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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喜愛的東西寫作文

1. 寫壹篇關於自己喜歡的東西的作文

我有壹個形影不離的朋友,它總是默默無聞地為我服務;我有壹個無聲無息的夥伴,它總是毫無怨言地為我付出。它就是與我親密無間的夥伴——自動鉛筆。它是我九歲生日時,媽媽親手送給我的。

我的鉛筆是淺藍色的,又細又長。上面有壹個漂亮的姑娘:她有著壹頭淡淡的棕發,隨風飄揚,好看極了;她的小嘴十分紅潤,像壹個可愛小櫻桃;她穿著白色和淡藍色的絲綢衣服,美麗的外表令人看壹眼就久久不能忘記。

這支自動鉛筆的後部不像其它自動筆是橡皮擦,而是壹個鐵制的蓋子,蓋子上掛著壹條細細鐵鏈,寫起字來認真聽還有小小的,細細的壹種很好聽的聲音,那種聲音就像風鈴碰撞的聲音。

自動鉛筆啊,妳不知陪伴我度過了多少個分分秒秒,在爭分奪秒的語文、數學考試時、在每壹次的作業本上、在我最喜歡的美術課上,都留下了妳忙碌的身影和美麗的足跡,我對妳的感情也與日俱增加了。

這就是我喜歡的壹件物品——壹支普通但充滿愛的自動鉛筆。

2. 作文:描寫自己最喜愛的東西

我從不把什麽東西珍藏在身邊,因為,我總覺得,東西放在身邊會遺失的,只有珍藏在心裏的,永遠都不會忘卻……

那是壹年暑假,我由於鋼琴考級,便只能按捺住考上初中的喜悅,悶在家裏練琴。天那樣悶熱,我嘴裏含著冰。發狠地練著。從早晨到中午,再到傍晚,我終於可以甩壹下酸疼的膀子,情不自禁地,我走到陽臺上……

忽然,我聽到壹個聲音,和著夏日傍晚那特有的微風,忽而朦朧忽而清晰,飄入我的耳朵,拂過我的臉頰,掠過我的劉海兒。樹葉沙沙作響,晚霞含蓄柔美。在這壹刻,世界變得靜得出奇,仿佛只有這聲音存在。哦,是笛聲,是有人在吹笛子,這笛聲婉轉悠揚,舒心流暢,只有心靜的人才能吹得如此之好。

我陶醉了,沈靜了……許久,才從思索與想像中醒來。

後來的幾天,我註意到每天傍晚,這笛聲都會響起,只是,後來聽到的笛聲總沒有第壹次那麽好了。每天,只要我壹放下琴,笛聲便準時地響起,我就跑到陽臺上望著樓下的建築工地仔細地聽。我想像著,吹笛子的是個孤獨的老人,在訴說著心事;也許是個孩子,我的眼前浮現出壹個孩子騎在老水牛背上吹笛子的情景……

有壹天,當我照例走到陽臺上向下看時,我看到壹位建築工人坐在地上,他正吹著笛子。忽然,笛聲戛然而止,當它再次響起時,我驚異地發現,他吹的是我彈的曲子!雖然笛聲時斷時續,但我仍能分辨出來,這是我喜愛的壹首曲子。不是親眼所見,我無論如何不能相信,壹個人僅憑耳朵聽曲子,就能用手中的笛子原封不動地吹出來,而且吹得如此準確,雖然吹得不太熟練。做到這壹切的,還是我往日十分輕視的工人!我感到震驚!晚上,媽媽竟也談到了這位工人:“妳看看人家,天天在太陽底下蓋房子,比妳累多了吧?人家晚上雷打不動地吹到妳上床,人家活得不是挺輕松嘛!”

我不再叫苦。於是,早晨,夢中的笛聲把我驚醒;晚上,窗外的笛聲陪我入睡。在我練那首曲子時,笛聲總悄然響起,只是,輕輕地,似乎生怕被我聽見。終於,他不再害怕。於是琴聲和著笛聲融會在壹起,分外地和諧、優美、寧靜,妙不可言。我激動了,淚珠在眼眶裏打轉,我覺得,我找到了這首曲子的真諦,是這位工人朋友幫我找到的。是的,我的感情得到了升華……

考級時,我的耳邊始終縈繞著笛聲,我以自己的方式理解著樂曲,終於,我考上了十級!當我興奮地沖到陽臺上準備鼓起勇氣把這個好消息告訴那位素未謀面的朋友時,我怔住了。幾天的激動與緊張使我忘卻了眼前拔地而起的大樓。是的,我將永遠不能再與那笛聲合作!

