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流派主要盛行於戰國時的韓、魏、趙三國,而早期的法家學派人物亦來自這三國,如商鞅來自魏國、申不害來自韓國、慎到來自趙國等.法家中有三個學派:慎到重「勢」、申不害重「術」,商鞅重「法」,這些學派思想由韓國人韓非子集以大成,構成法家思想的終極核心.
法家這種學說乃壹種純功利主義的思想體系,內容核心主要是針對君主如何加強統治.在戰國時代那種「捐禮讓而貴戰爭,棄仁義而用詐譎,茍以取強而已矣」的殊死競爭的情況下,法家這種思想在鬥爭中確是相當實用,如秦統壹六國就是明證,而儒家那種固守傳統的溫和政治主張就未免顯得有些「愚遠而闊於事情」了(《史記?孟子荀卿列傳》).西漢後期,法家思想被「廢黜百家獨尊儒術」的儒家所吸收,並開始以儒法並用「儒表法裏」的理論治理國家,獨立的法家學派逐漸被排斥掉.
有人認為法家代表了新興地主階級意識形態.
代表人物
春秋時
管仲
子產
戰國時
韓非
商鞅
李斯
申不害
吳起
李悝
代表著作
《商君書》
《韓非子》
管仲(?—前645年),名夷吾,字敬仲,史稱管子,出生於潁上(今安徽潁上縣),春秋時代的政治家,哲學家.《史記·管晏列傳》、《管子》、《左傳》記載他的生活傳記,《論語》(憲問第十四)也有關於孔子對他的評論,北宋蘇洵的《管仲傳》也有壹些分析.
年輕時家境貧困,鮑叔牙發現管仲有才能,交為好友,經常和管仲往來,管仲常占小便宜,鮑叔牙並不引以為意,反而處處為他設想,壹直都善待管仲(蔚為美談,史稱「管鮑之交」).後來,管仲輔佐齊國公子糾,鮑叔牙輔佐其弟公子小白.
前686年,齊襄公逝世,他的侄子公孫無知篡位.
前685年春天,齊國大夫雍廩殺了公孫無知,公子小白即位,立為齊桓公,魯國卻支持其兄公子糾,因此齊國和魯國之間發生戰爭,管仲射箭中了齊桓公的帶鉤,齊桓公裝死,騙過了管仲.後來齊國戰勝,鮑叔牙向魯莊公要求處決公子糾,並把管仲交給齊國.
在鮑叔牙強烈推薦下,齊桓公不計前嫌,拜管仲為相,甚至尊為「仲父」.管仲在齊國實行了壹系列的改革,倡「尊王攘夷」,終於幫助齊桓公成就了霸業.
孔子曾言:「為管仲,吾其被發左衽矣.」司馬光說:“管仲鏤簋朱紘,山楶藻梲,孔子鄙其小器.”(〈訓儉示康〉)
子產(?~前522年),復姓公孫,名僑,字子產,又字子美,鄭稱公孫.春秋時期鄭國的政治家和思想家.被清朝的王源推許為“春秋第壹人”.
據記載,子產出生於鄭國的貴族家庭,他的父親子國是鄭穆公的兒子.子產少時就很聰明,有很成熟的政治見解.鄭簡公十二年(公元前554年),鄭人立子產為卿.執政二十三年.鄭定公八年(公元前522年),子產卒.《賈氏說林》載:
子產死,家無余財,子不能葬,國人哀亡.丈夫舍玞佩,婦人舍珠玉以賻之,金銀珍寶不可勝計.其子不受,自負土葬於邢山.
孔子聽說後,曰:“古之遺愛也.”現有墓,位於河南省新鄭市西南17公裏陘山頂上,墓冢高約5米、周長約50米.據《新鄭縣誌》載:“子產墓累石為方墳,東有廟”.1987年3月4日,鄭州市政府公布為鄭州市文物保護單位.
子產對當時國際國內形勢的判斷是:“國小而逼,族大寵多.”子產從政後,在鄭國進行了內政改革,整理田制,整頓貴族田地和農戶編制,承認土地私有,按田畝征稅等等.接著,他又用200多斤鐵鑄造了壹只鼎,把新制定的刑書鑄在鼎上,放置於王宮門口,讓百姓都知道新刑法.這就是歷史上有名的刑鼎.子產推行法治,寬猛相濟,安撫百姓,抑制強宗,保持國內政局長期穩定.不毀鄉校,以聽取“國人”意見.對外進行了壹系列外交活動,維護了鄭國的利益,使鄭國免遭兵革之禍.子產“知人善用,擇其能者而使之”,為政數十年,政績顯赫.《左傳》:
為相壹年,豎子不戲狎,斑白不提挈,僮子不犁畔;二年,市不豫賈;三年,門不夜關,道不拾遺;四年,田器不歸;五年,士無尺籍,長期不令而治.
子產的思想接近於孔子以前的儒家思想.子產具有人本主義的思想,強調人事,但也不否認鬼神.提出“天道遠,人道邇,非所及也”.在子產看來,人道先於天道,天道可以存而不論,人道則不能不察.
