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
壹)什麽叫詩:
詩_
是壹種文學體裁.它是按照壹定的音節、聲調和韻律的要求,用凝練的語言、充沛的情感、豐富的現象來高度集中的表現社會生活和人的精神世界。它高度集中地概括、反映社會生活.飽含著作者豐富的思想和感情,富於想象,語言凝結而形象性強,具有節奏韻律.
在中國古代,不合樂的稱為詩,合樂的成為歌。詩是最古老、最具有文學特質的文學樣式。來源於古人類的勞動號子和民歌,原是詩與歌的總稱;開始詩和歌不分,詩和音樂、舞蹈結合在壹起,統稱為詩歌。( 文章閱讀網:www.sanwen.net )
古典詩歌形式采用逐句分行和押韻,現代詩歌的形式和內容,已經極大豐富,伸縮性極強。
“詩”者,皆為感於物而作,是心靈之直觀體現或感悟.詩言誌,詩傳情。古詩凝煉,魅力無窮。常吟古詩,可以陶冶情操,豐富想象。
古詩,語言凝練,意境悠遠,或詠物寄情,或抒情啟思,首首膾炙人口、境界高遠、蘊涵哲理、令人叫絕的文字背後,都隱含著詩人當時的心情故事,詩中有畫,畫中有情,句結而余味未盡。詩歌是藝術創作的結晶,它追求情景交融的美妙意境,要讓人領略到這妙不可言的意境美。
二)詩的分類:
按內容的性質可分為:敘事詩和抒情詩;
按語言組合有無格律可分為:格律詩和自由詩;
按是否押韻可分為:有韻詩和無韻詩。
按時間先後可分為: 舊體詩和現代詩.
因為古體詩相對比較自由,在這裏重點說說近體詩(格律詩)!
三)古體詩和近體詩的區別:
1. 以格律分類:
古體詩除了韻腳之外,不受格律限制。
近體詩除了韻腳之外,受到格律的既定格式限制。
2. 以字數分類:
近體詩壹般只有五言、七言二種形式。
古體詩有四言、五言(稱五古)、七言(稱七古)、字數不整齊的稱雜言古詩(雜言古詩因有七字句,所以也稱
七古),也有少數三言、六言。
所謂幾言,就是指壹句中有幾個字,五個字叫五言,七個字叫七言。
3. 以句數分類:
古體詩從二句到百句都有。
近體詩絕句四句,律詩八句,排律八句以上。
4. 以用韻分類:
古體詩:
1. 全首詩可用壹個平聲韻或仄聲韻,又可隨意轉為其它韻。
2. 壹首詩中每句都可以用韻,用於韻的字可以重復。
3. 詩中用韻不限定在偶數句子上,奇數句也可以用韻。
4. 詩中可以用鄰韻和上去聲通押。
近體詩:
1. 壹首詩限用壹個韻,除第壹句可以用韻或不用韻之外,其余句子都是雙數句用韻。
2. 用於韻腳的字不能重復,且要在同壹個韻部。
3. 除起句外不能用鄰韻。
4. 壹般用平聲韻。
四) 格律詩的基本格式
以七言絕句為例:
絕句的格律如下:
平起式: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註:如首句押韻,
則為:平平仄仄仄平平。
仄起式: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註:如首句押韻,
則為:仄仄平平仄仄平。
以上講的是七絕句的基本格式,那麽七律的基本格式又當如何呢?七律其實就是兩首七絕的重疊,兩首七絕的格式合並就是壹首七律的格式,如:
平起式: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註:如首句押韻,
則為平平仄仄仄平平。
仄起式: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註:如首句押韻,
則為仄仄平平仄仄平。
關於平起式和仄起式,只看首句的第二個字,因為第壹個字可平可仄,如首句是“仄平仄仄平平仄”,雖然第壹個字是仄聲字,但卻是平起式的七言詩;同樣,首句是“平仄平平平仄仄”,以第二個字看,它是仄起式七言
詩。曾看到過有的人作詩,就把這壹點給搞混了,以為第壹個字是平聲字就是平起式,第壹個字是仄聲字就是仄起式,這是錯誤的。
如果是五言絕句或五言律詩,則去掉以上句式中每句的前兩字即可。
以上所講的“平仄”,依平水韻,“上平”及“下平”是“平”聲,“上去入”聲是“仄”聲;依中華14新韻(既依普通話),則“壹聲”及“二聲”是“平”聲,“三聲”及“四聲”是“仄”聲。
五)格律詩的特點
格律詩,是壹種在字數、韻腳、聲調、對仗各方面都有許多講究的詩。由於格律要求非常嚴格,所以稱為律詩。常見的類型有五律,七律和排律三種。律詩是根據漢語壹字壹音,音有聲調的特點和詩歌對音樂美、形式美、精煉美的特殊要求而產生的,所以具有相當強的生命力而流傳性。它對聲律的要求極為嚴格。聲律包括押韻和平仄,其中又以平仄最重要.
