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黃培詩案:“壹自蕉符紛海上,更無日月照山東”、“殺盡樓蘭未肯歸,還將鐵騎人金徽”、“平沙壹望無煙火,惟見哀鴻自北飛”。
告黃培的人是他家世奴家仆黃寬之孫黃元衡。黃元衡本姓姜,在他考中進士、當上翰林後,為了歸宗還姓,解除與黃家的主仆名分,就向官府控告黃家私下刻印並收藏有“悖逆”的詩文書籍等。因此黃培等十四人被捕入獄,被處斬
2、翰林院庶吉士徐駿:“清風不識字,何事亂翻書”、“明月有情還顧我,清風無意不留人”,於是雍正認為這是存心誹謗,照大不敬律斬立決。
3、徐述夔《壹柱樓詩集》案:“舉杯忽見明天子,且把壺兒拋半邊”被指用“壺兒”喻“胡兒”,被暗指清朝。還有“明朝期振翮,壹舉去清都”,後來乾隆帝稱“用朝夕之朝為朝代之朝,不用上清都、到清都,而用去清都”,因此是“顯有興明滅清之意”。
4、“明月有情還顧我,清風無意不留人”壹對故友重逢,對月暢飲之後即將分別,其時恰逢月朗風清,被送者感激萬分,便對送行者吟了壹句:“明月有情還顧我,清風無意不留人。”不料雍正帝認定,此乃“懷念亡明,詆毀大清”。即:公然懷念明朝的月,詆毀大清的風,其罪當誅,可憐壹介書生有口難辯,眼睜睜地掉了腦袋。
5、“奪朱非正色,異種亦稱王”乾隆年間,禮部侍郎沈德潛在《詠黑牡丹》詩中有“奪朱非正色,異種亦稱王”之句,朝廷認為是影射滿洲人以異族奪取朱明皇位,雖死,仍被下令剖棺銼屍。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