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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軾有話說原文翻譯及賞析賞析

臣蘇軾有話說,蒙皇上厚恩,將臣差往徐州,已於本月二十日到任。湖州風俗富裕安定,在東南地區號稱無事之州。

山清水秀,本是朝廷優待賢才的地方。我算什麽人?居然獲得如此厚愛,臣蘇軾先此致謝。臣蘇軾性情鄙陋,名聲政績都微不可言。議論迂闊粗疏,學識淺陋。每個人都有壹技之長,而臣卻無任何長處。受先帝的誤寵,提拔到三館任職,蒙陛下的信任,交給兩州去管理。

臣不是不想努力奮進,報答君恩,只是才力有限,有過無功;法令俱在,臣即使再勤勞也是於事無補。

臣的罪過多得很,自己也很清楚。臣憑什麽能越次擔任名邦之職呢?全都是因為遇到了陛下,用人不求其才能具備,表揚好的也能包容不好的。

臣知道自己迂腐不識時務,難以與新進之人***同進步。皇上知道臣年老不會多生事端,或許能保全壹方百姓,所以讓臣到湖州任職。

臣之前在杭州時,就喜歡江南的風土之美,在江湖中像魚鳥壹樣悠然自得,當地百姓也很聽從臣的教導。

既然到了此地,臣怎敢不恪盡職守,奉公守法,上以推廣朝廷的仁義,下以滿足父老百姓的願望。臣無能。

原文:

“臣軾言。蒙恩就移前件差遣,已於今月二十日到任上訖者。風俗阜安,在東南號為無事;山水清遠,本朝廷所以優賢。顧惟何人,亦與茲選。

臣軾中謝。伏念臣性資頑鄙,名跡堙微。議論闊疏,文學淺陋。凡人必有壹得,而臣獨無寸長。荷先帝之誤恩,擢置三館;蒙陛下之過聽,付以兩州。

非不欲痛自激昂,少酬恩造。而才分所局,有過無功;法令具存,雖勤何補。罪固多矣,臣猶知之。夫何越次之名邦,更許借資而顯受。

顧惟無狀,豈不知恩。此蓋伏遇皇帝陛下,天覆群生,海涵萬族。用人不求其備,嘉善而矜不能。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收養小民。

而臣頃在錢塘,樂其風土。魚鳥之性,既能自得於江湖;吳越之人,亦安臣之教令。敢不奉法勤職,息訟平刑。上以廣朝廷之仁,下以慰父老之望。臣無任。”

此文出自宋代蘇軾所著的《東坡全集》

擴展資料

寫作背景:

公元1036年12月19日,蘇軾生於眉州眉山。蘇軾的父親蘇洵,即《三字經》裏提到的“二十七,始發憤”的“蘇老泉”。蘇洵發奮雖晚,但用功甚勤。蘇軾晚年曾回憶幼年隨父讀書的狀況,感覺自己深受其父影響。

當然,假若沒有蘇洵的發奮讀書,也就不可能使蘇軾幼年承受好的家教,更不能年未及冠即“學通經史,屬文日數千言”,也就更不可能有日後的文學成就。

1056年(嘉祐元年),虛歲二十的蘇軾首次出川赴京,參加朝廷的科舉考試。翌年,他參加了禮部的考試,以壹篇《刑賞忠厚之至論》獲得主考官歐陽修的賞識,卻因歐陽修誤認為是自己的弟子曾鞏所作,為了避嫌,使他只得第二。

軾在杭州待了三年,任滿後,被調往密州(山東諸城)、徐州、湖州等地,任知州縣令。政績顯赫,深得民心。

這樣持續了大概十年,蘇軾遇到了生平第壹禍事。當時有人(李定等人)故意把他的詩句扭曲,以諷刺新法為名大做文章。1079年(元豐二年),蘇軾到任湖州還不到三個月,就因為作詩諷刺新法、以“文字毀謗君相”的罪名入獄,史稱“烏臺詩案”。

蘇軾坐牢103天,幾次瀕臨被砍頭的境地。幸虧北宋時期在太祖趙匡胤年間即定下不殺士大夫的國策,蘇軾才算躲過壹劫。

出獄以後,蘇軾被降職為黃州(今湖北黃岡市)團練副使(相當於現代民間的自衛隊副隊長)。這個職位相當低微,並無實權,而此時蘇軾經此壹役已變得心灰意冷,蘇軾到任後,心情郁悶,曾多次到黃州城外的赤壁山遊覽,寫下了《東坡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