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稱李白與賀知章、李適之、李琎、崔宗之、蘇晉、張旭、焦遂八人俱善飲,稱為"酒中八仙人"。
出處:《飲中八仙歌》
知章騎馬似乘船,眼花落井水底眠1。
汝陽三鬥始朝天,道逢麯車口流涎,恨不移封向酒泉。
左相日興費萬錢,飲如長鯨吸百川,銜杯樂聖稱避賢。
宗之瀟灑美少年,舉觴白眼望青天,皎如玉樹臨風前。
蘇晉長齋繡佛前,醉中往往愛逃禪。
李白壹鬥詩百篇,長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來不上船,自稱臣是酒中仙。
張旭三杯草聖傳,脫帽露頂王公前,揮毫落紙如雲煙。
焦遂五鬥方卓然,高談雄辯驚四筵。
詞句註釋:
⑴知章:即賀知章,越州永興(今浙江蕭山)人,官至秘書監。性曠放縱誕,自號“四明狂客”,又稱“秘書外監”。他在長安壹見李白,便稱他為“謫仙人”,解所佩金龜換酒痛飲。這兩句寫賀知章醉後騎馬,搖搖晃晃,像乘船壹樣。醉眼昏花,跌落井中淹死。
⑵汝陽:汝陽王李琎,唐玄宗的侄子。朝天:朝見天子。此謂李痛飲後才入朝。麯車.酒車。移封:改換封地。酒泉:郡名,在今甘肅酒泉縣。傳說郡城下有泉,味如酒。故名酒泉。
⑶左相:指左丞相李適之,天寶元年(742年)八月為左丞相,天寶五年(746年)四月,為李林甫排擠罷相。長鯨:鯨魚。古人以為鯨魚能吸百川之水,故用來形容李適之的酒量之大。銜杯:貪酒。聖:酒的代稱。《三國誌·魏誌·徐邈傳》:尚書郎徐邈酒醉,校事趙達來問事,邈言“中聖人”。達復告曹操,操怒,鮮於輔解釋說:“平日醉客,謂酒清者為聖人,酒濁者為賢人。”李適之罷相後,嘗作詩雲:“避賢初罷相,樂聖且銜杯。為問門前客,今朝幾個來?”此化用李之詩句,說他雖罷相,仍豪飲如常。
⑷宗之:崔宗之,吏部尚書崔日用之子,襲父封為齊國公,官至侍禦史,也是李白的朋友。觴:大酒杯。白眼:晉阮籍能作青白眼,青眼看朋友,白眼視俗人。玉樹臨風:崔宗之風姿秀美,故以玉樹為喻。
⑸蘇晉:開元進士,曾為戶部和吏部侍郎,長齋:長期齋戒。繡佛:畫的佛像。逃禪:這裏指不守佛門戒律。佛教戒飲酒。蘇晉長齋信佛,卻嗜酒,故曰“逃禪”。
李白壹鬥詩百篇,長安市上酒家眠。
⑹李白:以豪飲聞名,而且文思敏捷,常以酒助詩興。《新唐書·李白傳》載:李白應詔至長安,唐玄宗在金鑾殿召見他,並賜食,親為調羹,詔為供奉翰林。有壹次,玄宗在沈香亭召他寫配樂的詩,而他卻在長安酒肆喝得大醉。範傳正《李白新墓碑》載:玄宗泛舟白蓮地,召李白來寫文章,而這時李白已在翰林院喝醉了,玄宗就命高力士扶他上船來見。
⑺張旭:吳人,唐代著名書法家,善草書,時人稱為“草聖”。脫帽露頂:寫張旭狂放不羈的醉態。據說張旭每當大醉,常呼叫奔走,索筆揮灑,甚至以頭濡墨而書。醒後自視手跡,以為神異,不可復得。世稱“張顛”。
⑻焦遂:布衣之士,平民,以嗜酒聞名,事跡不詳。卓然:神采煥發的樣子。袁郊在《甘澤謠》中稱焦遂為布衣。
白話譯文:
賀知章酒後騎馬,晃晃悠悠,如在乘船。他眼睛昏花墜入井中,竟在井底睡著了。
汝陽王李琎飲酒三鬥以後才去覲見天子。路上碰到裝載酒曲的車,酒味引得口水直流,為自己沒能封在水味如酒的酒泉郡而遺憾。
左相李適為每日之興起不惜花費萬錢,飲酒如長鯨吞吸百川之水。自稱舉杯豪飲是為了脫略政事,以便讓賢。
崔宗之是壹個瀟灑的美少年,舉杯飲酒時,常常傲視青天,俊美之姿有如玉樹臨風。
蘇晉雖在佛前齋戒吃素,飲起酒來常把佛門戒律忘得幹幹凈凈。
李白飲酒壹鬥,立可賦詩百篇,他去長安街酒肆飲酒,常常醉眠於酒家。天子在湖池遊宴,召他為詩作序,他因酒醉不肯上船,自稱是酒中之仙。
張旭飲酒三杯,即揮毫作書,時人稱為草聖。他常不拘小節,在王公貴戚面前脫帽露頂,揮筆疾書,若得神助,其書如雲煙之瀉於紙張。
焦遂五杯酒下肚,才得精神振奮。在酒席上高談闊論,常常語驚四座。
賞析:這首詩大約是天寶五載(746)杜甫初到長安時所作。
?此詩將當時號稱“酒中八仙人”的李白、賀知章、李適之、李琎、崔宗之、蘇晉、張旭、焦遂八人從“飲酒”這個角度聯系在壹起,用追敘的方式,洗煉的語言,人物速寫的筆法,構成壹幅栩栩如生的群像圖。這首詩在體裁上是壹個創格。句句押韻,壹韻到底;前不用起,後不用收;並列地分寫八人,句數多少不齊,但首、尾、中腰,各用兩句,前後或三或四,變化中仍有條理。八人中,賀知章資格最老,所以放在第壹位。其他按官爵,從王公宰相壹直說到布衣。寫八人醉態各有特點,純用漫畫素描的手法,寫他們的平生醉趣,充分表現了他們嗜酒如命、放浪不羈的性格,生動地再現了盛唐時代文人士大夫樂觀、放達的精神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