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成語大全網 - 端午節詩句 - 在古代納妾有婚禮嗎?納妾拜天地嗎?

在古代納妾有婚禮嗎?納妾拜天地嗎?

有簡單的儀式,不需要明媒正娶,三書六禮,不需要拜堂,隨便坐個小轎,擺個酒席就可以了。

妾,又稱姨太、陪房、偏房、側室、妾侍,亦有小老婆等俗稱,主要指壹夫壹妻多妾制結構中,地位低於正妻的女,性,配,偶。

聘則為妻,奔則為妾。--《禮記·內則》《春秋傳》曰:“女為人妾,妾不娉也。”--《說文》兌為妾。--《易·說卦傳》

妾壹般是男子娶地位低於自己的女子,不經過三書六禮,而以較簡單的儀式納為配偶,稱為納妾。妾可以買賣,但妻子不行。宋元以前,妾不能為妻,否則男方可能被處以壹年半的徒刑。宋元起有男

子在正妻去世或休棄之後把妾立為正妻,需要經過壹重儀式,稱為扶正。明清時代,嫡庶區分不再森嚴,把妾扶正的情況更普遍,也有男子買賣妻子的情況出現。

為妾者雖有明媒聘娶,但只能坐小轎進門,受大老婆管束,受人鄙視。民國時期雖然規定壹夫壹妻制,但是,在生產資料私有制的基礎上,各種變相的多妻制仍然存在。官,宦和豪富之家看見窮家小戶的女兒稍有姿色,便納為妻妾。若明納不成,則糾結強,徒,搶,親,供其淫,樂,不達目的決不罷休。如簡陽賈家場富人劉某某,納妾7個,其最末壹個小老婆是在劉78歲時用三百個銀元在某地所納,年僅18歲。舊社會,自願把女兒與人為妾者,大多是窮困到了極點,或是迫於官,宦,富,豪的淫,威,不得以而為之。富豪人家十之八九都要納妾,而窮苦人家卻有,壹,輩,子,打,單,身的。

周代貴族女子出嫁,需要同族姐妹或姑侄陪嫁,稱為媵,媵會成為側室,地位比妾高。後世媵和妾漸漸不分。

《禮記》:"天子有後,有夫人,有世婦,有嬪,有妻,有妾 ... 天子之妃曰“後”,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婦人”,庶人曰“妻”。公侯有夫人,有世婦,有妻,有妾。" 天子有壹後、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壹禦妻。

漢代以後壹般的士大夫、平民都只有壹個正妻(正室),同時可擁有多個妾。多數正妻是丈夫的第壹位配偶。但也有“先納妾後娶妻”的例子,如章太炎於1892年納妾王氏,王氏去世後與湯國黎結婚,但只稱王氏為妾。

多數朝代都禁止同時擁有多名正室(皇帝的正室為皇後,平民的正室為妻)。很少情況下,會有多個平妻的情況。因此嚴格的說,在中國歷史上,壹夫多妻幾乎壹直是不合理的,也很少發生。其實中國是“壹夫壹妻多妾制”。

由於社會的發展,中國奴隸制度的演變,以及良賤制度的產生,妾開始指壹種半自由人:她出身於良民家庭,是由購買而成為夫家的成員,這種行為被稱之為“納妾”,但她又不全屬於奴隸,身份仍屬於良民。雖然在當時的法,律,上,禁止婢女(青年女奴,屬於賤民)成為妾,也禁止妾直接成為妻,但實際上這些法,律經常被違,反。正妻死後,若妾要成為繼室,要經過壹重儀式,稱為扶正。例如唐玄宗開元時,以孝友聞名的李日知“卒後,少子伊衡,以妾為妻”。唐德宗時大臣李齊運,“以妾衛氏為正室”。

在中國歷史上,妾所生的子女稱為庶出,正室所生的子女稱為嫡出,壹般情況下,除非正妻無子女,否則庶出子女沒有繼承權。在李氏朝鮮,庶出的子女需把父親、嫡母和嫡出的兄弟姊妹視為主人侍奉。

正常情況下壹夫多妻的家庭裏面,壹個男子只能有壹位正妻,稱為嫡妻,中國宋代之前只有賈充等數人因特殊情況得到皇帝許可而有地位相等的左右夫人。正妻與丈夫地位平等,在服制,車制等禮儀制度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比如皇後的袆衣和皇帝的十二章衣,其裨、紐、約、佩、綬等配件便是完全相同的。在宋元之前多數朝代,無特殊許可而有兩位正妻的行為,會被處以壹年以上徒,刑和相應的杖,刑處分,並被強,制,離,婚,但後世漸趨寬松,明清時期有不少男性都有平妻。男子娶正壹般需要娶背景相當的女子,娶親之時,通過婚書寫明雙方家庭門第、嫡庶、年齡等資料。於某些朝代例如唐代,如果弄虛作假,娶到不相稱的女子,無論女方地位高於還是低於男方,這段婚姻通常都會被強制解除,且追究作假壹方的法,律,責,任。

