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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規的安排有什麽特殊要求嗎?

修辭學中的對仗,古詩詞中稱為對偶。權利是相對的,戰鬥是禮儀性的,古代的儀仗隊是成對相對的,所以稱為“對仗”。中學學過語文的人都知道二元性。二元性是指將同類的概念或對立的概念並列起來,形成整齊的美。比如“人眾致遠”“人眾”“致遠”形成二元性。對偶可以是壹句話自正,也可以是兩句話對立。比如“長期承諾,長期成功”是自我對的,“長期承諾,長期成功,居安思危”是兩個相反的句子。壹般來說,對偶是指兩個相對的句子。上壹句叫壹句,下壹句叫壹句。對偶的壹般規律是詞類相同的詞是相對的,比如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形容詞對形容詞,副詞對副詞。還是以“任重道遠,居安思危”為例:“任(肩)”、“知”、“舉”、“思”都是動詞,“沖”、“遠”、“安”、“危”都是形容詞。詩歌對仗的規律是:(1)對仗的句子和層次是相對的;(2)句中詞與句中詞不能重復(至少在同壹位置)。所以文詩《七律:石居幽處》中的兩句話上面提到:“綠蔭如洪煒暖,細雨如煙草鮮。”是符合格律詩對仗的標準的。對聯也是壹樣的標準。(1)對仗形式是寫格律詩的必要條件。格律詩的對仗可以少至壹聯(頸聯),如送別卓立訪江東【唐朝】,王昌齡的羅清日夜起,清風引孤舟。千裏腸外,壹夢生壹江樓。楚橘暗,烏蒙煙雨。(頸聯對仗)東南古今,望山雲秋。使用多達四個。在這種情況下,前三個常用對偶。比如送韓派書【唐】許渾的憂郁和他從前的快樂是割裂的,所以他的悲傷是壹樣的。跡高吏,名散雪樓翁。城閉三秋雨,帆飛壹夜。酒醒鱸魚,應在竟陵東。(前三聯對門)杭州【唐】白居易望海樓,暮光照耀,護河堤,踩綠沙。當晚應募入寺,與藏了蘇。茶絲贊柿子,青石板賣酒梨花開。誰開湖廟西南路,草綠色裙腰斜。(前三個都是對聯)還有後三個都是對聯:皇軍收復黃河兩岸【唐】,杜甫,新聞在這遙遠的西站!北方已經被收復了!起初,我無法阻止眼淚流到我的外套上。我的妻子和兒子在哪裏?他們臉上沒有壹絲悲傷。,然而我瘋狂地打包我的書和詩。大聲唱我的歌,喝我的酒,青春是回家的好伴侶。從這座山回來,經過另壹座山,從南邊上去,再往北——到我自己的城鎮!。(三聯後用對仗,很少。而中間的兩副對聯,即駢聯和頸聯,是格律詩中最常見的。比如春日憶李白【唐】,杜甫的詩所向披靡,思緒萬千。李白的詩是庾信詩歌的清新之風,是俊哉作品的風骨。現在,我獨自壹人在渭北的春樹上,而妳在東南方的太陽,晚霞,天空的每壹邊,只能思念。什麽時候祝酒,又重又好?鸚鵡【唐】白居易龍溪鸚鵡到江東,經過多年繁殖,嘴變紅了。經常不敢先剪羽毛,每次餵食都會臨時打開籠子。雖然人是有同情心的,能言善辯的,但是鳥在回憶高飛的時候卻有著不同的含義。應該像朱門歌舞伎壹樣,深藏於後室。(對仗和頸聯)了解了格律詩的對仗之後,就很容易理解排律的對仗了。律的排列也像格律詩,首聯和尾聯不必對立;不管中間有多少對聯,都要用對仗。絕句是截取格律詩的兩句對句:如果截取第壹句和第二句對句,完全不用對仗;如果攔截的是最後兩聯,那麽第壹聯是對抗第二聯而不是對抗;如果前兩聯被截取,則第壹聯不需要被對抗,第二聯被對抗;如果攔截的是中間的兩副對聯,那就全京城打。

