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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格律詩的基本問題

有關詩詞格律的基本問題

靜 儒

自齊梁永明時期,沈約等人確立了讀誦規律的四聲譜,格律詩這種特殊的優美文體就開始逐漸形成並發展,到了盛唐時期已臻於完美。但格律詩所涉及到的只是平仄兩種大略的聲類,還未細分到真正的四聲。後來由唐詩人把樂府也進行了格律化,逐漸發展成的宋詞,又由宋詞發展成的元曲,才正式關系到了平、上、去,入(北曲中無入聲,平聲分陰陽,但與現在的普通話新聲韻也有很大的區別)。並且宋詞與元曲都是緊緊地與樂曲聯系在壹起的,也就是古樂府和當時的燕樂歌詞與戲曲臺詞,都與古代的音樂宮調密切相關。

基於目前我縣詩社的現狀,新詩人較多,必須進壹步加強基礎知識與基本理論的熟練掌握,我就重點談談有關詩的格律問題,但也不必要面面俱到,只算作散言碎語吧。

壹,需要掌握的正規格律基礎知識

詩詞的格律以五言為重點,律句就四種形式,記多了沒用。

A:(仄)仄平平仄

B: 平平仄仄平

C: (平)平平仄仄

D:(仄)仄仄平平

(括號內的可平可仄)

七言的就是在五言的前面分別加上與其不同的(平)平或(仄)仄而成。

“對”、“粘”規律,第壹句與第二句之間要求(對),即偶數字位平仄相異,第二句與第三句之間要求(粘),即偶數字位平仄相同,第三句與第四句之間要求(對)。若律詩第四句與第五句之間要求(粘),第五句與第六句之間要求(對),第六句與第七句之間要求(粘),第七句與第八句之間要求(對)。也就是可以把奇偶兩句看成為壹聯,本聯內兩句要求(對),相鄰兩聯之間要求(粘)。五言就看二、四字,七言就看二、四、六字。五言的二、四字就是平、仄或仄、平,七言的二、四、六字就是平、仄、平或仄、平、仄。再掌握了對、粘規律就完事了,就可以任意寫律、絕了。講多了都是旁門左道,有好多資料把人弄得糊糊塗塗,用了好多時間也掌握不了格律。

五言絕句第二丶四字規律是:

平仄,

仄平。

仄平,

平仄。

(B) 仄平,

平仄。

平庂,

仄平。

七言絕句二、四、六字是:

(C) 仄平仄,

平仄平。

平仄平,

仄平仄。

(D) 平仄平,

仄平仄。

仄平仄,

平仄平。

就這麽幾種形式,把兩個同類絕句上下壹重疊,就是律詩。比如: (A) (A)、(B)(B)、(C)(C)、(D)(D),中間兩聯要求對仗,註意起承轉合(收)。熟練掌握了對、粘規律,連這個都不用記。

常見的幾種句型禁忌

在格律詩中,除了A、B、C、D四類基本句型外,都算“拗句”。首先簡單談談三平尾與三仄尾問題, “三平尾”也叫“三平腳”、“三平足”、“下三平”……名目繁多,也是格律詩的大忌,其禁忌程度不次於“孤平”,不是因固定名詞實在沒法回避,誰也不願違此律禁。關於“三仄尾”也叫“三仄腳”、“三仄足”、“下三仄”……,雖然古人不太忌,現在詩界也有爭議,畢竟是拗句,若用也是有壹定條件和技巧的,初學者盡量避之。無論連三平或連三仄,吟詠時在音樂感方面都有壹些障礙拗口。古人或現在壹些詩人用“三仄尾”也都有壹定的因由,壹是加重該詩句的沈郁色彩,再就是固定名詞沒法拆分,但大多都經過了壹定的藝術處理,極少有“三上”、“三去”及“三入”的現象。我建議不懂音樂的初學者最好不用,壹般詩詞征稿中編輯都不願接收這樣的作品,因為初學者很少知道這些規則的。“三平尾”在古風中經常出現,古風中若沒有幾個三平尾,還真品不出真正古風的味道。但在格律詩中盡量嚴格杜絕出現,雖然是“中病”,卻是頑疾,幾乎無藥可治,就好象人的臉上落了壹個疤,雖不影響健康,終究不美觀。“三平尾”會大大地降低律詩的抑揚頓措,古人連“三陰平韻”都忌諱,何況壹句中出現三平尾了呢? “三仄尾”是小疾,古人詩中也常出現,但細細研究會發現,古人都把三仄尾進行了壹定的淡化處理。就是雖然三連仄,但讀音絕對杜絕“三上聲”、“三去聲”和“三入聲”死板呆滯的情形發生。