律詩有五個特點:
1)律詩要求詩句字數整齊劃壹.
每首的字數分別為五言句、七言句,簡稱五律、七律。通常的律詩規定每首八句。如果僅六句,則稱為短律,超過八句,即十句以上的,則稱排律或長律。五律規定每句五個字,***四十個字。七律規定每句七個字,***五十六個字。
2)律詩要求全詩通押壹韻,限定用平聲韻,而且壹韻到底,中間不得換韻。
第二、四、六、八句要押韻,首句可押可不押,律詩每句中用字要平仄相間。上下句中的平仄相對,有“仄起”與“平起”兩式。
五律以首句不入韻為正例,入韻為變例.
七律以首句入韻為正例,不入韻為變例.
3)律詩每句的句式和字的平仄都有規定,講究粘和對。
對:就是平對仄,仄對平,也就是說在對句中平仄是對立的。
粘:就是平粘平,仄粘仄,後聯出句第二字的平仄要跟前聯對句的第二字相壹致,具體說來,就是要使第三句跟第二句相粘,第五句跟第四句相粘,第七句跟第六句相粘。
4)律詩必須有對仗,對仗的位置也有規定。
詩詞中的對偶叫做對仗。對偶就是把同類的概念或對立的概念並列起來。兩句相對,上句叫出句,下句叫對句。對偶的壹般規律是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形容詞對形容詞。律詩中的對偶還有它的規則,就是出句和對句的平仄是相對的,出句的字和對句的字不能重復。壹般要在第三句和第四句、第五句和第六句對仗。
5)通常以八句完篇的律詩分為四聯,每二句成壹聯。
習慣上稱第壹聯為破題,亦稱首聯。第二聯為頷聯。第三聯為頸聯。第四聯為結句,亦稱尾聯。每首詩的二、三兩聯,即頷聯、頸聯的上下句必須是對偶句。排律除首尾兩聯不對偶外,中間各聯必須上下句對偶。小律對偶要求較寬。
超過八句的律詩,稱為長律。長律也是近體詩,它壹般是五言的,但也有七言的,往往在題目上標明韻數。長律除了尾聯或首尾兩聯以外,壹律要用對仗,所以又叫排律。
格律詩還包括律絕。律絕是絕句的壹種,絕句包括古絕和律絕兩類。古絕可以用仄聲韻,即使是押平聲韻的,也不受格律詩平仄規則的束縛,因此它歸入古詩體壹類。而律絕則須按照律詩的要求來作,字數只有律詩的壹半。但是那種以為絕句就是律詩的分割的觀點是不正確的。絕句產生在律詩之前,絕句產生的時候格律詩還沒有完全定型,故而還有不合律的古絕存在。
六)格律詩的要求
格律詩指的絕句和律詩,他們每二句稱為壹個聯,如絕句中1、2兩句稱為首聯,3、4兩句稱為尾聯;律詩中1、2句稱為首聯,3、4句成為頸聯,5、6句稱為頜聯,7、8句稱為尾聯。
總結起來基本要求如下:
1),聲律要求
即平仄的要求,這是格律詩最重要的,主要是要求:
A,句內平仄相間(指的句內詞單元);
B,聯內句間平仄相對(其中第2,4,6個字尤其不可錯),否則叫失對,乃格律詩之大忌;
C,聯間鄰句間平仄相同(其中第2,4,6個字尤其不可錯),否則叫失粘,也是格律詩不允許的;
D,腳分明,不可踩腳(指的在白腳與韻腳平仄相同)
格律詩的句式變通
關於“壹、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的解讀:
