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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丕和曹植的故事及相關詩句

曹植(192~232),三國時魏國詩人,性別男。(今安徽省亳州市譙城區人)字子建。他是曹操之妻卞氏所生第三子。曹植自幼穎慧,年10歲余,便誦讀詩、文、辭賦數十萬言,出言為論,下筆成章,深得曹操的寵信。曹操曾經認為曹植在諸子中“最可定大事”,幾次想要立他為太子。然而曹植行為放任,屢犯法禁,引起曹操的震怒,而他的兄長曹丕則頗能矯情自飾,終於在立儲鬥爭中漸占上風,並於建安二十二年(217)得立為太子。建安二十五年,曹操病逝,曹丕繼魏王位,不久又稱帝。曹植的生活從此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他從壹個過著優遊宴樂生活的貴公子,變成處處受限制和打擊的對象。黃初七年(226),曹丕病逝,曹睿繼位,即魏明帝。曹睿對他仍嚴加防範和限制,處境並沒有根本好轉。曹植在文、明二世的12年中,曾被遷封過多次,最後的封地在陳郡,卒謚思,故後人稱之為“陳王”或“陳思王”。詩歌是曹植文學活動的主要領域。前期與後期內容上有很大的差異。前期詩歌可分為兩大類,壹類表現他貴介公子的優遊生活,壹類則反映他“生乎亂、長乎軍”的時代感受。後期詩歌,主要抒發他在壓制之下時而憤慨時而哀怨的心情,表現他不甘被棄置,希冀用世立功的願望。今存曹植比較完整的詩歌有80余首。曹植在詩歌藝術上有很多創新發展。特別是在五言詩的創作上貢獻尤大。首先,漢樂府古辭多以敘事為主,至《古詩十九首》,抒情成分才在作品中占重要地位。曹植發展了這種趨向,把抒情和敘事有機地結合起來,使五言詩既能描寫復雜的事態變化。又能表達曲折的心理感受,大大豐富了它的藝術功能。曹植作為建安文學的集大成者,對於後世的影響是不小的。在兩晉南北朝時期,他被推尊到文章典範的地位。曹植生前自編過作品選集《前錄》78篇。死後,明帝曹□曾為之集錄著作百余篇,《隋書·經籍誌》著錄有集30卷,又《列女傳頌》1卷、《畫贊》5卷。然而原集至北宋末散佚。今存南宋嘉定六年刻本《曹子建集》10卷,輯錄詩、賦、文*** 206篇。明代郭雲鵬、汪士賢、張溥諸人各自所刻的《陳思王集》,大率據南宋本稍加厘定而成。清代丁晏《曹集銓評》、朱緒曾《曹集考異》,又對各篇細加校訂,並增補了不少佚文□句,為較全、較精的兩個本子。近人黃節有《曹子建詩註》,古直有《曹植詩箋》,今人趙幼文有《曹植集校註》。

曹植墓始建於公元233年,坐落在聊城市東阿縣魚山西麓,依山營穴,封土為冢,占地80公頃,東南兩側有黃河和小清河縈繞,合為襟帶,隔河群山連綿,攢峰聳翠,仿佛壹道天然屏風;北面金堤綿亙,似黃龍靜臥,沃野萬頃。

曹植(公元192-232年),字子建,曹操第三子,曹丕之弟,才華高曠,為“建安七子”之壹。曹植是中國古代著名的文學家。1996年11月曹植墓被國務院核定公布為全國第四批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曹丕(187~226)

三國時期魏國君主,性別男,廟號世祖(魏世祖),謚號文皇帝(魏文帝)。政治家、文學家。字子桓。沛國譙縣(今亳州譙城)人。曹操次子。東漢建安十六年(211),為五官中郎將、副丞相。二十二年,立為太子。延康元年(220),曹操死,繼位為丞相、魏王。當年十月,逼迫漢獻帝禪位,自立為帝。國號魏,改元黃初,將都城由許昌遷至洛陽。曹丕堅持大權獨攬,設立中書省,其官員改由士人充任,原由尚書郎擔任的詔令文書起草之責轉由中書省官員擔任,機要之權漸移於中書省。定令婦人不得預政,群臣不得奏事太後,後族之家不得當輔政之任。他又建立並推行九品中正制,力圖把用人權從大族名士手中收歸朝廷。通過這壹系列措施,進壹步鞏固了魏國統治。他曾三次親自統軍伐吳,皆無功而還。曹丕愛好文學,並有相當的成就。寫下《燕歌行》等中國較早的優秀七言詩。所著《典論·論文》,在中國文學批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生平簡介

