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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辯,辮的區別

“辨,辯,辮“三字同音,都讀作“biàn”,區別是意思不壹樣。其中:

辨:從辡從刀。辡為兩個罪人相互爭執,需要裁斷。組詞為“分辨”“辨別”“辨認”等;

辯:形聲,從形旁,說明是非或爭論真假。組詞“爭辯”“答辯”“辯白”“辯駁”“辯護”等;

辮:把頭發分股編成的帶狀物,意為“辮子”。組詞“辮子”“發辮”等。

擴展內容:

字詞釋義

"辯"即辯是非,別真偽,這種文體的特點是批駁壹個錯誤論點,或辨析某些事實。如韓愈的《諱辯》、柳宗元的《桐葉封弟辯》,如:《兩小兒辯日》

中國古代邏輯學術語。指對壹個命題或論點的是非展開爭論,亦泛指邏輯學。

《墨經·經上》說:"辯,爭彼也。辯勝,當也。"認為"彼"是辯論的對象,指所爭論的命題或論點。"辯"是對彼進行爭論,或謂之是,或謂之非。如壹個牲畜,"或謂之牛,或謂之非牛,是爭彼也"。而論斷與實際相符便是"當"。

在戰國時期的百家爭鳴中,各家都力圖通過辯論,戰勝論敵。辯論多了,逐漸摸索到壹些應當遵循的法則,積累起壹套辯論的方法。《墨經·小取》對辯的法則作了這樣的說明:"夫辯者,將以明是非之分,審治亂之紀,明同異之處,察名實之理,處利害,決嫌疑焉。摹略萬物之然,論求群言之比;以名舉實,以辭抒意,以說出故;以類取,以類予;有諸己不非諸人,無諸己不求諸人。"這裏概括了當時辯的基本內容,"辯"稱得上是壹種專門學問,即辯學。它相當於近代的邏輯學,所以後世有人將邏輯學譯為"辯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