請記住:孤平雖為大忌,經過救治依然可用,三平尾有人說是中忌,但基本無法救治,其實也應是大忌,三仄尾小忌(經過處理才能用)。

三、常見的變格形式

律句壹旦變了形,就成了拗句。在讀古人作平時,常常會發現有個特殊的句式,在格律詩中常用,叫“特拗句”。特拗句就是五言詩中平平仄平仄,七言詩中(仄)仄平平仄平仄,實在平仄不好調,或固定名詞不能拆分時,直接用。實際上就是把律句五言C:“平平平仄仄,”中第三、四兩字位的平仄調換了壹下,七言就是“(仄)仄平平平仄仄”中第五、六兩字位平仄調換,詩界上層都用,算合律。古今都壹致認同,並且在唐代非常時髦,能使詩句增強起伏跌宕感,但壹首詩中不要多用,就用壹次不算病。古人常用特拗句,比如:“移舟泊煙渚,”(孟浩然)、“寒山轉蒼翠,”(王維)、“天機近人事,”(杜甫)、“羌笛何須怨楊柳,(王之渙)、“苦恨年年壓金線,”(秦韜玉)、“不管煙波與風雨,” (鄭文寶)、“欲把西湖比西子,”(蘇軾)……很多很多。見到這個句型,對格律精通不深的人往往容易認為是“出律”,是會被行家裏手笑話的,其實是合律的。 對於我們目前現狀,多數屬於初學者,要努力寫好正格律句,至於拗句,還是盡量少用,因為這方面還需要很多創作技巧作為底墊。崔顥的《黃鶴樓》多用拗句,卻被宋代著名詩論家嚴羽贊為“有唐第壹律”。如果我們這樣寫,是沒人稱為律詩的,甚至被譏笑為啥也不懂。

格律詩的“犯孤平”是常見病,並且是大病,那麽得了病就沒法治了嗎?絕不是的,病癥首先是預防,盡量註意不要得病,得了病就需要及時治療,下面分別談談治療方法。 首先,犯孤平主要是B:“平平仄仄平”這個句型的第壹個字(若七言,就註意第三個字),如果用了仄聲,就變成了“仄平庂仄平”,除韻腳之外,只剩了第二個字(七言是第四個字)壹個平聲了(指沒有兩個相連的平聲),就是所謂“犯孤平”了,本來的律句就成了有病的“拗句”。那麽這個病如何救治呢?只要將第三字換為平聲,問題就解決了,成了“仄平平仄平”句型,實際上就是把原來律句中壹、三兩位置的平仄調換了個位置(七言的就是三、五換位),我們也認為合律,這是最簡單的也是經常容易出現的孤平拗救。

對於A有時可變為(仄)仄仄平仄,雖然沒破壞二四(六)分明的規則,壹般不算大礙,不究亦可。但細論也算小拗(也有人稱其“夾平”)。那麽怎麽辦呢?本句已無法造成“連平”(不犯孤平就是每句中要有兩平相連),就在對句中補救(實在不好救也可以不救),使對句為(平)平平仄平,也就是用“夾仄”救“夾平”。 還有壹種情況,就是打破了二四(六)分明的格式,這樣的句子叫做“大拗句”(“特拗句”也是大拗句的壹種)。拗句壹般都產生在初句,對句可以對其進行補救,對句若“拗”了,就沒法補救了,只能稱為詩病或古風了。D的句型,若用在對句上,壹般是不允許改變的。

