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風波·莫聽穿林打葉聲
宋代:蘇軾
莫聽穿林打葉聲,何妨吟嘯且徐行。竹杖芒鞋輕勝馬,誰怕?壹蓑煙雨任平生。
料峭春風吹酒醒,微冷,山頭斜照卻相迎。回首向來蕭瑟處,歸去,也無風雨也無晴。
譯文
三月七日,在沙湖道上趕上了下雨,拿著雨具的仆人先前離開了,同行的人都覺得很狼狽,只有我不這麽覺得。過了壹會兒天晴了,就做了這首詞。
不用註意那穿林打葉的雨聲,不妨壹邊吟詠長嘯著,壹邊悠然地行走。竹杖和草鞋輕捷得勝過騎馬,有什麽可怕的?壹身蓑衣任憑風吹雨打,照樣過我的壹生。
春風微涼,將我的酒意吹醒,寒意初上,山頭初晴的斜陽卻應時相迎。回頭望壹眼走過來遇到風雨的地方,回去吧,對我來說,既無所謂風雨,也無所謂天晴。
擴展資料創作背景
這首記事抒懷之詞作於公元1082年(宋神宗元豐五年)春,當時是蘇軾因“烏臺詩案”被貶為黃州(今湖北黃岡)團練副使的第三個春天。詞人與朋友春日出遊,風雨忽至,朋友深感狼狽,詞人卻毫不在乎,泰然處之,吟詠自若,緩步而行。
元豐二年七月三日,宋神宗正式下詔,讓禦史臺審理蘇軾誹謗案,並派太常博士皇甫遵到湖州將蘇軾緝捕歸案。七月二十八日,皇甫遵抵達湖州,八月十八日,他押解蘇軾壹道返回京師。此後,蘇軾被關進禦史臺的監獄加以審訊。
十二月二十九日,經過四個月的審訊後,蘇軾最終被判“責授尚書水部員外郎,充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簽署公事”。
所謂“安置”,乃是壹種針對於被貶官員的刑罰,是輕於編管 ——編入被貶地戶籍,並由地方官吏嚴加管束, 而比“居住”較重的壹種流放。只能居住在指定的場所,同時日常行動也收到壹定的限制,不能來壹場說走就走的旅行。至於黃州團練副使壹職,更是徹底的掛名,後面的”不得簽署公事“已經點明了這壹點。
在壹百多天的牢獄之災後,又被流放到邊鄙之地看管,而且還連累壹批人受到輕重不同的處罰:其中駙馬王詵因為泄密被削去壹切官爵,王鞏被發配西北,蘇轍被降職 ;至於張方平、司馬光、範鎮等人則以罰款了事。
因為禦史臺有烏臺的外號,蘇軾的犯罪又主要與詩文有關,上述的案件便被稱作烏臺詩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