(2)對偶的類型和詞性的分類是對偶的基礎。古代詩人使用對仗時劃分的詞類和今天差不多。根據格律詩的對仗,詞類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類:名詞、動詞、形容詞、數詞、顏色詞、方位詞、連詞、副詞、虛詞、代詞、1。名詞和名詞是壹個大範疇,又可以細分為以下幾個小範疇:①天文學——天、天、日、月、風、雲、雨、雪、陰、陽、氣、煙、星等等;(2)季節——春、夏、秋、冬、年、月、日、夜、晨;③地理——山、河、河、川海城、奉天、石橋、泥嶺等。(4)宮室、房、門、巷、街墻、井田廟、店鋪、廳堂等。(5)器物——船、鐘、鼓、枕、劍、爐、杯、尺、帆、香瓶、燈等。⑥服裝——衣服、翻領、袖子、毛巾、皇冠、別針、扇子、靴子、長袍等。7飲食——酒、茶、餅、藥、丹飯、茶、飯、菜、湯、蜂蜜等。8文具——筆、墨、紙、硯、印本、劍、琴、棋、笛、卷軸等等;9文學——詩歌、書籍、章句、散文、書信、歌曲、繪畫等。⑩植物——樹、花、藤、枝、根、莖、葉、柳和花萼花梗;⑾動物——馬、牛、雞、狗、鵝、鳥、猿、蠅、鳳、烏鴉等。⑿身體——身體、頭腦、肌肉、皮膚、骨骼、眼睛、耳朵、鼻子、臉頰和靈魂的聲音;【13】人事——名、恩、怨、悲、喜、妝、醉、夢、愛恨情仇等等。[14]人際關系——父親、母親、兄弟、妻子、丈夫、女兒、姑姑、農夫、鬼魂、仙女等。;註:輸入法的數字壹直圈到10,從11開始,不過換成了帶括號的數字。上述名詞的分類沒有明顯的界限。比如,霜屬於天文學,冰屬於地理學,但有時分屬不同分支的人往往被稱為“天”“地”“雪”“冰”“風”“浪”等。雖然分屬兩個分支,但對仗是最工整的。專名只能是相對專名,最好是人名地名。2.動詞和3。形容詞,這兩個詞類古今壹模壹樣,我就不舉例了。值得壹提的是,不及物動詞(即不帶賓語的動詞,如“奮鬥”是動詞,但後面不能帶賓語,據說是“為我奮鬥”所以,“奮鬥”稱為不及物動詞)往往與形容詞相反。4.數詞如:壹、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壹百、壹千、壹萬、二、二、孤、獨、幾(反復讀碩)、幾、半、再、群、全、多5。方向詞。②形容詞連詞:雄偉等;③動詞連詞:數量相等的詞、顏色詞、方位詞、連詞都是自成壹類,這四類詞很少與其他詞進行比較。7.副詞是用在動詞之前的詞,表示這個動作的情況、意誌等等。如:突然,漸漸,只有,突然,已經,將要(是),想要(想要),計劃(計劃),即所有(* * *同),所有(在壹起),是否,空,徒弟(徒然),廢(徒然),頻率,重復,每,每。8.虛詞:與、與、* * *、同、與、與、與、然後、因為、為(讀為音)、它、差不多、也、伊、顏、哉、耶、然、爾等。9.代詞:分為人稱代詞我、妳等。,指示代詞I,這樣,疑問代詞何,胡等。對偶可分為三類:第壹類是工對,即同門相對,如天文對天文,人情對人情,色對色等等;第二類是鄰對,比如以天文調季,以器物調衣等。第三類是包容,即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形容詞對形容詞等等。事實上,格律詩被平仄的詩行所束縛,如果我們也在對仗中處處爭取工作,我們的思想就沒有回旋的余地了。除此之外,如果太努力,往往會得到同義的反義詞,比如“房”對“房”,“別”對“分”,“懶”對“粗心”,“相似”對“* * *”。這兩句話幾乎只有壹個意思,簡單又復雜,是詩人忌諱的。對於現在的我們來說,只要能包容就已經很好了,不用刻意去找工作。總之,壹切格律形式都是為了更好地服務於思想內容,是錦上添花,而不是削足適履,有損思想內容。如果我們無原則地追求格律的規範和整齊,那是本末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