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詩歌是吟誦和表達心聲的文學題材和表達方式。
2.詞,又稱曲子詞、長短詞、詩閑,是壹種充滿燕樂的歌詩。
3.屈是壹種詩體,出現於南宋、金代,盛行於元代。它是在民歌的影響下形成的。它的句法比詞語更靈活,使用的口語更多,押韻也更接近口語。
4.賦是介於詩歌和散文之間的邊緣文體。
二。區分:
1,詩歌的創作壹般要求押韻、對仗,符合萌生、繼承、轉化、組合的基本要求。
2.單詞的句式參差不齊,基本都是長短句。
3.字裏音韻的規則特別嚴格,要把字整平,字的每個聲調的整平都不壹樣。
4.曲子要先調音,然後根據所彈曲子的詞來唱。
5.詩多為情而作文章,賦多為情而作情懷。詩歌重在抒情,賦重在敘事對象。
三。特點:
1.詩歌可分為古體詩和新體詩,如四言詩、五言詩、七言詩、五律詩、七律詩、樂府詩、趣味詩等。詩歌創作壹般要求押韻、對仗,符合萌生、繼承、轉化、組合的基本要求。
2,1每壹個詞都有壹個表達音樂性的音調(詞牌)。壹般來說,詞的語氣不是詞的主題,只能算是壹個樂譜。在宋代,壹些詩人為了表現詞的意義,常常在詞的基調下加題或寫小序。
2.單詞壹般分為兩段(稱為上下段或上下段),很少有不分段或不分段的。
3.壹般來說,聲調的字數和句子的長度是固定的,有壹定的格式。
3.旋律以音樂的長短調為基礎。無論散曲還是戲曲,旋律壹般都標在前面。
明宮調和曲牌名稱,每個曲牌都屬於某個宮調。
4.賦主要是記敘文,經常為寫作創造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