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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城市地名

廣東省下轄21個地級市。

其中,廣州是省會城市,廣州和深圳被劃分為中國壹線城市。19地級市:佛山、東莞、珠海、惠州、河源、梅州、肇慶、韶關、湛江、江門、汕頭、汕尾、揭陽、潮州、雲浮、陽江、清遠、茂名、中山。

廣州1

公元226年,東吳孫權將原交州分為南海、蒼梧等四郡,新設廣州。因原州在光信(今梧州、封開),故廣州之名取自光信“廣”字。

2.深圳

“深圳”這個地名最早出現在1410(明朝永樂八年)的歷史記載中。當地方言俗稱田埂溝為“深溝”,因水澤密集,村旁有深溝而得名。

3.東莞

東晉鹹和六年(公元331年),東莞蠡縣,原名寶安。從唐肅宗到德國的第二年(757年),改名為東莞,因盛產東莞草(制作草席的材料)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