曹丕,曹操次子,卞氏所生,在爭奪繼承權問題上處心積慮,戰勝了文才更勝壹籌的弟弟曹植,被立為王世子。曹操逝世後,曹丕繼位成為魏王,以不參加葬禮之罪逼弟弟曹植寫下七步詩,險些將其殺害,又順利奪下弟弟曹彰的兵權,坐穩了魏王之位。之後不久,曹丕又逼迫漢獻帝讓位,代漢稱帝,改國號魏,為魏國開國皇帝,也是三國中第壹個稱帝的君主。後劉備伐吳時,曹丕看出劉備要失敗,但不聽謀士賈詡、劉曄之言,偏要坐山觀虎鬥,事後又起兵伐吳,結果被徐盛火攻擊敗。回洛陽後,曹丕大病,臨終前托付曹睿給曹真、司馬懿等人,終年四十歲。

建安十五年(公元二壹零年)

曹丕被司徒趙溫舉薦,曹操認為趙溫舉薦他的兒子,並不是因為他真實的才能,因此使侍中守光祿勛郗慮持節奉策免去趙溫官職。

政績

曹丕在位時間只有短短六年。221年,下令人口達十萬的郡國每年察舉孝廉壹人。同年又重修孔廟,封孔子後人為宗聖侯。224年恢復太學,設立春秋谷梁博士。

曹 丕 全 集目錄

《浮淮賦》 《滄海賦》 《濟川賦》 《臨渦賦》 《述征賦》

《校獵賦》 《登臺賦》 《登城賦》 《感物賦》 《感離賦》

《離居賦》 《戒盈賦》 《永思篇》 《悼夭賦》 《寡婦賦》

《出婦賦》 《愁霖賦》 《喜霽賦》 《彈棋賦》 《又》

《瑪瑙勒賦》 《車渠碗賦》 《玉玦賦》 《柳賦》 《槐賦》

《鶯賦》 《迷叠香賦》 《蔡伯喈女賦》

《定正朔詔》 《追崇孔子詔》 《為漢帝置守冢詔》 《息兵詔》 《災異免策三公詔》

《拜日東郊詔》 《禁母後預政詔》 《改封諸王為縣王詔》《鵜鶘集靈芝池詔》《取士不限年詔》

《輕刑詔》 《平準詔》 《禁復仇詔》 《禁淫祀詔》 《罷墓祭詔》

《外國遣使奉獻詔》 《與群臣詔》 《又》 《又》 《又》

《下穎川詔》 《增封中牟侯彰詔》《答臨淄侯植詔》 《答北海王袞詔》 《待楊彪客禮詔》

《賜華歆詔》 《論孫權詔》 《以陳群為鎮軍司馬懿為撫軍詔》 《詔王朗等三公》

《與王朗詔》

《報王朗詔》 《答蔣濟詔》 《與夏侯尚詔》 《報何夔詔》 《與於禁詔》

《於禁復官詔》 《追贈夏侯尚詔》 《封朱靈鄃侯詔》 《與張郃詔》 《答孟達詔》

《手報司馬芝詔》 《封張遼李典子為關內侯詔》《以李通子基為中郎將詔》《賜張既子翁歸為關內侯詔》《賜溫恢子生爵關內侯詔》

《以張登為大官令詔》《制詔三公》 《服色如奏詔》 《改雒為洛詔》 《曹植貶封安鄉侯詔》

《誅鮑勛詔》 《蔣濟復為東中郎將詔》《賜桓階詔》 《劉靖遷廬江太守詔》《張既為涼州詔》

《與張既詔》 《褒田豫詔》 《追溢杜畿詔》 《與群臣》 《又》《詔司馬懿》

《向化手令》 《答許芝上代漢圖讖令》《答辛毗等令》 《答司馬懿等令》 《答劉廙劉曄等令》

《讓禪令》 《讓禪第二令》 《讓禪第三令》 《答劉廙等令》 《答蘇林等令》

