文學形象,吸引和感染讀者(觀眾、聽眾)。因此文學的功能,很大程度上具有“娛樂”和“消遣”的特點,它對人們的影響是間接的、潛移默化式的,也就是說,人們在閱讀文學作品的過程中,隨著情感和思想與文學意境、意象、意蘊的融合而產生***鳴,從而使智慧得到啟迪、情操得到陶冶、人格得到升華。
從采寫和創作等操作層面上看,存在著敘事、語言和思維方式的差異。
壹、新聞與文學敘事目的和方式不同
文學敘事和新聞敘事作為敘事的兩種不同形式,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同時又相互滲透。其聯系主要表現在內容上的同源性和結構上的同壹性。所謂敘事內容的同源性,是指新聞和文學敘事所涉及的內容都來源客觀世界和現實社會,都必須通過實地采訪或實地體驗獲取敘事的基本材料,除此再沒有第二條途徑,只是由於各自加工處理的目的不同,而呈現出不同特點、特征而已;敘事結構的統壹性,可以這樣理解:在人們看來,文學敘事比較神秘,敘事之人似乎達到壹種“無所不能”、“無所不知”的程度。但無論如何,都不能違背事物之間,以及事物內部各要素之間的聯系和發展趨勢,這是壹條天條,壹條鐵律,不可破也不能破,新聞如此,文學亦然。否則,敘事的內容便會荒誕怪異,不為人們所接受。
絕大多數新聞和文藝界的學者認為,新聞敘事與文學敘事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壹是新聞的敘事是真實的,文學的敘事是虛構的。新聞必須真實地記錄客觀存在的事實,真實地反映社會實踐和社會生活。因此,新聞敘事必須以所報道的對象在時空裏的存在作為依據,受到客觀事物存在狀況以及發生、發展和變化的限制和制約,不容許作者參雜任何主觀的、想象的成分。文學敘事往往根據“意象”的需要,虛構“合理化”的事件、人物或者情節,凸現“意象”,吸引讀者。二是新聞的敘事簡短明了,文學敘事講究在合理地想象中謀篇布局。搞新聞報道的目的,就是要選擇最簡便、最容易被受眾接受的手段和方法,在最短的時間內,把新聞信息傳播出去。因此,新聞作品篇幅不宜過長,或者面面俱到,這就規定了新聞敘事只能選擇以事件或者人物發生發展的時間為基本脈絡組織素材,是壹種簡短明了的“直線式”敘事方式。而文學由於有壹個相對“復雜”的創作動機,所以首先必須構築故事的基本框架,然後根據“動機”的需要立體式、全方位的展開敘事,才能達到預期的目的和目標。三是新聞敘事語言要求樸實、精練、規整、準確,文學敘事言辭講求綺麗、華美、耐人尋味。
二、新聞與文學的語言特點不同
當今新聞界普遍認為,新聞語言應該具備簡短、精確、客觀、通俗等四個特點,當然有壹定的道理,但相對文學語言而言,我們還必須作進壹步的探究。新聞與文學語言除了在“音樂性”(語言的“意”與“音”有機結合,增強語言的音律美)和“本色化”(語言要與人物的身份、地域等客觀條件相符合)等相同之處以外,還存在四個面的不同:其壹是文學語言具有“內指性”,即文學語言無需“及物”,無需指向外在客觀世界,具有明顯“內在自足”的特性,新聞語言則不同,它如同日常語言壹樣,必須明確的指向新聞作品所報道的客觀存在,而且必須經得起客觀存在、客觀事實的檢驗,否則,就是“假話”。比如我們提個問題:黃河之水從何而來?文學語言回答是:“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奔流到海不復還。”(唐·李白),而新聞語言回答是:“黃河發源於青海巴顏喀拉山北麓,流經青海、四川、甘肅、寧夏、陜西、山西、河南及山東九個省份,向東註入渤海。”其二,文學語言講求“新奇”和“反常”,即通常說的“陌生化”,新聞語言則要求做到“通俗化”、“大眾化”,以期讓絕大多數的受眾準確理解所傳播的新聞信息的內容和要旨。其三,文學語言可以表達多種意思和意象,典型的代表就是詩歌語言的“詩無達詁”,新聞語言則要求語義準確、規範,不能給受眾造成任何歧義。其四,文學語言往往借助誇張、比喻、借代等多種修辭手法,以塑造和凸顯文學意象或形象,新聞除了少數通訊作品恰當運用壹些修辭手法,刻畫報道對象以外,壹般不提倡使用修辭,以免因主觀色彩或者是個人色彩過於強烈而導致新聞事實失真。
三、新聞和文學采寫創作的思維方式不同
思維是主體(人類)的行為,是思維意識的表現形式。是作為主體的人類發現客體(客觀存在的事件、物體或者人物)對自己的影響後,為了獲得處置客體的意識,做好消除客體影響的準備工作,思想組織在生存意識的主導思維意識的指揮下,對感知組織獲得的知識進行分析處理的行為。壹般來說,根據“憑借物”以及對“憑借物”的處理方式不同,可以分為動作思維、邏輯思維和形象思維三種形式。
新聞與文學都是人的腦力勞動的結果,都是思維意識的表現,但由於二者之間存在著本質區別,因此,新聞采寫和文學創作過程中必然采用不同的思維方式。壹般情況下,新聞或者圍繞所報道的客體相對靜止的時空狀態(何時、何地)、發生發展的原因以及結果進行加工處理,給受眾壹個相對完整的形象,如消息、通訊、新聞故事等,或者以已經報道的“新聞”為“概念”進行判斷和推理,得出壹個帶有***性的觀點、理念或結果,啟迪教育受眾,如思辨性事件通訊、新聞評論等。所以,新聞采寫大多以動作思維和邏輯思維為其主要的思維方式。文學不僅要借助具體的形象展開思維,而且還要以所獲得的具體形象為基本材料運用想象,表達作者的情感,實現加工處理的目標。因此,文學創作往往以形象思維方式為主,這種思維方式不像動作思維、邏輯思維那麽直接和簡單,其思維過程比較復雜,所以有些學者又把形象思維稱著“藝術思維”。
此外,我們還應該弄清楚,新聞和文學作品是由新聞和文藝工作者創造的精神產品,大多是個體思維的成果,而個體思維實踐中,並不運用單壹的思維方式,往往有壹個從動作思維向形象思維、邏輯思維發展的過程。所以,無論是采寫新聞還是搞文學創作,既要把握和選擇主要的思維方式,又要註意多種思維方式的合理運用,這樣才能有效地提高作品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