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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交替定律

“明”是壹個會意字,楷書裏是從日到月。在甲骨文和金文中,有兩種,壹種是從天到月,用楷書書寫;另壹個是右邊的月亮,像碎月亮的形狀,但左邊是窗戶的象形圖案。兩個形狀相互理解,表示月光透過窗戶照進來的亮度。

聖經上說,“上帝造了兩個大的光,大的控制白天,小的控制黑夜。白天黑夜,光明黑暗分別治理。”“明”字不是我們理解的日月共存於天的情況,而是日月的創造使地球有了晝夜的變化。因為當時的大地“空無壹物,混沌壹片,深邊壹片漆黑”,上帝要區分光明與黑暗,白天與黑夜。於是他讓太陽管理白天,讓月亮管理夜晚。

有白天和黑夜,這是時間的開始,也是宇宙的開始。《淮南子元道訓》註:“四方上下說於,古往今來說周,謂天地。”宇宙意味著時間和空間。以今天的眼光來看,我們覺得宇宙在時間上是無窮無盡的,在空間上是無邊無際的,在不斷的運動和發展,但它其實是有始有終的。很多科學家在研究宇宙起源時提出了很多理論,比如大爆炸理論。但我們更應該關註宇宙的終結。今天,太陽和月亮是有規律變化的,但總有壹天,會只有白天,沒有黑夜,然後就不需要太陽和月亮發光了,會有比太陽和月亮更強更軟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