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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東坡關於政治的詩句

1.從詩中看蘇軾的政治成就

他的父親蘇洵,即《三字經》裏提到的“二十七,始發憤”的“蘇老泉”。蘇洵發憤雖晚,但用功甚勤。蘇軾晚年曾回憶幼年隨父讀書的狀況,感覺自己深受其父影響。當然,假若沒有蘇洵的發奮讀書,也就不可能使蘇軾幼年承受好的家教,更不能年未及冠即“學通經史,屬文日數千言”,也就更不可能有日後的文學成就。

嘉祐元年(1056年),虛歲二十壹的蘇軾首次出川赴京,參加朝廷的科舉考試。翌年,他參加了禮部的考試,以壹篇《刑賞忠厚之至論》獲得主考官歐陽修的賞識,卻陰差陽錯地高中進士第二名。

嘉祐六年(1061年),蘇軾應中制科考試,即通常所謂“三年京察”,入第三等,為“百年第壹”授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後逢其父於汴京病故,丁憂扶喪歸裏。熙寧二年(1069年)服滿還朝,仍授本職。他入朝為官之時,正是北宋開始出現政治危機的時候,繁榮的背後隱藏著危機,此時神宗即位,任用王安石支持變法。蘇軾的許多師友,包括當初賞識他的恩師歐陽修在內,因在新法的施行上與新任宰相王安石政見不合,被迫離京。朝野舊雨雕零,蘇軾眼中所見的,已不是他二十歲時所見的“平和世界”。

蘇軾因在返京的途中見到新法對普通老百姓的損害,很不同意宰相王安石的做法,認為新法不能便民,便上書反對。這樣做的壹個結果,便是像他的那些被迫離京的師友壹樣,不容於朝廷。於是蘇軾自求外放,調任杭州通判。

蘇軾在杭州待了三年,任滿後,被調往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知州。政績顯赫,深得民心。

這樣持續了大概十年,蘇軾遇到了生平第壹禍事。當時有人(李定等人)故意把他的詩句扭曲,大做文章。元豐二年(1079年),蘇軾到任湖州還不到三個月,就因為作詩諷刺新法,“文字毀謗君相”的罪名,被捕下獄,史稱“烏臺詩案”。蘇軾坐牢103天,幾瀕臨被砍頭的境地。幸虧北宋在太祖趙匡胤年間即定下不殺士大夫的國策,蘇軾才算躲過壹劫。出獄以後,蘇軾被降職為黃州團練副使(相當於現代民間的自衛隊副隊長)。這個職位相當低微,而此時蘇軾經此壹獄已變得心灰意懶,於公余便帶領家人開墾城東的壹塊坡地,種田幫補生計。“東坡居士”的別號便是他在這時起的。

宋神宗元豐七年(1084年),蘇軾離開黃州,奉詔赴汝州就任。由於長途跋涉,旅途勞頓,蘇軾的幼兒不幸夭折。汝州路途遙遠,且路費已盡,再加上喪子之痛,蘇軾便上書朝廷,請求暫時不去汝州,先到常州居住,後被批準。當他準備南返常州時,神宗駕崩。

哲宗即位,高太後聽政,新黨勢力倒臺,司馬光重新被啟用為相。蘇軾於是年以禮部郎中被召還朝。在朝半月,升起居舍人,三個月後,升中書舍人,不久 又升翰林學士知制誥。

俗話說:“京官不好當。”當蘇軾看到新興勢力拼命壓制王安石集團的人物及盡廢新法後,認為其與所謂“王黨”不過壹丘之貉,再次向皇帝提出諫議。

蘇軾至此是既不能容於新黨,又不能見諒於舊黨,因而再度自求外調。他以龍圖閣學士的身份,再次到闊別了十六年的杭州當太守。蘇軾在杭州修了壹項重大的水利建設,疏浚西湖,用挖出的泥在西湖旁邊築了壹道堤壩,也就是著名的“蘇堤”。

蘇軾在杭州過得很愜意,自比唐代的白居易。但元祐六年(1091年),他又被召回朝。但不久又因為政見不合,外放潁州。 元祐八年(1093年)新黨再度執政,再次被貶至惠州(今廣東惠陽)。後徽宗即位,調廉州安置、舒州團練副使、永州安置。元符三年(1101年)大赦,復任朝奉郎,北歸途中,卒於常州,謚號文忠。享年六十六歲。

