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足的詩詞有:《江城子·與諸年少論纏足》《詠時人·十萬腰纏足買鄰》。註音是:ㄔㄢ_ㄗㄨ_。拼音是:chánzú。結構是:纏(左右結構)足(上下結構)。
纏足的具體解釋是什麽呢,我們通過以下幾個方面為您介紹:
壹、詞語解釋點此查看計劃詳細內容
纏足chánzú。(1)把女孩子的腳用長布條緊緊纏住,使腳畸形變小,以為美觀,這是舊時的陋俗。
二、引證解釋
⒈舊時摧殘婦女身心健康的陋習。女子以布帛緊束雙足,使足骨變形,腳形尖小成弓狀,以此為美。相傳南唐李後主令宮嬪_娘以帛繞腳,令纖小作新月狀,由是人皆效之。壹說始於南朝齊東昏侯時。太平天_曾禁止纏足。辛亥革命後,纏足陋習始逐漸廢絕。參閱宋張邦基《墨莊漫錄》、明陶宗儀《輟耕錄·纏足》等。引明胡應麟《少室山房筆叢·丹鉛新錄八·雙行纏》:“自《墨莊漫_》以纏足始五代,諸小_所見皆同,余舊頗疑之。”嚴復《原強》:“至於纏足,本非天下女子之所樂為也,拘於習俗,而無敢畔其範圍而已。”夏衍《<教子篇>補》:“她今年六歲,在過去,也正是哭哭啼啼地被逼著纏足的年紀了。”
三、國語詞典
舊時婦女用布帛緊裹雙足,使之纖小,以為美觀。纏足之風,始於五代,至宋朝大盛,遍及全國。《通俗常言疏證.婦女.纏足》引《墨莊漫錄》:「婦人之纏足,傳記皆無所出。惟齊東昏侯,有鑿金為蓮花,令潘妃行其上壹事,而不言其足若何。惟唐鎬詠李後主宮嬪_娘詩雲:『蓮中花更好,雪裏月常新。』以此知紮腳自五代始也。」也作「纏腳」。
四、網絡解釋
纏足(中國古代壹種習俗)纏足是中國古代壹種陋習,是指女性用布將雙腳緊緊纏裹,使其腳畸形變小,以為美觀。壹般女性從四、五歲起便開始纏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後方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者。據現代學者考證,纏足開始於北宋後期,興起於南宋。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明代的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彎,但清以前的出土女屍尚未發現有纏足者,可見在當時纏足也並不十分普遍。清代的纏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但不纏足者也不在少數。
關於纏足的近義詞
裹足
關於纏足的詩句
腰纏足跨揚州鶴十萬腰纏足買鄰
關於纏足的成語
悱惻纏綿纏綿蘊藉纏綿悱惻腰纏十萬乜斜纏帳纏綿繾綣纏夾不清纏綿床褥
關於纏足的詞語
纏綿幽怨纏夾不清悱惻纏綿病魔纏身糾纏不清纏綿悱惻蜂纏蝶戀纏綿繾綣纏綿蘊藉乜斜纏帳
關於纏足的造句
1、宋代纏足之風盛行,為了不使雙足放弛,女子在睡覺時還穿著“睡鞋”,式樣與弓鞋相同,只是底軟,並繡著精致花樣,這些鞋多由鞋主人親手縫制。
2、這種強迫性質的做法會破壞腳的足底弓,纏足後,婦女行走時會有同樣的小碎步。現在纏足是違法行為。
3、給中國婦女帶來巨大痛苦的纏足究竟起於何時壹直沒有準確的說法,有南北朝說,也有五代南唐說,總之在南宋年間已積習成俗,到清末已有千年之久了。
4、明清兩代,裹腳之風尤為盛行,漢族女子們以穿弓鞋為多,而滿族婦女則不纏足。
5、近壹千年的中國,年輕的姑娘為了和達官貴人壹續姻緣,被迫纏足,因為她們自然生長的“大腳”被看作是未開化、鄉村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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