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古體詩,包括古詩(唐以前的詩歌)、楚辭、樂府詩。古體詩的詩體可分為樂府、雜言、四言、 五言、 七言等。 註意“歌”、“歌行”、“引”、“曲”、“呤”等古詩體裁的詩歌也屬古體詩。古體詩不講對仗,押韻較自由。古體詩的發展軌跡:《詩經》→楚辭→漢賦→漢樂府→魏晉南北朝民歌→建安詩歌→陶詩等文人五言詩→唐代的古風、新樂府。
2 近體詩,包括律詩和絕句。詩體分為五言絕句、七言絕句、五言律詩、七言律詩等。
3 詞,又稱為詩余、長短句、曲子、曲子詞、樂府等。其特點:調有定格,句有定數,字有定聲。字數不同可分為長調(91字以上)、中調(59-90字)、小令(58字以內)。詞有單調和雙調之分,雙調就是分兩大段,兩段的平仄、字數是相等或大致相等的,單調只有壹段。詞的壹段叫壹闕或壹片,第壹段叫前闕、上闕、上片,第二段叫後闕、下闕、下片。
4 曲,又稱為詞余、樂府。元曲包括散曲和雜劇。散曲興起於金,興盛於元,體式與詞相近。特點:可以在字數定格外加襯字,較多使用口語。散曲包括有小令、套數(套曲)兩種。套數是連貫成套的曲子,至少是兩曲,多則幾十曲。每壹套數都以第壹首曲的曲牌作為全套的曲牌名,全套必須同壹宮調。它無賓白科介,只供清唱。
5 新詩(或稱白話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