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韓王府中忽失銀器數件,掌器婢叫呼,為賊傷手。趙從善尹京,命總轄往府中,測試良久,執壹親仆訊之,立服。歸白趙雲:"適視婢瘡口在左手,拒刃者必以右手。蓋與仆有私,竊器與之,以刃自傷,謬稱有賊;而此仆意思有異於眾,是以得之。"
翻譯:有壹次,韓王府中突然有數件銀器遭人盜取,管銀器的婢女大喊捉賊時,被賊人砍傷手腕。當時尹京趙從善命總轄前去韓王府辦案,總轄觀察許久,突然逮捕壹名王爺親信,經過偵訊,那名親信坦承犯罪。總轄回府向趙從善報告說:“我剛才檢視,婢女的傷口在左手,若真是為抗拒賊人,傷口應在右手。經審問果然承認因與王爺親信有私情,所以為他盜取銀器,再用刀割傷手腕,故意謊報有賊,而我見這名親信神色異於旁人,才起疑逮捕,得以破案。”
2. 文言文 掌器婢有私原文:韓王府中忽失銀器數件,掌器婢叫呼,為賊傷手。
趙從善尹京,命總轄往府中,測試良久,執壹親仆訊之,立服。歸白趙雲:"適視婢瘡口在左手,拒刃者必以右手。
蓋與仆有私,竊器與之,以刃自傷,謬稱有賊;而此仆意思有異於眾,是以得之。"翻譯:有壹次,韓王府中突然有數件銀器遭人盜取,管銀器的婢女大喊捉賊時,被賊人砍傷手腕。
當時尹京趙從善命總轄前去韓王府辦案,總轄觀察許久,突然逮捕壹名王爺親信,經過偵訊,那名親信坦承犯罪。總轄回府向趙從善報告說:“我剛才檢視,婢女的傷口在左手,若真是為抗拒賊人,傷口應在右手。
經審問果然承認因與王爺親信有私情,所以為他盜取銀器,再用刀割傷手腕,故意謊報有賊,而我見這名親信神色異於旁人,才起疑逮捕,得以破案。”。
3. “掌器婢有私”原文是什麽原文: 《掌器婢有私》——明代:陸容 韓王府中忽失銀器數件,掌器婢叫呼,為賊傷手。
趙從善尹京,命總轄往府中,測試良久,執壹親仆訊之,立服。歸白趙雲:"適視婢瘡口在左手,拒刃者必以右手。
蓋與仆有私,竊器與之,以刃自傷,謬稱有賊;而此仆意思有異於眾,是以得之。" 譯文: 有壹次,韓王府中突然有數件銀器遭人盜取,管銀器的婢女大喊捉賊時,被賊人砍傷手腕。
當時尹京趙從善命總轄前去韓王府辦案,總轄觀察許久,突然逮捕壹名王爺親信,經過偵訊,那名親信坦承犯罪。總轄回府向趙從善報告說:“我剛才檢視,婢女的傷口在左手,若真是為抗拒賊人,傷口應在右手。
經審問果然承認因與王爺親信有私情,所以為他盜取銀器,再用刀割傷手腕,故意謊報有賊,而我見這名親信神色異於旁人,才起疑逮捕,得以破案。” 作者簡介:明代陸容( 1436 壹 1494 )太倉州人。
字文量,號式齋,成化二年( 1466 年)的進士,曾授南京主事,後遷兵部職方郎中,終居浙江右參政。容以其博學卓識著稱於世。
與張泰、陸釴齊名,時號“婁東三鳳”。陸容的代表作***十五卷。
《菽園雜記 》 是關於明代朝野掌故的史料筆記,多有可與正史相參證並補史文之闕者,對明代朝野故實敘述頗詳,而且較少抄襲舊文,論史事、敘掌故、談韻書、說文字,皆大多為自己的見解,被他同時代的王鏊稱為明朝記事書第壹。
4. 跪求 諸葛亮自校薄書 文言文翻譯諸葛亮曾經親自校對公文,主簿楊徑直入內勸他說:“治理國家是有制度的,上司和下級做的工作不能混淆。
請您允許我以治家作比喻:現在有壹個人,命奴仆耕田,婢女燒飯,雄雞所曉,狗咬盜賊,以牛拉車,以馬代步;家中事務無壹曠廢,要求的東西都可得到滿足,優閑自得,高枕無憂,只是吃飯飲酒而已。忽然有壹天,對所有的事情都要親自去做,不用奴婢、雞狗、牛馬,結果勞累了自己的身體,陷身瑣碎事務之中,弄得疲憊不堪,精神萎靡,卻壹事無成。
難道他的才能不及奴婢和雞狗嗎?不是,而是因為他忘記了作為壹家之主的職責。所以古人說‘坐著討論問題,作出決定的人是王公;執行命令,親身去做事情的人,稱作士大夫’。
