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現代漢語的標準第二字,普通話讀作"曾",最早見於金文,屬劉舒形聲字。“謗”的基本意思是說別人的壞話,誣陷和誹謗,如讒謗。
"超"是現代漢語中的壹個標準二級字,普通話發音為Jian,最早見於秦朝小篆時代,屬於形聲字。“僭越”的基本含義是超越自己的職責。在古代是指冒用名或禮儀、器物於世,如擅闖、擅闖;引申的意思就是虛偽,比如褻瀆,褻瀆。
在日常使用中,“侵入”常用作形容詞,表示過分,如侵入和奢侈。
超越責任和規則。引用:王的《疲憊者》:“壹個五六十歲的老人,有個老婆來排解寂寞,這在中國社會算不了什麽。不過,現在他感覺有點自大了。”
《舒威清河王傳》:“敢尊天卑地,辭君臣。宜防萌漸,不可互越。”
“北方的歷史。第19卷。《魏孝文六王列傳》《清河王剛列傳》:信天尊地卑,君臣相別,宜防漸萌,不逾矩。
聞松天相《懲禁司與綏靖司循環歷》:“今有人自有憲法,怎敢為所欲為,擅作僭越?”
明代羅貫中《三國演義》第二回:“劉備不能隱瞞,故曰:‘小弟見曹越界,不感生氣。’"
明·歸有光《商昭閣舊書》:“君子伸手知己,耽於不知,故以冒昧忘其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