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周期律是封建社會農民起義的原因,導致朝代更替。但不同朝代有不同的特點,其歷史周期律也有不同的表現。到了明朝末年,農民起義頻繁爆發,幾乎到了“全民皆反”的地步。具體來說,明末農民起義的頻繁爆發是社會矛盾激化和制度體系崩潰的結果。
無節制的剝削、派性和壓榨激化了各階級之間的矛盾,使農民奮起反抗。農民、地主和統治者是封建社會最大的三個階層,此外還有官僚、市民等階層,但農民起義的爆發大多圍繞著農民尋求生存空間。農民靠土地生存,農民是生產者,地主是剝削者,統治者壹般代表大地主的利益,但也要盡力調和地主和農民的矛盾,使農民起義不至於爆發。明末農民起義的頻繁爆發是從三者矛盾的激化開始的。
(壹)農民和地主之間矛盾的激化
農民和地主是最容易發生沖突的兩個階級,明末階級矛盾的激化首先是從他們之間開始的。明代地主階級將剝削對象從佃農、半佃農擴大到自耕農,對農民的剝削程度遠遠領先於朝鮮。
租客由房東直接控制,租金剝削相當苛刻,高達20%。除了規定的地租,地主還可以隨意提高地租,剝削手段無孔不入。佃農不僅在經濟上受到剝削和奴役,而且在社會地位上受到壓制。明代有“租田者,有田之所得,便宜也”之說。到了明朝末年,佃戶的處境更加艱難。在壹些地區,房客甚至不能與平民結婚:
“奴才或佃戶若良賤,不準結婚”——《明史》
與苦不堪言的佃農相比,自耕農雖然有自己的小塊土地,可以進行獨立生產,但在天災人禍的困境中,往往逃不出地主的魔掌。明朝中葉以來,官僚地主大肆兼並農民土地,個別土地超過數萬農民:
“大學士徐階有田二千四百頃,吏部尚書董有田壹千頃,知府邵曾買田八十頃”。壹般來說,如果妳用雙手獲得土地,妳要麽按價格購買,要麽用債務折價購買。“起初妳會靠積累致富,然後妳會在天萬木成名。”——中國科學院歷史研究所。明史研究上)
到明朝末年,僅王宓莊田就有20多萬公頃土地。無論是佃農、半佃農還是自耕農,都無壹例外地受到地主階級不同形式的殘酷剝削。農民失去了原有的社會地位,連最基本的生產都無法保證。與地主階級的矛盾自然爆發成不可調和。所謂窮人恨富人的根源,大多來自於此,農民起義爆發了。
(二)農民和統治者之間矛盾的激化
明朝末年,統治者除了加大對地主的剝削力度外,還放棄了調和農民與地主矛盾的意願,開始剝削農民。萬歷二十四年(1596)以來,皇室對資金的需求日益龐大,於是統治者以收稅開礦為名,派出大量礦監和稅務使節,大肆掠奪各地商人。後來朝廷制定了征收地方礦產稅和商業稅的定額,指示地方官員征收,地方官員也拿?“或小販,或經紀人”使農民承擔了壹部分本應由商人承擔的稅收,加重了農民的負擔。在農民負擔日益加重的統治下,官員腐敗現象日益猖獗。嘉靖人王廷相在《天變自陳數》中描述了官員腐敗從偷偷摸摸到猖狂的變化:
“前朝無受賄者,百兩食之,人已可怕。今天也叫千,或者是萬。沒有貪得無厭的人,黃昏走了就不見了,怕人家知道。今天我也受賄受賄,肆無忌憚。真的不好嗎?”
統治者對農民的剝削壹直持續到明朝末年,但明朝末年,為了應對內憂外患的軍事危機,明政府壹再加稅,使得本已貧困的農民受到農民和市民更加嚴重的剝削。這時候有所增加,自然超過了農民所能承受的剝削極限。於是,農民和統治者的矛盾激化,紛紛轉向起義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