不知在哪壹天的哪個角落,我又聽見了笛聲。我總覺得這笛聲好耳熟,原來,那笛聲,那段記憶已被我永遠珍藏在我心底!

親愛的朋友,妳是否仍在吹笛子?妳知道嗎?壹位遠方的姑娘多麽希望和妳合奏壹曲……

3. 作文我喜歡的東西

說起水果,我就會不由自主地高興起來,因為從小我就非常喜歡吃水果,像西瓜呀、桃呀、葡萄和蘋果等等,有的時候我飯吃得不多,但是每天我都要吃很多的水果。

在我愛吃的水果當中,草莓是我的愛,因為它不僅成熟早,可以在所有瓜果中率先上市,而且新鮮味美,酸味不大,甜味清淡,酸甜可口,還不傷腸胃。

為了了解草莓是怎樣生長的,我還專門上網查看了很多草莓的資料呢,從中我知道了草莓屬薔薇科多年生草本植物,又叫洋莓,原產於南美洲。草莓品種繁多,有2000多個品種。草莓喜歡溫暖的天氣,不耐寒冷。我國的河北省、山東省和很多南方省市都有草莓的種植。

草莓的果實是球形或橢圓球形。成熟的果實紅艷艷的,表面疙疙瘩瘩,附有許多小種子,小時候我還以為那是很多的芝麻粘在上面呢。草莓的果實鮮艷紅嫩,柔軟多汁,甜酸可口,含有豐富的維生素C,此外還含胡蘿蔔素、多種維生素、葡萄糖、蛋白質、脂肪、鐵鈣、磷等,所以有人管草莓又叫“美容果”,拿起壹個放到口中輕輕的嚼動,那粉紅色的汁液伴隨著鮮嫩的果肉在嘴裏有壹種甜滋滋、酸溜溜、涼爽爽的美妙感覺,唯壹感到遺憾的就是那附在草莓表面上的小種子吃起來沒有什麽味道。

每當家長買回草莓的時候,只要我有時間,我都要親手把草莓下面的綠葉摘下來,如果葉子是水靈靈鮮綠色的,那麽草莓壹定是新鮮的,我真希望有機會去種植草莓的地方親眼看看草莓是怎樣生長的。

我還有很多種吃草莓的方法呢,有的是家長告訴我的,有的是我自己發明的,比如:把草莓洗凈用小刀切成四塊放入盤中,在上面灑上壹點白糖,這樣吃起來就算是不太熟的草莓,也不會感到很酸了。還可以把切好的草莓和切好的黃瓜和小西紅柿放在壹起,放入沙拉醬拌好,就成了壹道美味的水果沙拉了。

總之,草莓是我非常喜歡吃的水果之壹,雖然寫了這麽多,但好像我還是有點意猶未盡

4. 以我最喜歡的食物寫壹篇作文

《荔枝蜜》

花鳥草蟲,凡是上得畫的,那原物往往也叫人喜愛。蜜蜂是畫家的愛物,我卻總不大喜歡。說起來可笑,小時候有壹回上樹掐海棠花,不想叫蜜蜂蜇了壹下,痛得我差點兒跌下來。大人告訴我,蜜蜂輕易不蜇人,準是誤以為妳要傷害它,才蜇;壹蜇,它自己就耗盡了生命,也活不久了。我聽了,覺得那蜜蜂可憐,原諒它了。可是從此以後,每逢看見蜜蜂,感情上疙疙瘩瘩的,總不怎麽舒服。

今年四月,我到廣東從化溫泉小住了幾天。那裏四圍是山,環抱著壹潭春水。那又濃又翠的景色,簡直是壹幅青綠山水畫。剛去的當晚是個陰天,偶爾倚著樓窗壹望,奇怪啊,怎麽樓前憑空湧起那麽多黑黝黝的小山,壹重壹重的,起伏不斷?記得樓前是壹片園林,不是山。這到底是什麽幻景呢?趕到天明壹看,忍不住笑了。原來是滿野的荔枝樹,壹棵連壹棵,每棵的葉子都密得不透縫,黑夜看去,可不就像山似的!