2.蘇軾在政治,詩歌,詞,賦,散文,書法,美術繪畫,學術研究,美

蘇軾(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又字和仲,號“東坡居士”,世人稱其為“蘇東坡”。

漢族,眉州(今四川眉山,北宋時為眉山城)人,祖籍欒城。北宋著名文學家、書畫家、詞人、詩人,美食家,唐宋八大家之壹,豪放派詞人代表。

其詩,詞,賦,散文,均成就極高,且善書法和繪畫,是中國文學藝術史上罕見的全才,也是中國數千年歷史上被公認文學藝術造詣最傑出的大家之壹。其散文與歐陽修並稱歐蘇;詩與黃庭堅並稱蘇黃;詞與辛棄疾並稱蘇辛;書法名列“蘇、黃、米、蔡”北宋四大書法家之壹;其畫則開創了湖州畫派。

3.從詩中看蘇軾的政治成就

他的父親蘇洵,即《三字經》裏提到的“二十七,始發憤”的“蘇老泉”。

蘇洵發憤雖晚,但用功甚勤。蘇軾晚年曾回憶幼年隨父讀書的狀況,感覺自己深受其父影響。

當然,假若沒有蘇洵的發奮讀書,也就不可能使蘇軾幼年承受好的家教,更不能年未及冠即“學通經史,屬文日數千言”,也就更不可能有日後的文學成就。 嘉祐元年(1056年),虛歲二十壹的蘇軾首次出川赴京,參加朝廷的科舉考試。

翌年,他參加了禮部的考試,以壹篇《刑賞忠厚之至論》獲得主考官歐陽修的賞識,卻陰差陽錯地高中進士第二名。 嘉祐六年(1061年),蘇軾應中制科考試,即通常所謂“三年京察”,入第三等,為“百年第壹”授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

後逢其父於汴京病故,丁憂扶喪歸裏。熙寧二年(1069年)服滿還朝,仍授本職。

他入朝為官之時,正是北宋開始出現政治危機的時候,繁榮的背後隱藏著危機,此時神宗即位,任用王安石支持變法。蘇軾的許多師友,包括當初賞識他的恩師歐陽修在內,因在新法的施行上與新任宰相王安石政見不合,被迫離京。

朝野舊雨雕零,蘇軾眼中所見的,已不是他二十歲時所見的“平和世界”。 蘇軾因在返京的途中見到新法對普通老百姓的損害,很不同意宰相王安石的做法,認為新法不能便民,便上書反對。

這樣做的壹個結果,便是像他的那些被迫離京的師友壹樣,不容於朝廷。於是蘇軾自求外放,調任杭州通判。

蘇軾在杭州待了三年,任滿後,被調往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知州。政績顯赫,深得民心。

這樣持續了大概十年,蘇軾遇到了生平第壹禍事。當時有人(李定等人)故意把他的詩句扭曲,大做文章。

元豐二年(1079年),蘇軾到任湖州還不到三個月,就因為作詩諷刺新法,“文字毀謗君相”的罪名,被捕下獄,史稱“烏臺詩案”。蘇軾坐牢103天,幾瀕臨被砍頭的境地。

幸虧北宋在太祖趙匡胤年間即定下不殺士大夫的國策,蘇軾才算躲過壹劫。出獄以後,蘇軾被降職為黃州團練副使(相當於現代民間的自衛隊副隊長)。

這個職位相當低微,而此時蘇軾經此壹獄已變得心灰意懶,於公余便帶領家人開墾城東的壹塊坡地,種田幫補生計。“東坡居士”的別號便是他在這時起的。

宋神宗元豐七年(1084年),蘇軾離開黃州,奉詔赴汝州就任。由於長途跋涉,旅途勞頓,蘇軾的幼兒不幸夭折。

汝州路途遙遠,且路費已盡,再加上喪子之痛,蘇軾便上書朝廷,請求暫時不去汝州,先到常州居住,後被批準。當他準備南返常州時,神宗駕崩。

哲宗即位,高太後聽政,新黨勢力倒臺,司馬光重新被啟用為相。蘇軾於是年以禮部郎中被召還朝。

在朝半月,升起居舍人,三個月後,升中書舍人,不久 又升翰林學士知制誥。 俗話說:“京官不好當。”

當蘇軾看到新興勢力拼命壓制王安石集團的人物及盡廢新法後,認為其與所謂“王黨”不過壹丘之貉,再次向皇帝提出諫議。 蘇軾至此是既不能容於新黨,又不能見諒於舊黨,因而再度自求外調。

