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遺產公約
世界遺產是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世界遺產委員會認定的稀有的、不可替代的財富。是全人類公認的具有突出意義和普遍價值的文物和自然景觀。包括世界文化遺產、世界自然遺產、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文化景觀四大類。
目前,中國已經申報了35處成功的世界遺產。其中文化遺產22項,自然遺產5項,自然文化遺產4項,文化景觀1項,口頭物質遺產3項,居世界第三。
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大會第十七屆會議於2007年10月6日至6日在巴黎舉行,會上通過了《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
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教科文組織)註意到,世界各國的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正日益受到破壞的威脅。壹方面是多年來變質造成的;另壹方面,社會和經濟條件使情況惡化,導致更難以處理的損害或破壞。文化或自然遺產的任何破壞或損失都會耗盡世界遺產。
考慮到壹些國家對這類遺產的保護並不完善,因為這項工作需要大量的投入,而壹些國家並不具備足夠的經濟、科技實力,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認為有必要為此以公約的形式通過新的規定,以建立壹個基於現代科學方法的對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文化和自然遺產進行集體保護的永久有效的制度。這些全人類的世界遺產才能得以保存,所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06年6月5438+0972+016年10月16通過了《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
世界遺產評估
世界遺產的評定標準主要依據《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第壹條和第二條。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遺產項目必須經過嚴格的審批程序。
世界遺產委員會年會對申請列入名錄的遺產項目進行審批,主要依據是委員會委托有關專家對各國提名的遺產地進行實地考察後提出的評估報告。
對各國提名的遺產地的考察主要由委員會與ICOMOS和IUCN合作組織。總部位於巴黎,前者成立於1965。是唯壹從事文化遺產保護理論、方法、科學技術應用和推廣的國際性非政府組織,擁有80多個國家會員和4500多個個人會員。總部設在瑞士日內瓦,後者成立於1948,前身為國際自然及自然資源保護聯盟。其目的是促進和鼓勵人類保護和永久利用自然資源。其成員包括分布在120個國家的富裕機構、非政府組織、科研和保護機構。受世界遺產委員會的委托,他們分別考察了提名列入名錄的文化和自然遺產,並提交了評估報告。
世界遺產標準
兩個前提:①真實性(最基本的前提)②保護和管理(由相關管理機構,制定法規和資金)。
文化遺產:
根據《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的規定,屬於下列類別之壹的可被列為文化遺產:
1.文物:具有突出和普遍價值的建築、雕塑和繪畫,具有考古意義的構件或結構,銘文、洞穴、聚落和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的各種文物;
2.建築群:從歷史、藝術或科學的角度來看,由於其建築形式、身份和在景觀中的地位,具有突出的和普遍的價值。
3.遺址:從歷史學、美學、民族學或人類學的角度看,具有突出和普遍價值的人造工程或人與自然的傑作以及考古遺址。
世界文化遺產有六個具體的評定標準,只要符合其中任何壹條(除第六條不能單獨存在)就可以入選世界遺產名錄。
a代表天才的創造性傑作:例如,金字塔和長城。
b在壹定時期或世界某個文化區域產生過巨大影響——比如凡爾賽宮(歐洲最古老、最大的宮殿,其布局和規格影響了歐洲兩三個世紀)。
C.壹種文化的特殊證明。比如伊朗的波斯城邦宮殿就是波斯帝國時期遺留下來的。墻上的雕刻反映了當時波斯的情況,各國的貢品就是文化證明。在復活節島上,只剩下巨大的石像,沒有留下其他古物。只有石像被用來研究當時的歷史。
D.壹個歷史時期的模型。與第二條不同,模型指的是更多的影響,比如梵蒂岡,影響了6-7世紀,壹切都是本質。
E.難以保存的突出例子,如印第安人保留地;
F.它與某些重大事件或先前的傳統觀念或信仰或文學藝術作品有直接和實質性的聯系。該條款不能獨立成立。例如耶路撒冷和自由女神像。
天然遺傳性
《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將自然遺產定義為下列之壹:
1.從美學或科學的觀點來看,具有突出和普遍價值的自然特征是由地質和生物構造或這樣的構造群組成的;