《答華歆等令》《又答相國歆等令》 《薄稅令》 《復(樵)[譙]租稅令》《以鄭稱為武德傅令》

《廣詢令》 《問雍州刺史張既令》 《拜毛玠等子男為郎中令》 《收斂戰亡士卒令》

《追封鄧公策》《謚龐德策》《策孫權九錫文》《以孫登為東中郎封侯策》

《答卞蘭教》

《讓禪表》 《讓禪第二表》 《讓禪第三表》

《與吳質書》 《又與吳質書》 《又與吳質書》 《與鐘繇謝玉玦書》《與鐘繇五熟釜書》

《與鐘繇九日送菊書》《與鐘繇書》 《答鐘繇書》 《答繇欽書》 《啁劉幀書》

《答友人書》 《與吳監書》 《與群臣論蜀錦書》 《與群臣論被服書》《與朝臣論粳稻書》

《報崔琰書》 《與曹洪書》 《與王朗書》 《又》 《又》

《又》 《又》 《與劉曄書》 《與諸將書》 《報吳王孫權書》

《又報孫權書》 《又》 《又報孫權書》 《與孟達書》 《又與孟達書》

《報吳王孫權書》 《又》 《答曹洪書》 《戒鄢陵侯彰書》 《答楊修書》《送劍書》

《典論自序》 《繁欽集序》 《陳琳集序》 《建安諸序》

《典論論文》 《典論論方術》 《周成漢昭論》 《漢文帝論》 《漢武帝論》《交友論》

《田疇辭封議》

《連珠三首》

《露陌刀銘》 《賜鐘繇五熟釜銘》

《即位告天文》

《武帝哀策文》

《弟蒼舒誄》

《終制》

《臨高臺》 《釣竿》 《十五》 《陌上桑》 《短歌行》

《猛虎行》 《燕歌行》 《燕歌行》 《秋胡行》 《秋胡行》

《善哉行》 《同前》 《同前》 《丹霞蔽日行》 《折楊柳行》

《飲馬長城窟行》 《上留田行》 《大墻上篙行》 《艷歌何嘗行》 《煌煌京洛行》 《月重輪行》

《黎陽作二首》 《黎陽作》 《於譙作》 《孟津》 《芙蓉池作》

《於玄武陂作》 《至廣陵於馬上作》 《雜詩二首》 《清河作》 《清河見挽船士新婚與妻別作》

《黎陽作》 《寡婦》 《令詩》 《於明津作》《失題》 《見挽船士兄弟辭別詩》

《夏日詩》 《遊獵詩》 《歌辭》 《董逃行》 《遺句》

《哀己賦》《征吳臨行詔司馬懿》《答邯鄲淳上受命述詔》《詔雍丘王植》《成臯令沐並收校事劉肇以狀聞有詔》

《機擊令狐浚詔》 《禁誹謗詔》 《詔議迫崇始祖》《伐吳詔》 《詔群臣》

《詔群臣》《賜薛梯等關內侯詔》《詔報孫邕》《制傍枝入嗣大位不得加父母尊號詔》《止群臣議禪代禮儀令》

《罷設受禪壇場令》 《禪讓令》 《三讓璽綬令》 《以李伏言禪代合符讖示外令》《令》

《止群臣議禪代禮儀令》《與曹洪書》 《論太宗》 《論周成漢昭》 《誡子》

《酒誨》 《內誡》 《論郤儉等事》 《奸讒》 《諸物相似亂者》

《劍銘》《敕豫州禁吏民往老子亭禱祝》《太子》 《敘詩》 《代劉勛出妻王氏作二首》

《善哉行》 《東閣詩》 《缺名》 《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