他以龍圖閣學士的身份,再次到闊別了十六年的杭州當太守。蘇軾在杭州修了壹項重大的水利建設,疏浚西湖,用挖出的泥在西湖旁邊築了壹道堤壩,也就是著名的“蘇堤”。

蘇軾在杭州過得很愜意,自比唐代的白居易。但元祐六年(1091年),他又被召回朝。

但不久又因為政見不合,外放潁州。 元祐八年(1093年)新黨再度執政,再次被貶至惠州(今廣東惠陽)。

後徽宗即位,調廉州安置、舒州團練副使、永州安置。元符三年(1101年)大赦,復任朝奉郎,北歸途中,卒於常州,謚號文忠。

享年六十六歲。

4.蘇東坡的詩詞20首附賞析

婉約的: 水龍吟 宋蘇軾 次韻章質夫《楊花詞》 似花還似非花,也無人惜從教墜①。

拋家傍路,思量卻是,無情有思②。縈損柔腸,困酣嬌眼,欲開還閉。

夢隨風萬裏,尋郎去處,又還被鶯呼起。 不恨此花飛盡,恨西園、落紅難綴③。

曉來雨過,遺蹤何在,壹池萍碎。春色三分,二分塵土,壹分流水。

細看來,不是楊花,點點是離人淚。 江 城 子 蘇 軾 乙卯正月二十夜記夢 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

千裏孤墳,無處話淒涼。 縱使相逢應不識,塵滿面,鬢如霜。

夜來幽夢忽還鄉。小軒窗,正梳妝。

相顧無言,惟有淚千行。 料得年年腸斷處:明月夜,短松岡。

註釋 這是壹首悼亡詞。作者結合自己十年來政治生涯中的不幸遭遇和無限感慨,形象地反映出對亡妻永難忘懷的真摯情感和深沈的憶念。

作者寫此詞時正在密州(今山東諸城)任知州,他的妻子王弗在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死於開封。到此時(熙寧八年)為止,前後已整整十年之久了。

詞前小序明確指出本篇的題旨是“記夢”。然而,夢中的景象只在詞的下片短暫出現,在全篇中並未居主導地位。

作者之所以能進入“幽夢”之鄉,並且能以詞來“記夢”。完全是作者對亡妻朝思暮念、長期不能忘懷所導致的必然結果。

所以開篇使點出了“十 年生死兩茫茫”這壹悲慘的現實。這裏寫的是漫長歲月中的個人悲涼身世。

生,指作者;死,指亡妻。這說明,生者與死者兩方面都在長期相互懷念,但卻消息不通,音容渺茫了。

作者之所以將生死並提,除闡明題旨的作用之外,其目的還在於強調生者的悲思,所以,接下去立即出現“不思量,自難忘”這樣的詞句。“不思量”,實際上是以退為進,恰好用它來表明生者“自難忘”這種感情的深度。

“千 裏孤墳,無處話淒涼”二句,馬上對此進行補充。闡明“自難忘”的實際內容。

王氏死後葬於蘇軾故鄉眉山,所以自然要出現“千裏孤墳”,兩地睽隔的後果,作者連到墳前奠祭的時機也難以得到。死者“淒涼”,生者心傷。

“十年”,是漫長的時間;“千 裏”,是廣闊的空間。在這漫長廣闊的時間空間之中,又隔阻著難以逾越的生死之間的界限,作者又怎能不倍增“無處話淒涼”的感嘆呢?時、空、生死這種種界限難以跨越,那只好乞諸於夢中相會了。

以上四句為“記夢”作好了鋪墊。上片末三句筆鋒頓轉,以進為退,設想出縱使相逢卻不相識這壹出人意外的後果。

這三句有很大的含量,其中揉進了作者十年來宦海沈浮的痛苦遭際,揉進了對亡妻長期懷念的精神折磨,揉進十年的歲月與體態的衰老。設想;即使突破了時、空與生死的界限,生者死者得以仍然“相逢”, 但相逢時恐怕對方也難以“相識”了。

因為十年之後的作者已“塵滿面,鬢如霜”,形同老人了。這三句是從想象中的死者的反映方面,來襯托作者十年來所遭遇的不幸(包括反對新法而乞求外調出京的三年生活在內)和世事的巨大變化。