格律詩在平仄格式上,有“壹、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之說,這是壹般概念,就是說在上面所列的四種句型定式中,每句的字的平仄,可以在第壹、第三、第五個字上,不管平仄,可平可仄,而在第二、第四、第六個字上,壹定要平仄分明,定式中該平就平,該仄就仄,平仄絕不能亂,亂則救拗。當然,第七個字因為是韻腳,更是要平仄分明了。如此壹來,上面甲、乙、丙、丁四種句型,就可以變成更多的句式,初學的朋友在寫作時,可適當遵循“壹、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的基本規律,檢查詩句在平仄格律上是否有誤。
但是,並不是所有的句式都可通用“壹、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之說。有的句式,三、五字必須論,不然就會出現孤平或尾三連平、尾三連仄了。任何句式,二、四、六字平仄必須分明,二、四、六字平仄有誤的句式,就是“拗”句,就要“救拗”,初學者要盡可能地遵循以上基本格式寫,因為對於初學者來講,關於“拗”句及如何“救拗”的問題,顯得比較深奧難懂了.
所有句式,均第壹、第三字不管平仄,所謂拗,只指第五、第六、第七個字。所以,在寫作中,盡量在最後三個字上,遵守格律定式,就不會犯諸如孤平、尾三連平、尾三連仄、拗句等錯誤了。
這裏要強調的是,格律詩中,犯“孤平”、犯“尾三連平”的句子,是格律詩的大忌,是堅決不允許的。
拗句及出現拗句時的補救辦法:
所謂“拗”,就是不符合格律要求,“拗句”就是不符合格律要求的句,出現“拗”的句子,就要救“拗”,不救就是出律,如何救“拗”,對於初學者來講,比較深奧難懂,現在介紹壹首簡記又實用的救“拗”口訣:
甲拗五六乙五救,乙門三五互交流。
丙六五救平三守,丁獨壹三可自由。
(甲) 平平仄仄平平仄
(乙) 仄仄平平仄仄平
(丙) 仄仄平平平仄仄
(丁) 平平仄仄仄平平
A.甲拗五六乙五救:
指在“(甲) 平平仄仄平平仄”這個句式中,如果第五、第六個字平仄不符合格律要求了,就可以在乙句中補救,把乙句的第五個字變成平聲字,此為救“拗”。
B. 乙門三五互交流:
指在“(乙) 仄仄平平仄仄平” 這個句式中,可以第三字、第五字互換,則句式變為“仄仄仄平平仄平”。
C.丙六五救平三守:
指在“(丙) 仄仄平平平仄仄” 這個句式中,如果第五、第六個字平仄交換位置了,就壹定要保證第三個字是平聲字,其格式就變成了“仄仄平平仄平仄”,這是另外壹種拗句的救“拗”格式。
D. 丁獨壹三可自由:
是指在寫格律詩時,只有“(丁) 平平仄仄仄平平”這個句式中,第壹、第三字的平仄可以不講格律要求,可平可仄。這是嚴格意義上的平仄關系,其實今人在寫作時,大都講第壹、第三字不論。
拗句的救拗句式,有當句救、對句救、隔句救、粘句救及多句救。而多句救,往往形成拗體,不被詩家所推崇。
以上的救“拗”口訣,其實就是提供了兩種拗句出現時比較常見並常用的對句救(如第1點)和當句救(如第2、3點)的救拗基本格式。
2),對仗要求
首聯和尾聯可對可不對,中間各聯必須對仗,而且要工對。
指的在對應處字數相同、語序相同、詞性相同、意義相當或相對
對仗必須與平仄聲律相結合,最好平仄也相對。
對仗是格律詩的表現之壹。律詩中的頷聯和頸聯要求對仗,此乃格律詩之“平仄、對仗、詩韻”三個基本要素之壹。