荔枝也許是世上最鮮最美的水果。蘇東坡寫過這樣的詩句:“日啖荔枝三百顆,不辭長作嶺南人。”可見荔枝的妙處。偏偏我來得不是時候,荔枝剛開花。滿樹淺黃色的小花,並不出眾。新發的嫩葉,顏色淡紅,比花倒還中看些。從開花到果子成熟,大約得三個月,看來我是等不及在這兒吃鮮荔枝了。吃鮮荔枝蜜,倒是時候。有人也許沒聽說這稀罕物兒吧?從化的荔枝樹多得像汪洋大海,開花時節,那蜜蜂滿野嚶嚶嗡嗡,忙得忘記早晚。荔枝蜜的特點是成色純,養分多。住在溫泉的人多半喜歡吃這種蜜,滋養身體。熱心腸的同誌送給我兩瓶。壹開瓶塞兒,就是那麽壹股甜香;調上半杯壹喝,甜香裏帶著股清氣,很有點鮮荔枝的味兒。喝著這樣的好蜜,妳會覺得生活都是甜的呢。

我不覺動了情,想去看看壹向不大喜歡的蜜蜂。

荔枝林深處,隱隱露出壹角白屋,那是溫泉公社的養蜂場,卻起了個有趣的名兒,叫“養蜂大廈”。壹走近“大廈”,只見成群結隊的蜜蜂出出進進,飛去飛來,那沸沸揚揚的情景會使妳想,說不定蜜蜂也在趕著建設什麽新生活呢。

養蜂員老梁領我走進“大廈”。叫他老梁,其實是個青年,舉動挺穩重。大概是老梁想叫我深入壹下蜜蜂的生活,他小心地揭開壹個木頭蜂箱,箱裏隔著壹排板,板上滿是蜜蜂,蠕蠕地爬動。蜂王是黑褐色的,身量特別長,每只工蜂都願意用自己分泌的王漿來供養它。

老梁贊嘆似的輕輕說:“妳瞧這群小東西,多聽話!”

我就問道:“像這樣壹窩蜂,壹年能割多少蜜?”

老梁說:“能割幾十斤。蜜蜂這東西,最愛勞動。廣東天氣好,花又多,蜜蜂壹年四季都不閑著。釀的蜜多,自己吃的可有限。每回割蜜,留下壹點點,夠它們吃的就行了。它們從來不爭,也不計較什麽,還是繼續勞動,繼續釀蜜,整日整月不辭辛苦……”

我又問道:“這樣好蜜,不怕什麽東西來糟蹋麽?”

老梁說:“怎麽不怕?妳得提防蟲子爬進來,還得提防大黃蜂。大黃蜂這賊最惡,常常落在蜜蜂窩洞口,專幹壞事。”

我不覺笑道:“噢!自然界也有侵略者。該怎麽對付大黃蜂呢?”

老梁說:“趕!趕不走就打死它。要讓它呆在那兒,會咬死蜜蜂的。”

我想起壹個問題,就問:“壹只蜜蜂能活多久?”

老梁說:“蜂王可以活三年,工蜂最多活六個月。”

我不禁壹顫:多可愛的小生靈啊!對人無所求,給人的卻是極好的東西。蜜蜂是在釀蜜,又是在釀造生活;不是為自己,而是為人類釀造最甜的生活。蜜蜂是渺小的,蜜蜂卻又多麽高尚啊!

透過荔枝樹林,我望著遠遠的田野,那兒正有農民立在水田裏,辛勤地分秧插秧。他們正用勞力建設自己的生活,實際也是在釀蜜--為自己,為別人,也為後世子孫釀造生活的蜜。

這天夜裏,我做了個奇怪的夢,夢見自己變成壹只小蜜蜂。

5. 我最喜歡的物品初中作文600字

我最喜歡的動物

我喜歡的小動物是純白色的貓,它全身白似雪的毛讓我無比喜愛,它的眼睛白天瞇成壹條縫,晚上圓溜溜的,活像兩顆綠寶石。他的耳朵壹直翹著,只要妳動壹下,他的耳朵就會動壹下;他的聽力十分敏捷,只要有人輕輕走過,它就會“喵喵”的叫;它的牙齒很堅硬,又尖又長,吃起東西來十分輕松,我很喜歡它。