慎到(約前395--約前315) 趙國人.戰國時道家、法家思想家.
早年學黃老道術,曾以齊國稷下講學而負盛名,受上大夫之祿.齊湣王十七年(前284)離齊至韓,為韓大夫.《莊子·天下》把他與田駢同歸壹派,後成為從道家分化出來的法家,主張“尚法”和“重勢”.由“棄知去己”觀點,提出“大君任法而弗躬,則事斷於法矣.”(《慎子·君子》)的法家政治主張,強調“官不私親,法不遺愛”.同時重視“勢治”,以為“賢智未足以服眾,而勢位足以蹳賢者”(《韓非子·難勢》),權勢者應“抱法處勢”,“無為而治天下”.《史記·孟子荀卿列傳》謂其著有十二論.《漢書·藝文誌》著錄《慎子》42篇,列法家 ,現存殘本僅7篇.
韓非為韓國的公子,與李斯壹同拜荀子門下學習.
在韓非生長的年代,韓國為戰國七雄當中最弱小的國家,但由於他患有口吃的毛病,所以多次上書韓王陳述他的思想,而不為所用.之後《韓非子》壹書流傳到秦國,書中《孤憤》、《五蠹》內容被秦王嬴政所贊嘆,甚至說“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之遊,死不恨矣”,李斯曰:“此韓非之所著書也.”便以戰爭為要脅,逼韓非出使秦國.
韓非到秦國後,受到秦王政的欣賞,準備重用他,但招李斯忌妒,對秦王進讒言,陷害韓非入獄,最後在獄中服毒自盡.
韓非總結了商鞅、申不害、李悝的思想,主張君主應該用法、術、勢結合起來治理國家.
商鞅(約前390年—前338年),戰國時期政治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衛國國君的後裔,公孫氏,故稱為衛鞅,又稱公孫鞅,後封於商,後人稱之商鞅.在位執政十九年,秦國大治,史稱商鞅變法.
商鞅「少好刑名之學」,專研以法治國,受李悝、吳起等人的影響很大.後為魏國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叔痤病重時對魏惠王說:「公孫鞅年少有奇才,可任用為相.」又對惠王說「王既不用公孫鞅,必殺之,勿令出境.」公叔痤死後,商鞅聽說秦孝公雄才大略,便攜同李悝的《法經》到秦國去.通過宦官景監三見孝公,商鞅暢談變法治國之策,孝公大喜.前359年任左庶長,開始變法,後升大良造.
周顯王十三年(前356年)和十九年(前350年)先後兩次實行變法,變法內容為「廢井田、開阡陌,實行郡縣制,獎勵耕織和戰鬥,實行連坐之法」.這時太子犯法,商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刑其太傅公子虔與老師公孫賈.秦孝公十六年,太傅公子虔復犯法,商鞅施以割鼻之刑.變法日久,秦民大悅.秦國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前340年,率秦趙軍敗魏國公子卬將軍,魏割西河之地與秦,將人民遷居至大梁,此時梁惠王大忿:「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商鞅因功封於商十五邑.
商君之法太過刻薄寡恩,設連坐之法,制定嚴厲的法律,增加肉刑、大辟,有鑿頂、抽肋、鑊烹之刑.秦國貴族多怨.趙良勸說商君積怨太深,宜「歸十五都,灌園於鄙」、「不貪商、於之富,不寵秦國之教」,商鞅不聽.前338年,秦孝公崩,惠文王太子駟即位,太子虔告商鞅謀反,商鞅逃亡至邊關,欲宿客舍,結果因未出示證件,店家害怕「連坐」不敢留宿,自是「作法自斃」;欲逃往魏國,魏人因商鞅曾背信攻破魏帥,亦不願收留.後來商鞅回到商邑,發邑兵北出擊鄭國,秦國發兵討之,殺鞅於鄭國黽池,死後被秦惠王處「車裂之刑」於彤,滅商君之族.
李斯(?~前208年),楚上蔡(今河南省上蔡縣西南)人,是秦朝著名的政治家、文學家和書法家.在諸子百家中,李斯是荀子的學生,後和韓非都成為法家學說的代表人物.
秦王政四年(前237年)爆發韓國水工鄭國為間諜案,在宗室大臣的鼓噪下,秦王下令驅逐壹切客籍官員,李斯因此上〈諫逐客書〉於秦王,說明有容乃大的重要性,他認為「是以泰山不讓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擇細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卻眾庶,故能明其德;是以地無四方,民無異國,四時充美,鬼神降福,此五帝、三王之所以無敵也.今乃棄黔首以資敵國,卻賓客以業諸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西向,裹足不入秦,此所謂藉寇兵而齎盜糧者也.」於是秦王政下令取消逐客令,重用李斯,並加強對各國進攻.韓國恐懼,韓王派韓非至秦求和,秦王將韓非扣留在秦國,秦王政十四年(前227年),他害死自已的同學韓非.他協助秦始皇壹統天下,廢除分封制,推行郡縣制,「書同文,車同軌」,統壹全國幣制.始皇三十四年(前207年),李斯建議銷毀民間所藏《詩》、《書》等百家之學,又坑殺儒生,史所謂「焚書坑儒」.
