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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責宦官的文言文

1. 文言文翻譯,中言宦官典兵,古今大患,請盡撤監槍者,帝報從之

(原文)中言宦官典兵,古今大患,請盡撤監槍者,帝報從之(參考譯文)其中說宦官掌管兵權,是古今的大患,請求完全撤回監軍的宦官。

皇帝回復依從了。明朝 兵部尚書 王邦瑞(1495年6月11日—1562年1月17日),字維賢,或作惟賢,號鳳泉。

河南宜陽人,祖籍山西夏縣 。明代中期大臣。

正德十二年(1517年),王邦瑞登進士第,改庶吉士,出為廣德知州。嘉靖中屢遷吏部左侍郎。

俺答兵臨京師,他總督九門。因兵部尚書丁汝夔被逮下獄,遂攝兵部,兼督團營。

韃靼兵退,改兵部左侍郎,專督營務。條上興革六事,言宦官典兵,為古今大患,請盡撤提督監槍者。

後被仇鸞構陷,以忤旨罷官……。

2. 誰有 賣柴翁毆宦官 的原文和譯文

舊事:宮中有要市外物,令官吏主之,與人為市,隨給其直。

貞元末,以宦者為使,抑買人物,稍不如本估。末年不復行文書,置“白望”數百人於兩市並要鬧坊,閱人所賣物,但稱“宮市”,即斂手付與,真偽不復可辯,無敢問所從來,其論價之高下者,率用百錢物買人直數千錢物,仍索進奉門戶並腳價錢。

將物詣市,至有空手而歸者。名為“宮市”,而實奪之。

嘗有農夫以驢負柴至城賣,遇宦者稱“宮市”取之,才與絹數尺,又就索門戶,仍邀以驢送至內。農夫涕泣,以所得絹付之,不肯受,曰:“湏汝驢送柴至內。”

農夫曰:“我有父母妻子,待此然後食。今以柴與汝,不取直而歸,汝尚不肯,我有死而已!”遂毆宦者。

街吏擒以聞,詔黜此宦者,而賜農夫絹十匹,然“宮市”亦不為之改易。諫官禦史數奏疏諫,不聽。

上初登位,禁之。至大赦,又明禁。

譯文: 按照慣例:宮中有需要買外面市場上的物品,令有關官吏主持這件事,向市場上的賣東西的老百姓買所需要的東西,隨時給出價款.貞元末年,皇上派宦官來主持這件事,這些宦官壓低價格來買老百姓的物品,出的價遠低於物品本身的價格.甚至於在貞元末年不出示公文證件,皇上直接設立"白望"(意即在市場上左右望,看中東西就拿,出價不高於本金)這個組織大約有幾百人在長安的東西兩市和繁華市區,看人所賣的東西,只稱"宮市"(即皇宮所買),立即取物付款,究竟是真還是假難以分清,沒有人敢問他們是從哪裏來,他們跟賣家論價的高低時,大概用百文錢可以買的東西,要價值幾千文,還要索取進宮門時給看門人的錢和運入宮中的運費.有的百姓,把物品帶到市場去賣,甚至有空手而歸的.名稱是"宮市",而實際上是強奪. 曾經有個農民用驢駝了木柴去城裏賣,遇到自稱"宮市"的宦官取走了木柴,才給了他幾尺絹,又要索取給看門人的進門費,而且要用驢送到宮內.農民哭泣起來,把所得的絹給了這些宦官,他們不肯接受,說:"必須用妳的驢送到宮內."農民說:"我有父母妻子兒女,等我用驢駝東西賺錢然後才能買東西吃飯.如今把木柴給了妳們,不要錢而回家,妳們還不肯,我只有死路壹條罷了!"於是就毆打宦官.街上的官吏抓到他,然後把他的事報給了朝廷,皇上上詔書開除了這位官員,而且賜給了農民十匹絹,然而"宮市"這種做法也沒有因此而改變.諫官和禦史多次上奏折提意見,皇上不聽從.順宗皇帝剛剛即位,就禁止了"宮市"的做法.後來遇到大赦天下,又明令禁止這種行為.。

