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得古原草送別》
離離原上草,壹歲壹枯榮。
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遠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孫去,萋萋滿別情。
註釋
①賦得:根據指定的題目寫詩就叫做“賦得”。古原:古老、寬闊的原野。詩題的意思是:按照“在長滿野草的古老原野上送別朋友”這壹個題目寫的詩。
②離離:形容春草繁盛茂密。
③壹歲:壹年。枯:枯萎,枯死。榮:生長,茂盛。
④野火:荒山野地裏的大火。
⑤遠芳:綿延向遠方的芳香的野草。
⑥晴翠:在陽光照耀下反射出壹片翠綠色的野草。
⑦萋萋(qī):草長得茂盛的樣子。
賞析
命題“古原草送別”頗有意思。草與別情,似從古代的騷人寫出“王孫遊兮不歸,春草生兮萋萋”(《楚辭·招隱士》)的名句以來,就結了緣。但要寫出“古原草”的特色而兼關送別之意,尤其是要寫出新意,仍是不易的。
首句即破題面“古原草”三字。多麽茂盛(“離離”)的原上草啊,這話看來平常,卻抓住“春草”生命力旺盛的特征,可說是從“春草生兮萋萋”脫化而不著跡,為後文開出很好的思路。就“古原草”而言,何嘗不可開作“秋來深徑裏”(僧古懷《原是秋草》),那通篇也就將是另壹種氣象了。野草是壹年生植物,春榮秋枯,歲歲循環不已。“壹歲壹枯榮”意思似不過如此。然而寫作“枯──榮”,與作“榮──枯”就大不壹樣。如作後者,便是秋草,便不能生發出三、四的好句來。兩個“壹”字復疊,形成詠嘆,又先狀出壹種生生不已的情味,三、四句就水到渠成了。
“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這是“枯榮”二字的發展,由概念壹變而為形象的畫面。古原草的特性就是具有頑強的生命力,它是斬不盡鋤不絕的,只要殘存壹點根須,來年會更青更長,很快蔓延原野。作者抓住這壹特點,不說“斬不盡鋤不絕”,而寫作“野火燒不盡”,便造就壹種壯烈的意境。野火燎原,烈焰可畏,瞬息間,大片枯草被燒得精光。而強調毀滅的力量,毀滅的痛苦,是為著強調再生的力量,再生的歡樂。烈火是能把野草連莖帶葉統統“燒盡”的,然而作者偏說它“燒不盡”,大有意味。因為烈火再猛,也無奈那深藏地底的根須,壹旦春風化雨,野草的生命便會復蘇,以迅猛的長勢,重新鋪蓋大地,回答火的淩虐。看那“離離原上草”,不是綠色的勝利的旗幟麽!“春風吹又生”,語言樸實有力,“又生”二字下語三分而含意十分。宋吳曾《能改齋漫錄》說此兩句“不若劉長卿‘春入燒痕青’語簡而意盡”,實未見得。
擴展閱讀:白居易的文學成就
白居易是中唐時期影響極大的大詩人,他的詩歌主張和詩歌創作,以其對通俗性、寫實性的突出強調和全力表現,在中國詩占有重要的地位。在《與元九書》中,他明確說:“仆誌在兼濟,行在獨善。奉而始終之則為道,言而發明之則為詩。謂之諷諭詩,兼濟之誌也;謂之閑適詩,獨善之義也。”由此可以看出,在白居易自己所分的諷喻、閑適、感傷、雜律四類詩中,前二類體現著他“奉而始終之”的兼濟、獨善之道,所以重視。同時提出了自己的文學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而他的詩歌主張,也主要是就早期的諷諭詩的'創作而發的。
早在元和初所作《策林》中,白居易就表現出重寫實、尚通俗、強調諷喻的傾向:“今褒貶之文無核實,則懲勸之道缺矣;美刺之詩不稽政,則補察之義廢矣。……俾辭賦合炯戒諷喻者,雖質雖野,采而獎之。”(六十八《議文章》)詩的功能是懲惡勸善,補察時政,詩的手段是美刺褒貶,炯戒諷喻,所以他主張:“立采詩之官,開諷刺之道,察其得失之政,通其上下之情。”(六十九《采詩》)他反對離開內容單純地追求“宮律高”、“文字奇”,更反對齊梁以來“嘲風月、弄花草”的艷麗詩風。在《新樂府序》中,他明確指出作詩的標準是:“其辭質而徑,欲見之者易諭也;其言直而切,欲聞之者深誡也;其事核而實,使采之者傳信也;其體順而肆,可以播於樂章歌曲也。”這裏的“質而徑”、“直而切”、“核而實”、“順而肆”,分別強調了語言須質樸通俗,議論須直白顯露,寫事須絕假純真,形式須流利暢達,具有歌謠色彩。也就是說,詩歌必須既寫得真實可信,又淺顯易懂,還便於入樂歌唱,才算達到了極致。
擴展閱讀:白居易的詩歌理論
白居易的思想,綜合儒、佛、道三家,以儒家思想為主導。孟子說的“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是他終生遵循的信條。其“兼濟”之誌,以儒家仁政為主,也包括黃老之說、管蕭之術和申韓之法;其“獨善”之心,則吸取了老莊的知足、齊物、逍遙觀念和佛家的“解脫”思想。二者大致以白氏被貶江州司馬為界。白居易不僅留下近三千首詩,還提出壹整套詩歌理論。他把詩比作果樹,提出“根情、苗言、華聲、實義”(《與元九書》)的觀點,他認為“情”是詩歌的根本條件,“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與元九書》),而情感的產生又是有感於事而系於時政。因此,詩歌創作不能離開現實,必須取材於現實生活中的各種事件,反映壹個時代的社會政治狀況。他繼承了《詩經》以來的比興美刺傳統,重視詩歌的現實內容和社會作用。強調詩歌揭露、批評政治弊端的功能。他在詩歌表現方法上提出壹系列原則。《與元九書》中他提出了的“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的現實主義創作原則。
他的這種詩歌理論對於促使詩人正視現實,關心民生疾苦,是有進步意義的。對大歷(766~779)以來逐漸偏重形式的詩風,亦有針砭作用。但過分強調詩歌創作服從於現實政治的需要,則勢必束縛詩歌的藝術創造和風格的多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