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詩節選自《琵琶記》第三十出,釋義為“我好心好意對待妳”。完整版為“我本將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溝渠”,本意為子女對父母的好心視而不見甚至出言頂撞。
《琵琶記》
元代:高明
我本將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溝渠。
落花有意隨流水,流水無心戀落花。
白話譯文:
我好心好意地對待妳,妳卻無動於衷,毫不領情。
自己的真心付出沒有得到應有的回報和尊重。
擴展資料:
創作背景
高明於元順帝至正五年(1345年)考中進士,從此步入仕途,歷官處州錄事、紹興路判官、慶元路推官等。後辭官隱居於寧波城南二十裏的櫟社,寓居於沈氏樓中,閉門謝客,埋頭於詩詞戲曲的創作。《琵琶記》即創作於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到二十五年(1365年)之間。
《琵琶記》就戲劇文體來說是屬於宋元南戲的範疇,南戲是南曲戲文的簡稱,是與北曲雜劇相對而言的專名。它最初起源於南方的溫州地區,原名“溫州雜劇”或“永嘉雜劇”。據明人祝枝山《猥談》記載道:“南戲出於宣和之後,南渡之際,謂之溫州雜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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