3. 關於“嘲笑諷刺太監”的詩句有哪些

1.《西施詠》 唐 王維 艷色天下重,西施寧久微。

朝為越溪女,暮作吳宮妃。賤日豈殊眾,貴來方悟稀。

邀人傅香粉,不自著羅衣。君寵益嬌態,君憐無是非。

當時浣紗伴,莫得同車歸。持謝鄰家子,效顰安可希。

2.《送廣東潘帥移鎮湖南十口號》 宋 曾豐 侍帥太監眼非低,也愛州人為立牌。 到得徽猷胸次別,政成渾不要人知。

3.《五代史宦官傳序》 宋 歐陽修 自古宦者亂人之國,其源深於女禍。女,色而已,宦者之害,非壹端也。

蓋其用事也近而習,其為心也專而忍。能以小善中人之意,小信固人之心,使人主必信而親之。

待其已信,然後懼以禍福而把持之。雖有忠臣、碩士列於朝廷,而人主以為去己疏遠,不若起居飲食、前後左右之親可恃也。

故前後左右者日益親,而忠臣、碩士日益疏,而人主之勢日益孤。勢孤,則懼禍之心日益切,而把持者日益牢。

安危出其喜怒,禍患伏於帷闥,則向之所謂可恃者,乃所以為患也。患已深而覺之,欲與疏遠之臣圖左右之親近,緩之則養禍而益深,急之則挾人主以為質。

雖有聖智,不能與謀。謀之而不可為,為之而不可成,至其甚,則俱傷而兩敗。

故其大者亡國,其次亡身,而使奸豪得借以為資而起,至抉其種類,盡殺以快天下之心而後已。此前史所載宦者之禍常如此者,非壹世也。

夫為人主者,非欲養禍於內而疏忠臣、碩士於外,蓋其漸積而勢使之然也。夫女色之惑,不幸而不悟,而禍斯及矣。

使其壹悟,捽而去之可也。宦者之為禍,雖欲悔悟,而勢有不得而去也,唐昭宗之事是已。

故曰“深於女禍者”,謂此也。可不戒哉? 4.《諱辯》(節選) 唐 韓愈 惟宦官宮妾,乃不敢言諭及機,以為觸犯。

士君子言語行事,宜何所法守也?今考之於經,質之於律,稽之以國家之典,賀舉進士為可邪?為不可邪? 5.《擬孫權答曹操書》(節選) 宋 蘇軾 漢自桓、靈以來,上失其道,政出多門,宦官之亂才息,董卓之禍復興,傕、汜未誅,袁、劉割據,天下所恃,惟權與公及劉備三人耳。比聞卓已鯨鯢,天子反正,仆意公當掃除余孽,同獎王室,上助天子,與宗廟社稷之靈,退守藩國,無失春秋朝覲之節。