對仗又稱對偶、隊仗、排偶。它是把同類或對立概念的詞語放在相對應的位置上使之出現相互映襯的狀態,使語句更具韻味,增加詞語表現力。對仗有如公府儀仗,兩兩相對。格律詩對仗的具體內容,首先是上下兩句平仄必須相反,其次是要求相對的句子句型應該相同,句法結構要壹致,如主謂結構對主謂結構,偏正結構對偏正結構,述補結構對述補結構等。有的對仗的句式結構不壹定相同,但要求字面要相對。再次,要求詞語所屬的詞類(詞性)相壹致,如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形容詞對形容詞等;詞語的“詞匯意義“也要相同。比如,同是名詞,它們所屬的詞義範圍要相同,如天文、地理、宮室、服飾、器物、動物、植物、人體、行為、動作等同壹意義範圍內的詞方可為對。
對仗的分類:
對仗的運用有寬有嚴,因而出現各種不同類型,有工對、鄰對、寬對、借對、當句對、交股對、互文對、流水對、隔句對(又叫扇面對)等。在內容上則有言對、事對、正對、反對等名目。
工對:近體詩中用得很工整的對仗,稱為“工對”。要做到對仗工整,壹般必須用同壹門類的詞語為對,如名詞中天文、地理、時令、器物、服飾等同壹意義範疇的詞。如杜甫《絕句》“兩個黃鸝鳴翠柳,壹行白鷺上青天。窗含西嶺千秋雪,門泊東吳萬裏船。”對仗相當工整。詩中的“兩個”對“壹行”(數量結構對數量結構),“黃鸝”對“白鷺”(禽類名詞相對)、“翠”對“青”(顏色名詞相對)、“千”對“萬”(數詞相對)都是同類詞為對,非常工整。
寬對:近詩體對仗中的壹種。它與工對是相對的概念。寬對是壹種不很工整的對仗,壹般只要句型相同、詞的詞性相同,即可構成對仗。這樣的對仗,壹般稱之為“寬對”。寬對要比鄰對的要求再寬壹些。如壹般以名詞對名詞、以形容詞對形容詞便可以。如黃魯直《答龍門秀才見寄》詩第二聯“明月清風非俗物,輕裘肥馬謝兒曹”便是寬對。
鄰對:近體詩對仗中的壹種。用詞義的門類比較接近的詞為對,便叫“鄰對”。所謂詞義門類相近,如天文與時令、地理與宮室、器物與衣飾、植物與動物、方位對數量等的關系。用這些意義接近的詞為對,就是鄰對。如白居易《感春》中的兩句:“草青臨水地,頭白見花人”,草與頭不同類,水與花不同類,地與人不同類,這可以算是鄰對。
當句對:也叫自對,對仗的壹種,壹句之中某些詞語自成對偶,叫作自對。如洪邁《容齋隨筆》中引李義山詩:“密邇平陽接上蘭,秦樓鴛瓦漢宮盤。池光不定花光亂,日氣初涵露氣幹。但覺遊蜂繞舞蝶,豈知孤鳳接離鸞,三星自轉三山遠,紫府程遙碧落寬。”詩中多各相自為對,如第二句的秦樓對漢宮,瓦對盤;第五句的遊蜂對舞蝶;第六句的孤鳳對離鸞等等。
借對:近體詩的壹種對仗方式,或稱為假對。它通過借義或借音等手段來達到對仗工整的目的。
1.借義,是利用詞的多義性,通過壹個詞的某壹種意義與相應的詞構成對仗,但詩裏所用的並不是這壹種意義,而是另壹種意義。如杜甫《曲江》詩:“借債尋常行處有.人生七十古來稀”。“尋常”壹詞具有多種含義,壹為“平常”,壹是“八尺為尋,倍尋為常”。前者是壹般的副詞,後者是數量詞,這裏用尋常來對數詞“七十”,用的是它本來具有的數量方面的含義,而詩中用的卻是它副詞方面的意義。這就是“借義對”。
2.借音,是利用字詞之間的同音關系,以甲詞(字)來表乙詞(字)。例如對句用了甲字,對句本來應當使用與甲字意義相類似的乙字,但用乙字在全中的意義上又不合適,於是就選用壹個與甲字同音而又字義相關的丙字來結成對仗。如古句之“殘春紅藥在,終日子規啼“,以紅對子(諧紫),又如“住山今十載,明日又遷居“,以十對遷(諧千)”皆是假借,既是“借音對”。