記著有壹次,我的哥哥到我家來玩,小貓無比熱情,壹直沖哥哥“微笑”。哥哥見他這麽可愛,便拿出壹根很粗的毛線,要知道貓最喜歡玩毛線了,哥哥提著毛線,小貓也跟著走,毛線從拐彎處過去,貓壹下沖過去,沒有抓到,自己倒撲了個空,我和媽媽哈哈大笑,貓有點生氣,哥哥換了壹塊布,過了拐彎處,小貓沖去,又撲了空,這下哥哥成了“鬥貓士”了。哥哥又把五個凳子擺成壹排,把毛線放在凳子口,小貓壹下沖過去,奮力咬住了毛線,我為它歡呼,為它高興。

冬天來了,我給小貓蓋了壹個溫暖的窩,它非常高興。每當我放學回家走在樓梯上時,小貓就臥在沙發上等我,我壹進門,它臉上笑成了壹朵花。見我買了吃的給它,高興得舔著我的手,無比熱情!

有天,爸爸給我說:“妳看哪,狗可是忠臣,貓可是奸臣。”我著急了,忙說:“貓是我最喜歡的動物,它才不是奸臣呢!”媽媽跑過來當裁判,規定每人寫出喜歡貓或狗的理由5個,然後評高低。我的筆刷刷寫著,1、我喜歡貓;2、小貓的毛很光滑;3、貓對我很真誠;4、貓非常可愛;5、貓非常機靈。剛寫完,我擡頭看看爸爸,哈,他才寫了兩個,我們都交了卷後,裁判以爸爸寫的字多為由,宣布爸爸勝利。我很不服氣,我相信,我會將小貓的可愛永遠扞衛下去!

小貓,淘氣、可愛,他給我的生活帶來了快樂,無論怎樣,我最喜歡的動物就是小貓!

6. 我喜歡的食物作文

我喜歡的食物

俗話說:“民以食為天”,也有人說:“人是鐵,飯是鋼,壹頓不吃餓得慌。”每個人都有自己所喜好,有可能是家鄉特色,街頭的風味小吃種種。我所喜愛的小吃各有特色,最讓人垂涎欲滴的還屬家鄉的炸豆幹和爸爸的“傳家寶”——花蚌。

炸豆幹

這道小吃可以說是低頭不見擡頭見,街頭的小攤,加長的飯桌上都隨處可見,炸豆幹美味可口,做法卻極其簡單。只需先把油倒入鍋裏,待油熱,把豆幹從鍋邊放入,兩三分鐘,豆幹的顏色逐漸變得金黃,淡淡的都想便隨之傳出,再炸至壹兩分鐘便可出鍋了。接下來就是調味料了,只需在碗裏倒壹些白開水,加入少許鹽,再把壹些蔥花撒在鹽水上便可以壹領豆幹的“風采”。夾起壹塊豆幹,蘸壹點鹽水,壹口咬下去,淡淡的豆香伴隨著蔥花的清香,讓人口齒留香,沁人心彈。它的外皮脆脆的,而裏面卻是軟軟的豆腐,豆類裏含有的蛋白質絕不亞於肉類,所以炸豆幹可說是老少協議的營養之物。

花蚌

花蚌雖然好吃,但處理不當就大大相反啦,還有壹種讓人“敬而遠之”的腥味,我爸爸煮的花蚌可是壹流。首先讓花蚌在水裏泡掉壹些泥質,然後就是調味了。把花蚌倒入壹個鍋裏(不能加水),加入鹽,雞精沙茶,辣椒等調味品,再加入金不換之類的,最好是加入壹些麻油,味道更好了。然後把盆子放在電磁爐或煤氣爐上,哪壹個蓋子蓋住,煮個四五分鐘,就可關掉開關了,不過不能還不能揭蓋,要讓它們“悶壹悶”,二三分鐘就可以上桌,陣陣香撲鼻而來,口水在嘴裏不停地醞釀著,終於可以吃了。花蚌的腥味完全被掩蓋了,光是金不換等配料就讓人忘乎所有了,花蚌的香味被配料完全帶出來。壹個,兩個,三個。。。。。。壹盤花蚌壹下子只剩下湯料了。真是此物只應天上有,人間難得幾回“聞”。

如果被我的言語吸引住了,那就快快行動吧!