2.從科學或保護的角度來看,具有突出和普遍價值的地質和自然地理結構,以及明確界定的瀕危動植物物種生態區;
3.從科學、保護或自然美的角度來看,只有具有突出和普遍價值的自然場所或明確界定的自然區。
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自然遺產項目必須符合以下壹項或多項標準並獲得批準:
1,構成了代表地球演化史上壹個重要階段的傑出例子;
2.它是代表重要地質過程、生物進化過程以及人類與自然環境之間關系的傑出範例;
3.獨特、罕見或奇妙的自然現象、地貌或具有罕見自然美的地區;
4、現存珍稀或瀕危動植物物種的棲息地。
文化景觀及其他
文化景觀的概念是2月在美國聖達菲召開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委員會第16屆會議上提出的,並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
這樣,世界遺產就分為:自然遺產、文化遺產、自然遺產和文化遺產的混合體(即雙重遺產,中國的泰山、黃山、峨眉山-樂山大佛)和文化景觀。文化景觀代表了《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第壹條所表述的“自然和人類的作品”。壹般來說,文化景觀有以下幾種類型:
1.人類設計和建造的景觀。包括出於美學原因而建造的花園和公園,它們經常(但不總是)與宗教或其他紀念性建築或建築聯系在壹起。
2.有機進化的景觀。它起源於最初的社會、經濟、行政和宗教需要,通過與周圍自然環境的聯系或適應而發展到現在的形式。它還包括兩類:壹是遺跡(或化石)景觀,它代表了壹個在過去已經結束的進化過程,無論它是突然的還是漸進的。它們之所以具有突出和普遍的價值,是因為它們的顯著特征仍然反映在實物上。第二個是可持續景觀,它在當今社會中保持著與傳統生活方式相聯系的積極社會作用,其自身的演變過程仍在進行中,同時展示了其在歷史上演變和發展的實物證據。
3.相關文化景觀。這種景觀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其特點是與自然因素、強烈的宗教、藝術或文化相聯系,而不是文化物證。此外,壹旦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歷史遺跡和自然景觀受到嚴重威脅,經世界遺產委員會調查審議後,可將其列入《瀕危世界遺產名錄》,待采取緊急搶救措施。
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
2003年6月5438+10月通過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公約》指出,非物質文化遺產應涵蓋五個方面:1。口頭傳說和表達,包括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2.表演藝術;3.社會習俗、禮儀和節日;4.關於自然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5.傳統手工藝技能。公約還指出,非物質文化遺產概念中的無形含義是與滿足人們基本物質需求的物質生產相對的,是指以滿足人們精神需求為目的的精神生產的無形含義。所謂非物質性,並不是指它與物質絕緣,而是指它的創造活動及其集中於以非物質性形式存在的精神領域的結晶。
中國的世界遺產/中國世界遺產
中國的世界遺產名錄
文化遺產:
長城
紫禁城
北京頤和園
北京的天壇
敦煌莫高窟
秦始皇陵和兵馬俑坑
周口店的北京直立人遺骨
承德避暑山莊及周邊寺廟。
孔府、孔廟和孔林
武當山的古建築群
西藏的布達拉宮
麗江古城
平遙古城
蘇州古典園林
明清皇家陵墓
澳門歷史中心
龍門石窟
安陽殷墟
大足石刻
都江堰-青城山
皖南古村落西遞宏村
山西省雲岡石窟
古代高句麗王國的都城和陵墓
文化和自然遺產
泰山風景區
黃山風景區
峨眉山-樂山大佛
武夷山
開平碉樓與村落
文化景觀
廬山風景名勝區
天然遺傳性
武陵源風景名勝區
九寨溝風景區
黃龍風景名勝區
三江並流
大熊貓棲息地
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
昆曲
中國古琴
新疆維吾爾木卡姆藝術
蒙古族長調民歌
中國世界遺產保護名錄(部分)
雲居寺寶塔和石井(北京房山)北京古觀象臺(北京建國門)
北海公園(北京西城區)安濟橋(河北趙縣)
都樂寺(天津薊縣)雲岡石窟(山西大同)
丁村住宅(山西省襄汾縣)永樂宮(山西省芮城縣)
牛河梁遺址(遼寧省朝陽市)元上都遺址(內蒙古錫林郭勒盟正藍旗閃電河)
Xi安碑林Xi安古城墻漢長安古城遺址(Xi安)
杭州西湖良渚遺址(浙江余杭)魯南石林(雲南魯南)
客家土樓(福建)銅綠山古銅礦遺址(湖北省黃石市大冶縣)
江南水鄉(蘇州周莊和同裏)神農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絲綢之路(中國)
城陽永濟橋(廣西三江,即於風橋)佛寺釋迦牟尼塔(山西應縣,即“木塔”)
盧溝橋(北京豐臺)開元寺塔(河北定州)
北柯吉(山西省五臺縣)殷墟(河南省安陽)
漢大明宮遺址(Xi安)桂林漓江(廣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