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畢業留校任清華音樂室助教。1937年抗戰爆發後他因家有老母未能隨校南遷。在天津這壹時期,他開展了廣泛的音樂活動,創辦了音樂專修院,青年會音樂專修科,音樂學社等音樂教育機構,他先組建並指揮了天津工學院管弦樂隊、天津躍華中學合唱團、青年會合唱團等。他把眾多的音樂人才聚攏在壹起,從事藝術活動、培養藝術新人,並用演奏演唱古典名作和滲透者正義與反抗情緒的新作來抒發愛國情懷,抵制敵偽文化。他指揮演出了包括亨德爾《彌賽亞》在內的巴哈、海頓、莫紮特、貝多芬、舒伯特、門德爾松、李斯特、瓦格納、威爾第、比才、黃自等中外著名作曲家的交響樂、管弦樂,大型聲樂作品等;同時創作和演出了他自己的作品,如交響詩《蘇武》、歌劇《木蘭從軍》、《松梅風雨》、神樂大合唱《聖誕曲》等來表現自己威武不屈的民族氣節。交響交響詩《蘇武》由曲作者指揮首演於天津,聽眾含淚聆聽,紛紛給作者來信,表述聽了交響詩《蘇武》後“愛國之心油然而生”。蘇聯音樂理論家施聶勻遜在《中國音樂文化》壹書中對該作品有很高評價,稱作者把熟練的歐洲浪漫派作曲技巧與中國民歌主題音調相結合,並將樂曲中“胡人舞”與包羅丁的《伊戈爾亞》中波羅維茲舞(韃靼舞)的音樂形象相媲美。他因這些成績而在27歲時就被工商學院授予教授職稱,並被當時在津中外報刊譽為“天津音樂之雄”。他的指揮語言準確精煉,風格樸實無華,受到中外指揮家、演奏家和廣大聽眾的高度評價,是中國北方較早的優秀指揮家。抗戰勝利後,他回到清華任音樂室導師,組建了民樂隊、管弦樂隊、軍樂隊,並兼任燕京大學管弦樂隊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