娶妻的儀式非常隆重,周代周天子娶妻前後歷時壹年多,諸侯則超過半年。後世娶妻儀式雖然簡化,但仍包括聘書、禮書、迎書等三樣文件(三書),經過納采、問名、納吉(又稱過文定)、納征、請期(又稱乞日)和親迎(或迎親)六個步驟(六禮)。有時男子還須親自射雁以供奠雁儀式之用,有些朝代男子需準備詩歌做催妝詩之用。

正妻不能降為妾,通常只在犯七出的情況下才能被休棄,而有些朝代還規定,即使犯七出,但符合以下三個條件的任何壹條的,也不能休出(三不去):第壹,經歷或主持了公公或者婆婆的喪禮;第二,娶時男方地位不高,後來富貴的,也即是所謂的不去“糟糠之妻”;第三,妻子的家族散亡,假如妻子被休則無家可歸。。

明清之後嫡庶之分逐漸減弱,常有人在正室死後把妾扶正為繼室。

另外亦會有壹些沒有經過正式婚,姻,儀,式的女性,多為婢女或妓女等賤民女子,近似現代的情婦,有時也被稱為妾,或稱侍妾。

婢女則是男子納地位卑賤的女子,比如家裏的婢女或者買來的歌,妓,這些女子因為身份原因,屬於賤民階級,不能做士人之妾,只能做婢女或寵姬,近似情,婦。妾和婢女之間有區別,地位不能互換,以婢為妾也是犯律,只有在婢女生子以後,才可以立為妾。婢女壹類的妾常被買賣或轉贈他人。比如蘇軾就曾把兩個已,懷,孕的非正式妾送人,但其正式妾侍王朝雲在繼室王閏之死後,於家中地位卻等同正室,只是沒有正妻的名份。另外也有人在外包養良民女子,稱為“外婦”、“別宅婦”。

妾的名稱,最早見於《禮記·曲禮》:“天子有後,有夫人,有世婦,有嬪,有妻,有妾。”

妾還有許多別稱:小妻、下妻、次妻、庶妻、旁妻、小婦、孺、如夫人、小夫人、側室、偏房、小星、篷賤、屬婦、逮婦、副室、副房、小老婆等等。另外,由於古代帝王及太子妃妾眾多,因而有著許多表示不同等級的名稱。如漢元帝的後宮裏,除了皇後以外,尚有昭儀、婕好、容華、美人、充儀、良人、八子、七子、長使、少使、五官、順常、無涓、***和、娛靈、保林、良使、夜者等十四個等級的多種名稱。太子除了正妻以外,也有良娣、美人等不同等級的妾。(《漢書·外戚傳上》)

通常講的皇帝妃、嬪,只是對帝王眾妾的總稱。有名分的妾又稱側室、偏房,她們的存在被家族和社會認可,然而地位與正妻有雲泥之隔,無論表現在家族、社會還是死後的待遇上。

在生前,她們必須小心侍奉丈夫及他的嫡妻、他們的孩子、甚至自己的所生(就如《紅樓夢》中的趙姨娘在賈政和王夫人跟前,眼看著自己所生的探春尚且坐著,她卻要侍立,還要給賈寶玉打簾子)。在社會上,她們與丈夫的官品帶來的誥封無緣,也不能在婚壽宴席上露面。在死後,她們也不能夠和丈夫合葬,牌位不能入宗廟(明代宗法尤嚴,即使是生了皇帝、死後被追尊為太後的妃嬪,也只能享受“祭,祀,別,殿”的入另冊式的待遇)。

被尊稱為“如夫人”的有頭臉的妾尚且如此,那麽那些不具名分、僅僅供,主,人,享,樂,玩,弄的婢女(也稱“姬”,紅樓夢中稱之為“通房大丫頭”。

還有壹種貴紳蓄養以供,聲,色,之,娛的家,妓,也在此列),其地位就可想而知了。歷史上以床頭人贈人的士子不在少數,也有人見他人妾美而橫加奪愛者。西晉石崇就是因為不肯以寵婢綠珠轉贈孫秀,而失掉性命的。蘇東坡南謫時以諸多姬妾贈人,以至日後有多人自稱是他的遣妾遺腹所生。魏曹彰“愛妾換馬”竟也被看作是“性,倜,儻”的風流佳話。諸如此類,皆可看出姬妾的社,會,地,位之低賤,竟與車馬器物無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