下片寫夢境的突然出現:“夜來幽夢忽還鄉”。就全詞來講。

本篇的確是真情郁勃,句句沈痛,而此句則悲中寓喜。“小軒窗,正梳妝”,以鮮明的形象對上句加以補充,從而使夢境更帶有真實感。

仿佛新婚時,作者在王氏身旁,眼看她沐浴晨光對鏡理妝時的神情儀態,心裏滿是蜜意柔情。然而,緊接著詞筆由喜轉悲。

“相顧無言,惟有淚千行。”這兩句上應“千裏 孤墳”兩句,如今得以“還鄉”,本該是盡情“話淒涼”之時,然而,心中的千言萬語卻壹時不知從哪裏說起,只好“相顧無言”,壹任淚水湧流。

這五句是詞的主題:“記夢”。正由於夢境虛幻,所以詞的意境也不免有些迷離惝恍,作者不可能而且也用不著去盡情描 述。

這樣,反而可以給讀者留有想象的空間。結尾三句是夢後的感嘆,同時也是對死者的慰安。

如果聯系開篇的“十年”,再加上無限期的“年年”,那麽,作者對亡妻的懷戀,不就是“此恨綿綿無絕期”了麽?本篇在藝術上值得註意的特點之壹便是直抒胸臆,感情真摯。由於作者對亡妻懷有極其深厚的情感,所以即使在對方去世十年之後,作者還幻想在夢中相逢。

並且通過夢境(或與夢境相關的部分)來酣暢淋漓地抒寫自己的真情實感,既無避忌,又不隱晦。“不 思量,自難忘”,“無處話淒涼”,“相顧無言,惟有淚千行”等句,都反映了直抒胸臆與吐屬自然這樣的特點。

另壹特點是想象豐富、構思精巧。作者從漫長的時間與廣闊的空間之中來馳騁自己的想象,並把過去,眼前,夢境與未來融為統壹的藝術整體,緊緊圍繞“思量”、“難忘”四 字展開描寫。

全詞組織嚴密,壹氣呵成,但又曲折跌宕,波瀾起伏。上片八句寫夢前的憶念及感情上的起伏,下片前五句寫夢中的悲喜,末三句述夢後的喟嘆。

情節,有起有伏;用筆,有進有退,感情,有悲有喜;極盡曲折變化之能事。再壹特點是語言爽快,純系白描。

由於這是壹首抒寫真情實感的詞作,語言也極其樸素自然,真情實境.明白如話,毫無雕琢的痕跡。這樣質樸的語言又與不同的句式(三、四、五、七言)的交錯使用相結合,使這首詞既俊爽而又音響淒厲,恰當地表現出作者心潮激蕩、勃郁不平的思想感情。

具有壹種古詩和律詩所難以產生的內在的節奏感和扣人心。

5.蘇軾生活的時代政治和文化

蘇軾生活的北宋中期,正是北宋王安石變法時期。王安石變法以發展生產,富國強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機為目的,以“理財”、“整軍”為中心,涉及政治、經濟、軍事、社會、文化各個方面,是中國古代史上繼商鞅變法之後又壹次規模巨大的社會變革運動。

變法壹定程度上改變了北宋積貧積弱的局面,充實了政府財政,提高了國防力量,對封建地主階級和大商人非法漁利也進行了打擊和限制。

但是,變法在推行過程中由於部分舉措的不合時宜和實際執行中的不良運作,也造成了百姓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害(如保馬法和青苗法),加之新法觸動了大地主階級的根本利益,所以遭到他們的強烈反對,元豐八年(1085年),因宋神宗去世而告終。

擴展資料:

蘇軾在文化上的成就:

蘇軾在詞的創作上取得了非凡的成就,就壹種文體自身的發展而言,蘇詞的歷史性貢獻又超過了蘇文和蘇詩。

蘇軾繼柳永之後,對詞體進行了全面的改革,最終突破了詞為“艷科”的傳統格局,提高了詞的文學地位,使詞從音樂的附屬品轉變為壹種獨立的抒情詩體,從根本上改變了詞史的發展方向。

蘇軾對詞的變革,基於他詩詞壹體的詞學觀念和“自成壹家”的創作主張。自晚唐、五代以來,詞壹直被視為“小道”。柳永雖然壹生專力寫詞,推進了詞體的發展,但卻未能提高詞的文學地位。而蘇軾首先在理論上破除了詩尊詞卑的觀念。

他認為詩詞同源,本屬壹體,詞“為詩之苗裔”,詩與詞雖有外在形式上的差別,但它們的藝術本質和表現功能應是壹致的。因此他常常將詩與詞相提並論,由於他從文體觀念上將詞提高到與詩同等的地位,這就為詞向詩風靠攏、實現詞與詩的相互溝通滲透提供了理論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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