扇面對:詩、詞、曲對仗的壹種格式,即隔句相對。壹首詩中前聯與後聯形成對仗,便是扇面對。各聯中的出句和對句,本身不構成對仗。就詩方面說,例如唐人白居易的《夜聞箏中彈瀟湘送神曲感舊》詩:“縹緲巫山女,歸來七八年。殷勤湘水曲,留在十三弦。苦調吟還出,深情咽不傳。萬重雲水思,令夜月明前。”第壹、三句為對,第二、四句為對。詞中也使用扇面對,如柳永的《玉蝴蝶》上片:“水風輕,蘋花漸老;月露冷,梧葉飄黃”,下片“念雙燕,難憑遠信;指暮天,空識歸航。”曲中的扇面對,如程景初散套《春情》:“小小亭軒,燕子來時簾未卷。深庭小院,杜鵑啼處月空圓。”“燕子”句與“杜鵑”句即為扇面對。也即是第二句與第四句隔句為對。
錯綜對:古代韻文對仗的壹種方式,它不拘字詞的位置,相對的詞語處於錯綜交叉的情況。如中唐詩人李群玉《杜丞相筵中贈美人》詩“裙拖六幅湘江水,髻挽巫山壹段雲”,“六幅”與“壹段”結成對仗,“湘江”與“巫山”也結成對仗,但位置不同。這便屬於錯綜對。
流水對:近體詩對仗的壹種。流水對是出句與對句在意義上和語法結構上不是對立的,而是有上下相承的關系,兩者不能脫離或顛倒,而是有壹定秩序的語言結構。如杜甫《聞官司軍收河南河北》詩的兩句:“即從巴峽穿巫峽,便下襄陽向洛陽”,它們有前後相承接的關系,必須是從四川的巴峽到達巫峽,然後才能再從襄陽到達洛陽,先後的次序不能倒置,而語句的關系上,是下句承接上句,兩者構成壹個順承復句,而這兩句使用的詞語,卻構成對仗。這種對仗有如流水,從上遊流到下遊,故稱之為“流水對”。
合掌對:是格律詩對仗的壹種病句句式。壹首詩中,出句與對句所用的詞基本同義或完全同義,上下句意思相重復,好像兩只手掌合在壹起,故稱這樣的對仗為“合掌”。合掌是對仗時應當避免的。如宋之問《初到黃梅》詩:“馬上逢寒食,途中屬暮春”。途中同馬上、暮春與寒食,意既合掌。
3),押韻要求
A,偶數句尾必須押韻
B,首句可押可不押,壹般首聯對仗首句不入韻為多,首聯不對仗以首句入韻為多。首句不入韻五言為多,七言為少。
C,壹般押平聲韻為多
D,壹韻到底
E,腳分明
F,不可用同壹字重復作韻,也不要連續使用同音字作韻
G,不可撞韻,指的不該押韻的白腳上押了韻,即使平仄不同也不行
H,盡量避免擠韻(在不適當的地方用了同韻母的字)
4),章法要求
格律詩在壹首詩的結構上要做到“起、承、轉、合”,
做到句子成雙成聯,聯內相承,聯間遞轉,首聯起承,尾聯轉合
所謂起承轉合,我國最權威的工具書《辭海》是這樣解釋的:起承轉合是“詩文結構章法方面的術語。“起”是開端;“承”是承接上文,加以申述;“轉”是轉折,從另壹方面立論;“合”是結束全文。”
起承轉合是創作詩文的基本章法。
所謂“起”就是“起頭”,也可稱之為“開頭”或“開端”。 “萬事開頭難”。古人創作詩歌非常重視起頭,並且對起頭有很多講究,有所謂的明起、暗起、陪起、反起、逆起、單起、對起等等,或以景起,或以事起,或直抒胸意,或比興寄托,或寫景,或抒情,或敘事等等等等。詩文創作,頭如果起得好,就能收到先聲奪人之效;
所謂“承”就是承上啟下,承接上文,引出下文,根據情路、景路、理路,將上下文之間緊緊地聯系起來,上下關聯,前後呼應,或總接,或分承,或暗接,或明順,或舒緩,或湍急,或如徐徐春風,拂面而來,或如開閘之水,咆哮而下;