而足下乃有欺孤之誌,威挾天子,以令天下,妄引歷數,陰構符命,昔笑王莽之愚,今竊嘆足下蹈覆車也。 6.《賦四相詩。

禮部尚書門下侍郎平章事李峴》 唐 皇甫澈 時來遇明聖,道濟寧邦國。猗歟瑚璉器,竭我股肱力。

進賢黜不肖,錯枉舉諸直。宦官既卻坐,權奸亦移職。

載踐每若驚,三已無慍色。昭昭垂憲章,來世實作則。

4. 古代有關罵人的文言文

諸葛亮罵王朗

我原以為妳身為漢朝老臣,來到陣前,面對兩軍將士,必有高論。沒想到,竟說出如此粗鄙之語!我有壹言,請諸位靜聽:昔日桓帝靈帝之時,漢統衰落,宦官釀禍,國亂歲兇,四方擾攘。黃巾之後,董卓李傕郭汜等接踵而起,劫持漢帝,殘暴生靈。因之,廟堂之上,朽木為官;殿陛之間,禽獸食祿。以致狼心狗行之輩洶洶當朝,奴顏婢膝之徒紛紛秉政。以致使社稷變為丘墟,蒼生飽受塗炭之苦啊!值此國難之際,王司徒又有何作為?王司徒之生平,我素有所知——妳世居東海之賓,初舉孝廉入世,理當匡君輔國,安漢興劉,何期反助逆賊,同謀篡位。罪惡深重,天地不容!……住口! *** 老賊!豈不知天下之人,皆願生啖妳肉,安敢在此饒舌!今幸天意不絕炎漢,昭烈皇帝於西川繼承大統!我今奉嗣君之旨興師討賊,妳既為諂諛之臣,只可潛身縮首,茍圖衣食,怎敢在我軍面前妄稱天數!皓首匹夫,蒼髯老賊,妳即將命歸九泉之下,屆時有何顏面去見漢朝二十四代先帝!二臣賊子,妳枉活七十有六,壹生未立寸功,只會搖唇鼓舌,助曹為虐!壹條斷脊之犬,還敢在我軍陣前狺狺狂吠!我從未見過有如此厚顏 *** 之人!

5. 《明代宦官》的原文及譯文哪裏有

中國歷史文選(下)——《明代宦官》 2009-06-23 11:16分類:歷史學知識 字號: 大大 中中 小小 有明壹代宦官之禍,視唐雖稍輕,然至劉瑾、魏忠賢,亦不減東漢末造矣。

初,明祖著令內官不得與政事,秩不得過四品。永樂中,遣鄭和下西洋,侯顯使西番,馬騏鎮交趾。

且以西北諸將多洪武舊人,不能無疑慮,乃設鎮守之官,以中人參之。京師內又設東廠偵事,宦官始進用。

宣宗時,中使四出,取花鳥及諸珍異亦多。然袁琦、裴可烈等有犯輒誅,故不敢肆。

正統以後,則邊方鎮守、京營掌兵、經理倉場、提督營造、珠池、銀礦、市舶、織造,無處無之。何元朗雲「嘉靖中,有內官語朱象元雲『昔日張先生(璁)進朝,我們要打恭,後夏先生(言),我們平眼看他,今嚴先生(嵩),與我們拱手始進去。

』」案世宗馭內侍最嚴,四十余年間,未嘗任以事,故嘉靖中內官最斂戢。然已先後不同如此,何況正德、天啟等朝乎?稗史載:永樂中,差內官到五府、六部,俱離府、部官壹丈作揖,途遇公侯、駙馬,皆下馬旁立,今則呼喚府、部官如屬吏,公侯、駙馬途遇內官,反回避之,且稱以翁父,至大臣則並叩頭跪拜矣!此可見有明壹代宦官權勢之大概也。

總而論之,明代宦官擅權,自王振始,然其時廷臣附之者,惟王驥、王佑等數人,其它尚不肯俯首,故薛瑄、李時勉皆被誣害。及汪直擅權,附之者漸多,奉使出,巡按禦史等迎拜馬首,巡撫亦戎裝謁路,王越、陳鉞等結為奧援,然閣臣商輅、劉翊尚連章劾奏,尚書項中、馬文升等亦薄之,而為所陷,則士大夫之氣猶不盡屈也。

至劉瑾,則焦芳、劉宇、張彩等為之腹心,戕賊善類,征責賄賂,流毒幾遍天下,然瑾惡翰林不屈,而以通鑒纂要謄寫不謹,譴謫諸纂修官,可見是時廷臣尚未靡然從風。且王振、汪直好延攬名士,振慕薛瑄、陳繼忠之名,特物色之;直慕楊繼忠之名,親往吊之;瑾慕康海之名,因其救李夢陽壹言而立出之獄,是亦尚不敢奴隸朝臣也。