下面再談壹下出句大拗由對句相救的問題,我們先看壹首唐代著名詩人杜牧的有名七絕《江南春》: 千裏鶯啼綠映紅, 山村水廓酒旗風。 南朝四百八十寺, 多少樓臺煙雨中。 其律格為: 平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仄仄仄, 平仄平平平仄平。 顯然轉句中五、六兩字“八十”本應平平,可這裏確是仄仄,成了個大拗句,對句(結句)第五字本應是仄,卻換上了壹個平聲字“煙”,拯救了出句之拗。壹般詩的玄機都在每句末尾三個字。 “大拗句”能有“大抑”效果,對句多用了平聲又來了個“大揚”,使詩的節奏和旋律都能加大加強,成了名詩人們常用的表現手法。 有人提出,如果不拗不更好嗎?是的,那就是最正常的了。比如音樂,正格的旋律就象小夜曲,多是音程級進柔婉的,而大拗句就象跳進激躍的旋律,豪情奔放,抑揚強烈。又比如人的生平履歷,若壹直無災無難衣食不愁且不思進取,很難創造出壹番驚天動地大事業,多是平庸之命。那些大富大貴之人有幾個不是經歷了千辛萬苦、艱難險砠甚至大災大難?所謂:“大難不死,必有厚福。”有極深刻的道理。大詩人與我們平常寫點詩的人,思想性情與藝術造詣怎可同日而語?對於我們目前來說,多數為初學者,不客氣說有的還是未入門的愛好者,壹定不要好高鶩遠,要在了解古人的基礎上按正格寫作,熟煉之後才能自如。就象中小學學生,要了解壹下大學的概況,但壹定不要拋棄中小學課程的學習,過早地去學大學課程。若壹點拗救理論都不知道,就沒辦法讀古人的作品,甚至認為古人不懂格律,豈不笑談?

我們再來欣賞壹下唐代著名詩人崔顥的名篇《黃鶴樓》。首聯出句“昔人已乘黃鶴去,”平起首句不入韻,按正規格律應是(平)平仄仄平平仄,可是本句卻是仄平仄平平仄仄,不犯孤平,卻是“乘”“鶴”兩處皆拗(二、四、六分明被破壞了),稱為“大拗句”(實際就是古風句),對句“此地空余黃鶴橫”是標準律句,第五字黃,本應仄,這裏是平,用來挽救初句第六字“鶴”之拗。頷聯初句“黃鶴壹去不復返,”按正規應是(仄)仄平平平仄仄,可本句卻是平仄仄仄仄仄仄,大拗句,只有第壹字平聲,無關緊要,第三、四、五字都拗,最要緊的是第四和第五字,所以對句在標準律句基礎上,第五字又多用了個平聲“空”,“空悠悠”雖然造成了“三平尾”,卻有利挽救了出句大拗,真是以毒攻毒啊!前兩聯真是起伏疊宕,恰如兩次驚濤駭浪中闖過,後兩聯就不能再這樣無拘無束地玩下去了,必須規規矩矩,心平氣和地轉、合(收)了,但是還不能壹下子穩下來,頸聯初句出現了個小夾平“漢陽樹”,對句以小夾仄“鸚鵡洲”救之(不救亦可)。尾聯則平平穩穩地用了兩個標準律句靠岸收場,難怪是“有唐第壹律”。我們細研究會發現,《黃鶴樓》中四聯八句的第二個字之間的“對”“粘”關系壹點都沒變,使整首詩仍然是壹個整體。 我們暫時雖然還不具備玩這些技巧的能力,還應當少寫變格別體,但壹定要早早熟悉。

四、詩與詞

在壹些有名的唐詩中,明明標題就寫著什麽什麽詞,什麽什麽曲。可是現在的壹些所謂的“詩論家”硬往詩上靠,杜撰出壹些離奇古怪的名詞,真是唯恐人們不糊塗,害世不淺。如王維的《渭城曲》:“渭城朝雨浥輕塵,客舍青青柳色新。勸君更盡壹杯酒,西出陽關無故人。”格律為: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仄平仄仄仄平仄,平仄平平平仄平。就被現在壹些所謂的“專家”說成是什麽“失粘格”,真是讓人不敢恭維。又如沈宇的《武陽送別詞》:“菊黃蘆白雁初飛,羌笛胡琴淚滿衣。送君腸斷秋江水,壹去東流何日歸。”也是相同格律形式,就是詞,都被編入了《敦煌曲詞》中。我建議詩友們在掌握了格律詩的基礎上,最好能學填壹點詞,甚至懂壹點散曲,若能與音樂、美術、書法等藝術結合起來更妙。

以上只是我個人在詩詞寫作中壹孔之見,並未參考名人之作,也無準則,難免以蠡測海,更談不上是什麽系統理論,散言碎語而已。希冀對初學寫詩之友起到點滴裨益,吾足矣!

(此文作於二零壹八年,略有刪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