所謂“轉”就是轉折、轉換,由情轉到景,由景轉到情,由彼轉到此,由此轉到彼,由事轉到理,由理轉到事,由物轉到人,由人轉到物,或順勢而轉,或乘勢而上,有如奔騰咆哮之江河,遇千重高山之阻擋,曲曲折折向東奔流。壹首詩寫得好不好,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轉”,如果轉得好,轉得神,轉得妙,轉得出其不意,轉得出神入化,就能使作品跌宕起伏,勢若奔雷。所以歷代詩人無不在轉上絞盡腦汁,以求收到“攝人魂魄”之功;
所謂“合”就是結尾,結束全文。結尾往往是詩文的精華之所在,是作者抒發情感、表達誌向的重要環節。壹般來說,結尾有兩種結法,壹是明結,壹是暗結。明結就是通過結尾直抒胸臆,闡明事理,抒發感慨和豪情;暗結則是以事說理,借景抒情,用事件和景物來傳達、折射、暗示出作者的感情、寄托和抱負,給人以自由發揮和想象的空間。結尾往往是詩歌的高潮,合得好,合得妙,就能使作品氣勢磅礴,慷慨激昂,意境深遠,引人深思,言雖止而意無窮。
紅樓夢第48回《香菱學詩》中講到,黛玉教香菱學作詩,黛玉道:“什麽難事,也值得去學!不過是起承轉合,當中承轉是兩副對子,平聲對仄聲,虛的對實的,實的對虛的,若是果有了奇句,連平仄虛實不對都使得的。”她先講“不過是起、承、轉、合,當中承、轉,是兩副對子,平聲的對仄聲,虛的對實的。”是說寫格律詩的基本常識,後面又緊接著說“若是有了奇句,連平仄虛實不對都使得的。”
黛玉後面這話,是針對格律詩以外的詩的寫作方法,就是我們經常說的不要因詞害意,如果有了好的意境、好的詩句,可以不講平仄格律,當然,不講平仄格律的詩,就不是格律詩,而是古風詩了。
所以,在這裏提醒初學者及各位詩友,如果妳的詩作不符合格律詩的格式,最好不要特別註明為七律、五律或七絕、五絕之類的題目,免得鬧出笑話。
簡單地講,壹首詩的“起承轉合”,就是首句(或首聯)開頭或寫景或寫事,二句(或頷聯)承接前面的主題繼續展開陳述或寫景,三句(或頸聯)要轉以寄情或寄思,往遠大處著筆,第壹二句如果寫實的,則第三句就要寫虛的,四句(或尾聯)要歸納收尾,達到前後銜接。
七)格律詩應註意的問題
寫格律詩,有八大禁忌:
壹忌孤平;二忌尾三連平(三連仄);
三忌換韻;四忌失粘;
五忌合掌;六忌重字;
七忌直白;八忌新舊韻亂用。
壹忌孤平:所謂孤平,指壹句中,除去最後壹個韻腳字外,只有壹個平聲字,則為犯孤平。孤平為詩家之大忌。
比如“仄仄平平仄仄平”,如果第三字是仄聲,除去第七個韻腳字外,只有第四個字是平聲字,就犯孤平。犯孤平的句式,只限在韻腳的句子,就是說,最後壹個字是平聲字的句中(即韻腳句),要註意不要犯孤平,在非韻腳的句中,即使只有壹個平聲字,也不算犯孤平的句子,如“仄仄平平平仄仄”句,以壹三五不論之說,第三、第五字變為仄聲字,就變成了“仄仄仄平仄仄仄”,這樣的句式,不是孤平,但是卻犯了尾三仄,當然,對於初學者,尾三仄不是太嚴格,如果能避免,則更好。
二忌尾三連平(三連仄):是指每句最後三個字都是仄聲或都是平聲字,比如“仄仄平平仄仄平”,如果最後壹字是仄聲,就是尾三仄;如果第五第六字是平聲字,就是尾三平。尾三平也是詩家之大忌。
