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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公平?

趕集是壹種民俗,南方稱之為“趕集”、“趕山”、“趕集”。市場是在特定時期聚集起來的商品交易活動的壹種形式。主要指商品經濟不發達的時代或地區遺留下來的壹種貿易組織形式。也稱為市場。去市場是勞動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活動。去市場也有壹定的周期。

◎壹種民間習俗,在集市上囤積、以物易物,北方稱之為“集市”,南方稱之為“市集”、“街集”、“山集”、“鬧集”。

◎去市場。

【走向市場;去集市]去市場做生意或玩。

朱宣鹹從博覽會回來的印刷品,1960。

朱宣鹹從博覽會回來的印刷品,1960。

這種生活習俗自古就有。滇、黔、川、湘壹帶叫“趕集”,湘、贛壹帶叫“趕集”,湘、桂、粵壹帶叫“搶鬧”,山東壹帶叫“趕集”。

◎聚集在城市:當地村民發起的“農貿市場”是聚集文化傳統的傳承,也是新時期需求的變化。

解讀:趕集做生意。

文藝作品方面,老舍先生於1930-1934在達奇大學任教,《大明湖》、《貓城記》、《離婚》、《公平》等作品均在此期間完成。博覽會是短篇小說集,不去博覽會,包括黑白梅,微神等15篇短篇小說。朱宣鹹版畫[1],制作於1960。

詳細解釋編輯

在壹個偏遠的地方,貿易是正常的。到了適當的時候,買賣雙方從四面八方趕來,聚集在某個地方進行買賣,俗稱“集市”。

謝明·趙哲《五雜事·上篇》:“山南城空...山東邊的人是壹個集合。每壹集都是百貨店,四地爭奇鬥艷,從騾馬牛羊婢女到鬥粟量布,必稱‘市’。”清代劉樹年《沂水桑麻話》:“伊壹聚集地多,名人三十余人,集小集不計其數。工作很容易打通,不方便去趕集。”《老殘遊記》第十九章:“每月數十裏人趕集。”《夏之飛虎隊》第四回:“齊村是棗莊西八裏路上的壹個大鎮。如今,每逢大聚會,四個鄉鎮的農民都來這裏趕集。”

甘霖

河北有句老話:“生意會在集市上做。”這意味著交易會和會議都是為了買賣。這種說法有壹定道理,但不完全。會議就是“廟會”,也就是今天常說的物資交流會。其內容,在小麥之前,主要處理動力、耙、掃帚等農具,秋後,主要處理牛、馬、騾等大型牲畜。持續時間短則壹天,長則三五天,甚至七、八、半個月。

期間穿插了具有民族風味和地方風味的民間藝術表演。但“集市”是名副其實的商業交易,壹般耗時較短,從壹天到半個小時不等。交易會的交易時機很重要,所以前面加了“趕”字。由於河北省產品種類繁多,集市貿易壹直比較發達。[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