7. 我最喜歡的壹樣東西作文

i我最喜歡的壹樣東西是毛筆。

它是我節省下來的零用錢積蓄起來而買的。平時,我常常將它放在自己房間的桌子上面的筆筒裏。

壹到寫毛筆字的時候,我就請它幫助我書寫起來。 我的這壹枝毛筆頂端有壹個凸起的東西,那是壹個小孔。

在這個小孔上面穿著壹根繩子。那繩子可以讓人將毛筆掛起來。

我每當寫好字以後就將毛筆到到清水裏面清洗幹凈,然後用那根繩子將毛筆掛在通風的地方,讓毛筆涼幹,再放回筆筒裏面。它身子瘦瘦的,下面有許多毫毛。

那是用湖羊的尾巴上的毛做成的。筆身上面還寫著幾個字“下筆如有神”。

剛買來的時候,那筆上的毛潔白無瑕,比新刷的白色墻壁還要白上好幾倍呢! 這支毛筆還好在它有壹顆不求回報之心呢!我已經用它寫了三年多字了,而且它下面的筆毛有許多已經翹了起來,但是它從來都沒有向我提出什麽要求。天天讓我把它浸到墨汁中間,將它身上的筆毛弄得黑黑的,雖然最後都用清水清洗壹番,可是再也不能夠讓它像原來那樣白了。

它也都江默默地接受了,從來沒有抱怨壹聲。 這壹支毛筆,我已經用了三年多了,但是它還是忠心地為我服務幫助我寫好每壹個字。

現在,我用這支毛筆寫出來的字常常能夠得到別人的稱贊,我想這全是毛筆的功勞。 我對這支毛筆已經喜歡上了,好像和我已經分不開了。

有壹次媽媽說要給我買壹支新的毛筆。我堅定地對媽媽說:“這支毛筆挺好的,不用買新的毛筆!”。

8. 作文《我喜歡的食物》

我最喜歡吃的水果是西瓜。 西瓜象壹個大皮球。它的皮上有壹道道的條紋,有的條紋是淺綠色的,有的是深綠色的。西瓜的瓤是大紅色的,壹聞壹股香甜的氣味撲面而來,咬壹口涼涼甜甜的,非常好吃哦。 通過上網查資料,我了解到:西瓜原產於非洲熱帶沙漠地區,有四千多年的種植歷史。約於公元十世紀,由西域移植我國,先在現新疆境內栽培,後傳入內地。

還有壹篇~~我最喜歡的水果—芒果

我最喜歡吃芒果。它有壹副誘人的外表:金黃色的皮、胖月牙型的形狀。妳只要剝開它那金黃而光滑的皮,就會看到黃色的果肉。輕輕咬壹口,細滑的果肉特有的香味立刻充滿整個口腔,使妳有壹種想壹口吞下的願望。芒果不像別的水果壹樣有撲鼻的香味,但把它擱到鼻子下面仔細聞壹聞,就會聞到淡淡的清香。有壹次,我把皮當作果肉送進嘴裏,突然我覺得又酸又澀,於是我趕忙喝了口水,這才好些,我又急著去吃別的東西,剛把食物送到嘴裏,就覺得舌頭好像脫了壹層皮似的難受,好像壹把刷子在舌頭上磨擦,這時我才知道芒果的皮又酸又澀,原來皮和肉有天壤之別,就像看人壹樣,不能光看外表,還要看人的內心。

再來壹篇~~我最喜歡的水果

秋天到了,果園裏的水果成熟了,妳看,有紅彤彤的蘋果、黃澄澄的大鴨梨、金燦燦的橘子……但我最喜歡的是橘子。

橘子的形狀是圓圓的,它穿著壹身兒金色的外套,多像壹個漂亮的小燈籠啊!剝開金色的外套,裏面露出壹個個橘子瓣兒,它們就像互相幫助的兄弟姐妹壹樣緊緊的抱在壹起。掰開壹片橘子瓣兒放在口中,酸酸的,甜甜的,清涼爽口,味道真是美極了!不壹會兒,我就吃掉了壹個橘子。

橘子不但好吃,而且還能治咳嗽,幫助身體補充人體所需要的維生素。當然,橘子皮可不要扔噢,它可以泡橘子水喝呢。看,橘子的作用多大啊!

橘子不但好吃,樣子也很好看,所以,在眾多的水果中,我最喜歡吃的橘子了。

試試,看能不能幫上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