因此,丙吉不過問路上殺人的事情,卻擔心耕牛因天熱而喘;陳平不去了解國家的錢、糧收入,而說‘這些自有具體負責的人知道’,他們都真正懂得各司其職的道理。如今您管理全國政務,卻親自校改公文,終日汗流浹背,不是太勞累了嗎?”諸葛亮深深表示感謝。
楊去世,諸葛亮哭泣了三天。
5. 李氏之鳩文言文李氏之鳩
原文
李氏有壹鳩,能為人言,過於鸚鵡,甚慧,養之數年矣.日則飛翔於廊楹簾幕間,不遠去。夕宿於籠,以避貍鼠。見僮婢有私持物及摘花者,必告其主人。晉人賈於吳者,見之,願以十金易焉。鳩覺其意,告主人曰:“我居此久,不忍去。公必欲市我他所,我且不食。”主人紿之曰:“我友有欲觀汝者,即攜汝歸耳。”至賈家,則舍之去。鳩竟不食,哀號告歸。賈人憐其誌,且恐鳩死而金無取償也,遂捐金十之二,而以鳩還李氏,鳩乃食。
選自《陳忠裕公全集》(本文又名《“鳩”還李氏》)
譯文
李氏有壹只斑鳩,能說人話,比鸚鵡還聰明,養了很多年。這只斑鳩白天就在房前屋後飛翔,從來不飛遠,晚上便在籠中棲息,以躲避貍貓和老鼠的傷害。(斑鳩)見到仆人有私自拿東西或摘花的壹定會告訴它的主人。晉國的商人在吳國經商,看見這只斑鳩,願意用十兩銀子來換。斑鳩察覺了他的意圖,便告訴它的主人說:“我在這呆了很久了,不忍心離去。您壹定要將我賣到其他地方,我將絕食不吃東西。”主人哄騙它說:“我的朋友想要看看妳,給他看過了馬上帶妳回家。”到了商人家裏,主人就舍棄了斑鳩離開了。斑鳩於是就整日不吃東西,哀叫著要回家。商人憐憫它的意誌,又怕它死去,分文得不到賠償。於是花費了十兩銀子中的二兩銀子,把鳩還給李氏,斑鳩這才吃東西。
字詞翻譯
1.廊楹:廊是檐下的走廊,楹是廳堂前的柱子。
2.慧:聰明。
3.十金:十兩銀子。
4.易:換取。
5.市:賣掉 。
6.且:將要。
7.去:離開 。
8.舍:拋下。
9.竟:始終。
10.賈(gǔ):做買賣,經商。
11.至賈家:商人。
12.憐:同情,憐憫。
13.捐:耗費,花費。
14.乃:才。
15.紿(dài):欺哄。
16.焉:代詞,代鳩
主旨
作者賦予鳩以人的意識,能通人意,他不願離開主人家,主人將它賣給商人,它“竟不食,哀鳴告歸”。
李氏鳩對故主忠誠不二的堅貞情誌,寄托了作者誓死忠於明朝、絕不臣事清朝的氣節情操,又辛辣地諷刺了那些逆子貳臣,連禽獸都不如。
啟示
1.從李氏的角度來說,對待自己忠誠的人,決不可輕言放棄。
2.從鳩的角度來說,對主人忠誠不二,否則就會遭人唾棄,被人嫌棄。
6. 文言文《李氏之鳩》的全文翻譯原文 李氏之鳩 陳子龍畜鳩者以五月五日剪其舌。
取汞硫火鏈之,成靈砂,雜米菽,日三飼,變易其心,則能為人言,過於鸚鵡。李氏有壹鳩甚慧,養之數年矣。
日則飛翔於楹簾幕間,不遠去。夕宿於籠,以避貍鼠。
見童婢有私持物及摘花者,必告其主人。晉人賈於吳者見之,願以十金易焉。
鳩覺其意,告主人曰;「我居此久,不忍去。公必欲市我他所,我且不食。
」主人紿之曰;「我友有欲觀汝者,即攜汝歸耳。」至賈家,則舍之去。
鳩竟不食,哀鳴告歸。賈人憐其誌,且恐鳩死,而金無取償也。
遂損金十之二,而以鳩還李氏,鳩乃食。陳子曰:「鳩,拙鳥也。
不輕去就,其儀壹兮。是以詩人比之君子,而屈氏猶惡其佻巧,何也?」 譯文 陳子龍養斑鳩,要在五月五日時剪它的舌頭。
用汞硫火烤煉它,做成靈沙和米菽,每天餵三次,改變它的心,能說人話,比鸚鵡還強。李氏有壹只斑鳩非常聰明,已經養了幾年了,白天就在楹簾幕間飛翔,並不離開很遠。
晚上在籠中棲息,以躲避貍鼠。見到仆人有私自拿東西或摘花的壹定會告訴它的主人。
晉人賈於吳看見這只鳥,願意用十金來換。斑鳩知道了他的意圖,告訴它的主人說:“我在這呆了很久,不忍心離去。
妳如果將我賣給別人,我就不吃東西了。”主人欺騙它說:“我的朋友想要看看妳,才帶妳走。”
到了賈家,主人就舍棄了斑鳩離開了。斑鳩真的不吃東西,哀叫著說要回去。
