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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雯是個婢女。為什麽她能留三英寸長的指甲?

晴雯本來就是孤兒。十歲時被賴大買走,成了賴家的奴隸。因常隨賴姐到賈家請安,賈家甚喜,便收了來。

晴雯最初在賈母的房間裏服務。經過賈母壹段時間的訓練,她成了壹個“非常優秀”的女孩。她被賈母安置在賈寶玉的房間裏,替寶玉服侍。

婢女是受主人命令的女孩。她被命令了,自然要幹活,絕不能像小姐壹樣動動手指,養尊處優。我們知道,經常工作的人和養尊處優的人的手是有很大區別的。尤其是在古代,長指甲是女性之美,也正因如此,才誕生了“甲蓋”。之所以需要“盔甲套”,是因為釘子容易折斷,或者被水軟化,或者被器皿接觸。所以經常做工作的人是不可能長指甲的。

不過晴雯作為婢女,三寸不爛之舌。第五十壹回,晴雯因為晚上調皮,感冒了。按規矩,生病的仆人必須回家休養,但寶玉意識到回家並不比在弘毅醫院裏暖和,所以他告訴李紈,悄悄請了外面的醫生來看病。

聽說醫生在外面,艾宏遠的女孩子們早都回避了,女人們放下繡簾,晴雯只伸出壹只手,要請醫生進來,文章寫道:

晴雯從簾子裏伸出手來。醫生看到這只手上有兩個指甲,三英寸長,還有金鳳花的紅色染料的痕跡,於是他轉過身來。

這裏可以看出,晴雯的指甲不僅長,也不穿“鎧甲套”,而是用金鳳花染成了紅色。

我們之前說過,長指甲的女生都是嬌生慣養的。正因如此,很多讀者看到晴雯有這些三寸不爛之釘,馬上就覺得晴雯懶嬌,就像襲人半真半假的玩笑:“妳做的事我都煩了,讓妳的懶橫針不紮,豎線不動。”所以,晴雯能留著這三寸不爛之舌,是因為她懶嗎?

其實從文章中的壹個細節我們就知道,晴雯並不是大觀園裏唯壹壹個長指甲的丫環。

在第三十五章中,文章寫道:

正說著,只見史湘雲、平兒、香菱等在石上掐鳳仙花...

在過去,女人經常用鳳仙花染指甲。《燕京歲時》中記載“鳳仙花為鳳仙花,又名指甲花。五月花開的時候,閨房孩子就拿著它搗鼓染指甲。它鮮紅,有穿透力,但時間久了就會消失。”

可見大觀園裏,不僅晴雯染了甲,姑娘平兒也染了。那麽,作為婢女,怎樣才能留長指甲呢?

事實上,在賈府,人們的工作職責極其明確,大到主人的飲食、衣著、儀容等。,到掃房子,跑腿,集竈餵鳥等等。比如,襲人和麝月負責照顧寶玉的飲食起居,秋紋碧痕負責寶玉的貼身清潔,向輝墜兒負責往返等等。王夫人質問的時候,晴雯曾說,她負責賈家的針線,偶爾也負責寶玉的針線。

從這個角度來說,不僅晴雯,襲人和麝月也完全有資格留長指甲。可是,為什麽作者只指向晴雯的長指甲呢?

仔細研究壹下,只有幾個原因:

壹、突出晴雯的“巧”。晴雯是賈府眾多丫鬟中最搶眼的。吹毛求疵的王熙鳳曾說:“這些丫鬟中,沒有壹個比晴雯好看的”,晴雯之所以受到容貌控夫人的喜歡,不僅僅是因為她針線出色,說話圓滑,還因為她的容貌不如別的丫鬟。

作者用王夫人的嘴來形容晴雯的大體模樣,如蛇的腰,削的肩,林黛玉的眉,眼。短短幾個字就足以勾勒出壹個浪漫靈動帥氣的古典美人,現在用三寸不爛之舌在紙上越來越生動。

反之,如果把這些三寸不爛之舌釘在“笨”襲人和麝月身上,就會覺得不倫不類。

其次,晴雯的指甲是有意義的。關於晴雯的指甲,除了第五十壹回,第七十七回又提到了,這壹回晴雯快死了。

晴雯被趕出家門後,寶玉偷偷溜出去探望,兩人最後壹次對話,句句傷人入骨髓。期間寶玉看到晴雯的指甲,感嘆好不容易長出來的指甲被疾病耽誤了,但晴雯聽到後的反應令人心疼。文章寫道:

晴雯擦了擦眼淚,便伸手去拿剪刀,在左手上鉸了兩個洋蔥狀的釘子。說著,伸手脫下將軍穿的壹件紅綾舊襖,用指甲對寶玉道:“拿著這個,將來就像見了我壹樣。脫下妳的外套,我來穿……”

晴雯不願背負“虛名”,又想當真,便與寶玉換了外衣。可是,她為什麽要為寶玉斷指甲呢?只是因為在以前,指甲和頭發壹樣,可以用來表達孩子的曖昧。比如唐代女詩人蔡超寫的《子夜歌》:

“明窗弄玉指,指甲如水晶。斬之,送郎,手談之。”

如果說換外套是晴雯的賭氣,那麽這個斷釘就是晴雯對寶玉的真情流露,她是真心喜歡賈寶玉的。

快死的時候給了指甲,很真誠,很有激情。可惜這樣壹個真實的女孩,死在了汙穢、流言和勾心鬥角中。嘆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