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的審美價值具體如下:
文學作品在壹定程度上具有被欣賞、被感知的立場,可按照“意向性對象”對文學作品加以分析。該理論出自茵伽登的“純意向性對象”理念,並對其進行了適當修改,將意義作為對象,將材料實體化,最後將二者統壹。
由於觀念與意識相互依賴,將關鍵與意識相結合,進而對作品深層次解讀。
文學作品若還未進入審美環節,不被意識所喚醒,其將僅作為壹種實在對象。只有當意識促使作品活起來,才能在讀者的審美過程中具體化,將其轉化為“意向性對象”。讀者的具體審美價值可超過其本身具有的藝術價值,而這種超越需要填補某種思想、感覺等。
可見,藝術價值若真正存在,其應是作品中所存在,並展現在作品中的東西。審美價值是對作品進行整體性質進行特定時,才有所顯現。而藝術價值則從來都存在於作品中,表面看或許會隨著時代的變化而變化,但其內在與外在的相互融合永遠都存在於作品中。
擴展資料:
當代文學及文學批評理應具有這樣壹種“人學”視野及其審美價值觀。然而從實際情況來看,人們恰恰是自覺不自覺地陷入了文學審美觀念的誤區:
壹是“文學審美本性論”,將“審美”視為文學的本原特性或惟壹本質,除此之外不承認文學還有別的什麽特性與功能,這並無益於文學觀念的撥亂反正;
二是“審美快感論”,將審美學意義上的感性解放,悄然替換成生物學意義上的感官欲望的放縱,人的精神美感下降為動物式的官能快感,導致審美精神滑落,使文學審美活動中的感性與理性重新失去平衡,帶來審美乃至人性的異化;
三是“審美日常生活化”的觀念,其積極方面是使文藝從聖壇回歸民間,從精英回歸大眾,從藝術回歸生活,而另壹方面也可能使文藝審美在大眾化、世俗性的潮流中不斷降低藝術審美水準,消解真正的藝術審美精神;
四是“審美娛樂化”觀念,將審美等同於娛樂,過於強化文學的審美娛樂功能而排斥其他方面的功能,導致當前文學的“過度娛樂化”、非理性化、低俗化和媚俗化,導致文藝審美精神的失落。
中國***產黨新聞網-當代文學批評的價值觀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