賈人可憐它的想法,又怕它死去,金就白花了。於是舍棄了十金中的二金,以八金將它還給李氏,斑鳩才吃東西。
陳子龍說:“斑鳩,是壹只鳥。卻不輕易離開主人,十分專壹。
因此詩人將它比作君子,可是屈氏卻厭惡它的佻巧,這是為什麽呢?”。
7. 翻譯文言文《李氏夫婦》103《李氏夫婦》
黃生是李氏小時候的朋友。分
別十年後,二人在路途中相遇。
李氏把他請到家,殺雞做飯。
但是到了19:00~21:00的時
候,黃生的肚子疼,流下豆子
般大小的汗滴。李氏夫婦非常
驚恐,打算找醫生趕來。黃生
堅持不讓他們去找醫生,以為
老毛病又犯了,沒有關系。李
氏不聽,立刻去找醫生。當時
正在下暴雨,漫天烏黑,山道
崎嶇,路滑難行。過了大半夜,
帶著醫生回來了。醫生給黃生
針灸,壹會病就好了。黃生說
:“妳為我吃苦了!我拿什麽
報答妳?”李氏夫婦說:妳是
我朋友,應當悉心的對待妳,
妳為什麽要說這些話呢?”第
二天天晴了,黃生就告辭離去
了。
8. 求這篇古文的翻譯(吳王夫差起師伐越..)妳要的和下邊的差不多..
原文:
越王勾踐棲於會稽之上(1),乃號令於三軍曰:“凡我父兄昆弟及國子姓(2),有能助寡人謀而退吳者,吾與之***知越國之政(3)。”大夫種進對曰(4):“臣聞之:賈人夏則資皮,冬則資絺(5),旱則資舟,水則資車,以待乏也。夫雖無四方之憂(6),然謀臣與爪牙之士,不可不養而擇也(7)。譬如蓑笠,時雨既至,必求之。今君王既棲於會稽之上,然後乃求謀臣,無乃後乎(8)?”勾踐曰:“茍得聞子大夫之言,何後之有(9)?”執其手而與之謀。
遂使之行成於吳(10),曰:“寡君勾踐乏無所使(11),使其下臣種,不敢徹聲聞於大王(12),私於下執事(13)曰:寡君之師徒不足以辱君矣(14);願以金玉、子女賂君之辱(15)。請勾踐女女於王(16),大夫女女於大夫,士女女於士;越國之寶器畢從(17)!寡君帥越國之眾以從君之師徒。唯君左右之(18),若以越國之罪為不可赦也,將焚宗廟,系妻孥(19),沈金玉於江;有帶甲五千人,將以致死,乃必有偶(20),是以帶甲萬人事君也,無乃即傷君王之所愛乎(21)?與其殺是人也,寧其得此國也,其孰利乎?”
譯文:
越王勾踐退守會稽山後,就向全軍發布號令說:“凡是我的父輩兄弟及全國百姓,哪個能夠協助我擊退吳國的,我就同他***同管理越國的政事。”大夫文種向越王進諫說:“我聽說過,商人在夏天就預先積蓄皮貨,冬天就預先積蓄夏布,行旱路就預先準備好船只,行水路就預先準備好車輛,以備需要時用。壹個國家即使沒有外患,然而有謀略的大臣及勇敢的將士不能不事先培養和選擇。就如蓑衣鬥笠這種雨具,到下雨時,是壹定要用上它的。現在您大王退守到會稽山之後,才來尋求有謀略的大臣,未免太晚了吧?”勾踐回答說:“能聽到大夫您的這番話,怎麽能算晚呢?”說罷,就握著大夫文種的手,同他壹起商量滅吳之事。
隨後,越王就派文種到吳國去求和。文種對吳王說:“我們越國派不出有本領的人,就派了我這樣無能的臣子,我不敢直接對您大王說,我私自同您手下的臣子說:我們越王的軍隊,不值得屈辱大王再來討伐了,越王願意把金玉及子女,奉獻給大王,以酬謝大王的辱臨。並請允許把越王的女兒作大王的婢妾,大夫的女兒作吳國大夫的婢妾,士的女兒作吳國士的婢妾,越國的珍寶也全部帶來;越王將率領全國的人,編入大王的軍隊,壹切聽從大王的指揮。如果您大王認為越王的過錯不能寬容,那末我們將燒毀宗廟,把妻子兒女捆綁起來,連同金玉壹起投到江裏,然後再帶領現在僅有的五千人同吳國決壹死戰,那時壹人就必定能抵兩人用,這就等於是拿壹萬人的軍隊來對付您大王了,結果不免會使越國百姓和財物都遭到損失,豈不影響到大王加愛於越國的仁慈惻隱之心了嗎?是情願殺了越國所有的人,還是不化力氣得到越國,請大王衡量壹下,哪種有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