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的題目中有“紀念”二字,第三節回憶劉和珍的往事,後又引用陶潛詩句“死去何所道,托體同山阿”,寄托了願死者與青山同在的深摯感情。這都體現了作者寫作目的壹:懷念、贊頌死者(以劉和珍君為首的進步愛國的青年)。
作者記述劉和珍、楊德群等被殺害的情形,句句充滿了憤怒,“當三個女子從容地轉輾於文明人所發明的槍彈的攢射中的時候,這是壹個怎樣的驚心動魄的偉大呵!”壹句,極其辛辣地批判了當局者的兇殘、無恥。“但接著就有流言,說她們是受人利用的。”又指責了流言家的卑鄙、下劣。這是寫作目的二。
第三個目的是號召人們改變鬥爭方式,更加勇猛地前進。魯迅先生指出:“人類的血戰前行的歷史,正如煤的形成,當時用大量的木材,結果卻只是壹小塊,但請願是不在其中的,更何況是徒手。”魯迅是不主張向反動派請願這種方式的。這在魯迅《無花的薔薇之二》,《空談》中均有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