始皇三十七年(前210年)7月秦始皇死於沙丘平臺(今河北廣宗),李斯密不發喪,和趙高合謀矯詔扶立嬴胡亥即位,並賜死嬴扶蘇.秦二世元年(前209年)7月,陳勝、吳廣起義爆發.不久趙高誣陷李斯想割地稱王,又誣陷李斯子三川郡守李由與亂軍私通,李斯上書申冤,卻被趙高扣下,並投入監獄.後來李斯不堪酷刑,終於被迫認罪,秦二世二年(前208年)七月被腰斬於鹹陽,臨死前對兒子說「吾欲與若復牽黃犬俱出上蔡東門逐狡兔,豈可得乎!」,父子對泣,夷滅三族.
李斯主張以小篆為標準書體.對漢字的規範化起了很大的作用.傳為由李斯書寫的刻石有《泰山封山刻石》、《瑯琊刻石》和《嶧山刻石》、《會稽刻石》等.
申不害(?~前337年),河南滎陽人.「史記」在「老子韓非列傳」後面寫他是「故鄭之賤臣.學術以幹韓昭侯,昭侯用為相.內脩政教,外應諸侯,十五年.終申子之身,國治兵彊,無侵韓者」.
申不害也是早期的法家.史記有「著書兩篇,號曰申子」的話,漢書有「申子六篇」的話,但全都亡軼了.法家中有三派:慎到重「勢」、申不害重「術」,商鞅重「法」.
「韓非子」有壹段話,說到這點:問者曰:「申不害、公孫鞅,此二家之言,孰急於國?」應之曰:「是不可程也.人不食十日,則死;大寒之隆,不衣亦死:謂之衣食孰急於人,則是不可壹無也,皆養生之具也.今申不害言術,而公孫鞅為法.術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責實,操殺生之柄,課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執也.法者,憲令著於官府,賞罰必於民心,賞存乎慎法,而罰加乎奸令者也,此人臣之所師也.君無術則弊於上,臣無法則亂於下,此不可壹無,皆帝王之具也.」
吳起(前440年—前381年),中國古代軍事家和政治家.
吳起,戰國時衛國左氏(今山東定陶縣西)人,曾經拜魯國曾子為師,學習儒術.敢於改革,善於用兵.
早年得魯國國君賞識,及後齊魯交戰,吳起因在魯國娶了壹位齊國宗室女子為妻,魯國人對即將擔任統帥的吳起表示懷疑,吳起為博得魯國信任,竟將自己妻子殺死.魯國雖然保住了,但是吳起以殺妻來求得將位,這種行徑為魯人所惡,因而最終還是被魯國的國君所辭棄.
之後吳起到魏國,被魏文侯和李悝重用,任西河守,推行李悝的變法.後來又去楚國為宰相,同樣推行變法,想要廢掉疏遠的公族、蓄養戰士,但是做事過於急切嚴厲,被許多皇族所恨.
楚悼王死後,楚國貴族即向吳起展開圍攻,必殺之而後快.吳起知道自己必死無疑,便來壹招借刀殺人,同歸於盡.他逃跑至太廟,躲藏在楚悼王的屍體下.吳起雖然仍被亂箭射死,但也有不少箭射到楚悼王的屍體上.楚悼王的兒子即位後立即命人以楚悼王屍體上的箭捉拿在放箭的人,並以大不敬之罪誅滅了七十多家貴族,也算替吳起自己報了仇.
吳起的變法時間較短,基礎不深,繼任者楚肅王又對吳起的變法並不感興趣,吳起在楚國的變法收效甚微.吳起是與孫子齊名的偉大軍事家,他治兵有術,在戰略戰術上留下許多佳話;但母喪不臨、殺妻求將,在品德上沾上重大汙點,向為儒家學派所誣.這種為求目的不擇手段的性格,雖然使他治兵有術名揚天下,卻也註定了悲劇的宿命.
李悝(約前455年—前395年),中國戰國時代著名思想家,主持魏國變法,其重農與法治結合的思想對商鞅、韓非影響極大.故壹般認為他是法家的始祖.
李悝曾任魏文侯相,主持變法.進行“盡地力之教”,其具體內容已不可知,但主要為鼓勵農民精耕細作,推廣成功的耕作經驗,提高產量.並且實行“善平糴”的政策,國家在豐年以平價購買余糧,荒年以平價售出,以平糧價;政治上實行法治,廢除維護奴隸主貴族特權的世卿世祿制度,獎勵有功國家的人,按照功勞和能力提拔官吏,如任命吳起為西河守,用西門豹治鄴.經過變法,魏國國力增強,成為戰國初期強國之壹.
他還匯集當時各國法律編成六篇《法經》,包括盜法、賊法、囚法、捕法、雜法和具法,是中國古代第壹部比較完整的法典,商鞅聽說秦孝公雄才大略,便攜同《法經》到秦國去.現僅存篇目,內容已失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