三忌換韻:是指壹首格律詩中,韻腳的字的韻部,只能在同壹個韻部中,如果不在同壹韻部,就是換韻。所謂韻腳,就是偶數句的最後壹個字,如果第壹句押韻,其韻腳也包括在內。
四忌失粘:是指第壹句與第二句相同位置間的字,平仄相反,第二句與第三句相同位置間的字,平仄相同,即為粘,如果不粘,就是失粘。
五忌合掌:是指律詩中,三四句、五六句,其實是兩幅對聯,如果壹幅對聯,上下句意思相近或相同,就是合掌。
六忌重字:是指壹首詩中,盡量不要有重復的字,但是在壹個句子中除外。
七忌直白:是指太過平直,沒有味感。
八忌新舊韻亂用:是指在同壹首詩中用韻,要麽依舊韻(平水韻),要麽依新韻(中華14新韻),不能新舊韻混用。當然,亦有以詞韻(如詞林正韻)作詩者,詞韻比詩韻(平水韻)相對較寬,但是,即使是以詞韻為據押韻,也要在同壹個詞韻的韻部。
八)寫詩的步驟
寫詩,可以分以下七步:
第壹步:明確主題。寫作前,想好自己寫這首詩的目的.明確了寫作總綱,寫起來自然心中有數.
第二步:確認韻腳.是格律詩,必須要有韻,不然不叫格律詩.所以在寫好第壹句詩後,就要確認好韻腳.
第三步:基本格式定位.韻腳定好後,看那個格式好寫,選出最容易融韻的格式.
第四步:錘字煉句.所謂壹字千金,便是如此道理,詩有詩韻詩魂.要用短短幾十個字,讓人看後浮想聯翩,如果字句不錘煉好,根本就達不到想要的結果.
第五步:結構完好。對於詩而言,要在“起承轉合”四大要素上多下點功夫;看每首詩的二、三兩聯,是不是對偶句。
第六步:格律校驗:作品完工後,最好把作品復制到格律校驗表裏校驗.
寫詩要見解獨特,寓意深遠。要通過詩句反應出自己對事物獨特的看法或感受、感觀,不能人雲亦雲.通過詩的字裏行間,聯想到或寓含到更深遠的字面以外的東西。這才是作詩的境界.有壹位詩人說,他作詩,有“三味詩詞”原則,所謂“三味” 既指:
新 味——體現時代氣息,反對壹味擬古;
韻 味——追求優美意境,反對標語口號;
趣 味——充滿生活情趣,反對枯燥呆板。
作詩,反對無病呻吟和矯揉造作,所謂無病強說愁,對作詩而言,是很泛味的。
詩以境界為最上。有境界則自成高格,自有名句。五代北宋之詞所以獨絕者在此。”他將境界分為“造境”、“寫境”、“有我之境”、“無我之境”等,標誌著傳統的意境論的完成。
九)作詩工具書
《平水韻》或《中華14新韻》。
作格律詩,以七言為例,掌握了如下律詩格式後,就要以《平水韻》或《中華14新韻》作為韻目表,對照檢查平仄格律是否合律。以舊韻作詩,就要以《平水韻》為韻目表對照平仄關系;以新韻作詩,就要以《中華14新韻》為韻目表對照平仄關系,並且最好在標題後註明是新韻。
以七言為例的格律詩句式:
(甲) 平平仄仄平平仄
(乙) 仄仄平平仄仄平
(丙) 仄仄平平平仄仄
(丁) 平平仄仄仄平平
五言格律詩格式,去掉每句的前兩個字即可。
1.《平水韻》下載(或瀏覽)網址:
詞及詞牌
詞,相對格律詩而言,在韻腳要求上,比較寬,填詞有詞韻,詞韻的劃分比詩韻(平水韻)要寬壹些。
詞是壹種詩歌藝術形式,是中國古代詩體的壹種,亦稱宋詞、曲子詞、詩余、長短句。始於中國南北朝時期的南朝梁代,形成於唐代,在宋代達到其頂峰。壹開始伴曲而唱,所以寫詞又稱作填詞、倚聲。後來逐漸獨立出來,成為壹門專門的詩歌藝術。詞是格律詩的壹種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