迨魏忠賢竊權,而三案被劾、察典被謫諸人欲借其力以傾正人,遂群起附之,文臣則崔呈秀、田吉、吳淳夫、李龍、倪文煥,號五虎;武臣則田爾耕、許顯純、孫雲鶴、楊寰、崔應元,號五彪;又尚書周應秋、卿寺曹欽程等號十狗,又有十孩兒、四十孫之號。自內閣、六部至四方督撫,無非逆黨,骎骎乎可成篡弒之禍矣!明史載太祖制:內官不許讀書識字。

宣宗始設內書堂,選小內侍令大學士陳山教之,遂為定制,用是多通文義。(四友齋叢說則謂:永樂中已令吏部聽選教職入內教書,王振始以教職入內,遂自宮以進,至司禮監。)

數傳之後,勢成積重雲。然考其致禍之由,亦不盡由於通文義也。

王振、汪直、劉瑾固稍知文墨,魏忠賢則目不識丁,而禍更烈。大概總由於人主童昏,漫不省事,故若輩得以愚弄而竊威權。

如憲宗稍能自主,則汪直始雖肆恣,後終壹斥不用。武宗之於瑾,亦能擒而戮之。

惟英、熹二朝,皆以沖齡嗣位,故振、忠賢得肆行無忌。然正統之初,三楊當國,振尚心憚之未敢逞,迨三楊相繼歿,而後跋扈不可制。

天啟之初,眾正盈朝,忠賢亦未大橫,四年以後,葉向高、趙南星高攀龍、楊漣、左光鬥等相繼去,而後肆其毒痡。計振、忠賢之擅權,多不過六、七年,少僅三、四年,而禍敗已如是。

設令正統、天啟之初,二豎即大權在握,其禍更有不可勝言者。然則廣樹正人,以端政本,而防亂源,固有天下者之要務哉!案明代宦官擅權,其富亦駭人聽聞,今見於記載者:王振時,每朝覲官來見者,以百金為率,千金者始得醉飽而出。

(稗史類編)是時賄賂初開,千金已為厚禮。然振籍沒時,金銀六十余庫,玉盤百,珊瑚高六、七尺者二十余株。

(明史振傳)則其富已不訾矣!李廣歿後,孝宗得其賂籍,文武大臣饋黃白米各千百石,帝曰「廣食幾何?乃受米如許?」左右曰「隱語耳!黃者金,白者銀也。」(廣傳)則視振已更甚。

劉瑾時,天下三司官入覲,例索千金,甚至有四、五千金者。(蔣欽傳)科道出使歸,例有重賄,給事中周爚勘事歸,淮安知府趙俊許貸千金,既而不與,爚計無所出,至桃源自刎死。

(許天錫傳)偶壹出使,即需重賂,其它可知也。稗史又記:布政使須納二萬金,則更不止四、五千金矣。

瑾敗後,籍沒之數,據王鏊筆記:大玉帶八十束,黃金二百五十萬兩,銀五千萬余兩,他珍寶無算。計瑾竊柄不過六、七年,而所積已如此。

其後錢寧籍沒時,黃金十余萬兩,白金三千箱,玉帶二千五百束。(寧傳)亦幾及瑾之半。

至魏忠賢竊柄,史雖不載其籍沒之數,然其權勝於瑾,則其富更勝於瑾可知也。顧納賄亦不必奄寺,凡勢之所在,利即隨之。

如錢寧敗後,江彬以武臣得幸,籍沒時,黃金七十櫃,白金二千三百櫃。(彬傳)非宦官也。

世宗時,宦官無擅權者,而嚴嵩為相二十年,明史所記籍沒之數:黃金三萬余兩,白金二百萬余兩,他珍寶不可數計,此已屬可駭。而稗史所載:嚴世蕃與其妻窖金於地,每百萬為壹窖,凡十數窖,曰「不可不使老人見之。

」及嵩至,亦大駭,以多藏厚亡為慮。則史傳所載,尚非實數。

今案沈煉劾嵩,謂其「攬禦史之權,雖州縣小吏亦以貨取索撫案之歲例,致有司遞相承奉,而民財日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