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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復的小故事

沈復字三白,生於清乾隆28年(1763)的蘇州,初生之時家道興隆,父親稼夫公乃壹方名流,在官在儒皆頗有聲望。兒時的他就顯示出與眾不同來:可以“張目對日,明察秋毫”,可以把蚊子關進帳裏“徐噴以煙……作青雲白鶴觀……”。後來他自己也說:“余凡事喜獨出己見,不屑隨人是非,即論詩品畫,莫不存人珍我棄、人棄我取之意。” 陳蕓與三白同年生,比他大十個月。古人娶妻,多是娶年齡比己大的,有福氣,至今我們這裏還有“女大三,抱金磚”之說。不過說歸說,大多今人早已追求的是老婆越年輕自己越好的了——這和古之納妾倒有幾分相像。林語堂說:“蕓,我想,是中國文學上壹個最可愛的女人。”此言誠不妄也。細考文學史上光輝的女性形象,比陳蕓有才氣的多,但同時又懂得如她那般安排精致的飲食起居的少;或也有比她更會生活的多,但又如她那般高才的少。她是三白舅舅的女兒——表姐哦,為何又偏偏是表姐呢?——四歲的時候,父親就亡故了,與母親和弟弟相依度日。陳蕓“生而穎慧,學語時,口授《琵琶行》即能成誦”,長成了擅長刺繡——就是大名鼎鼎的“蘇繡”麽?——壹家三口的生活全靠她壹雙手來維持,弟弟的學習費用也從未短缺過。“刺繡之暇,漸通吟詠”,有絕不比任何大詩人差些許的詩句:“秋侵人影瘦,霜染菊花肥。”更難可貴的是,她雖生於貧賤,卻從不重金銀首飾,“而於破書殘畫,反極珍惜”。所以有日後與三白處於極度貧苦時,仍“拔釵沽酒,不動聲色”。這種對三白經濟上的縱容,與其後來在妓女身上無端“費百余金”,何嘗不是亦有因果關系呢?三白幼年實先與於家女子定了親的,可於氏不幸於八歲時夭折,此樁婚事便不了了之。——先聘未娶而亡,個中滋味方鴻漸最是明了,想三白年幼,並未體驗到其中諸般難言之妙也。——十三歲的三白第壹次見到陳蕓,便對其母說:“若為兒擇婦,非淑姊(蕓字淑珍)不娶。”那時沈夫人對蕓也是百般憐愛的,哪曾想到有後來的指責陳蕓的百般不是?如蕓這樣的女子,註定身體是單薄怯弱的,“其形削肩長項,瘦不露骨,眉彎目秀,顧盼神飛,惟兩齒微露,似非佳相。壹種纏綿之態,令人之意也消”。她的體弱多病,除了“聰慧”之外,與其飲食習慣也大有關系,“每日飯必用茶泡,喜食芥鹵乳腐(即‘臭乳腐’)……又喜食蝦鹵瓜”。茶泡飯不消說是傷胃的,後兩種更是鹹涼臭腥之物(蕓說:“情之所鐘,雖醜不嫌。”),素體本不足者,多食是必定會傷脾腎的,這或許就是她“血崩”病(月經非時而下,量多如註,或淋漓不凈)的宿根。也就是十三歲這年,三白即與陳蕓定親了。定親後的那年冬天,二人相見,感情已大是不同。陳蕓對三白的憐愛更是溢於言表、見於行動。半夜三白送親(蕓堂姐出閣)歸來,餓了,不願吃棗脯,嫌甜。陳蕓暗牽他的衣袖,隨她到了她的房間,竟為他藏有暖粥、小菜。——想來那時的她就壹直留意著三白的種種生活習慣了——雖然後來被三白堂兄有意撞破,不歡而散,但二人私自獨有的、不能與外人道的秘密,已然在彼此心中成型。在夜深人靜或獨坐無聊時細細品味,會是怎樣的銷魂滋味呢?也正因此,三白出“天花”時,陳蕓暗中吃齋數年,雖是迷信,但可見蕓的壹片赤誠之心。十八歲的時候,二人成親了,廿三年的“鴻案相莊”開始了。與今人結婚多半是愛情的墳墓不同的是,古人往往是愛情的開始。婚禮當晚,陳蕓夜讀《西廂》——現在那天會夜讀的不說是絕無僅有,但想亦不會有幾人了,呵呵。——蕓說:“真不愧才子之名,但未免形容尖薄耳。”三白有言:“惟其才子,筆墨方能尖薄。”他何嘗不是才子呢?“蕓回眸微笑,便覺壹縷情絲搖入魂魄;擁之入帳,不知東方之既白”的描寫,比之《西廂》,又何惶多讓?三白從十五歲就在杭州趙省齋先生處學習,婚後壹月,即啟程回書院。當時其心情是,“登舟解纜,正當桃李爭妍之候,而余則恍同林鳥失群,天地異色。”“每當風生竹院,月上蕉窗,對景懷人,夢魂顛倒。”可見要做學問,絕對不能在結婚之後,至於談戀愛,也是能免則當免。三白日後淡心名利,——如他在三十余歲借居友人“蕭爽樓”的“四忌”:“談官宦升遷,公廨時事,八股時文,看牌擲色。”——與他的婚姻恐也不無幹系。婚後第壹年的陳蕓或與夫君夏夜納涼於“我取”軒中,——其景是“濃陰覆窗,人面俱綠”——笑談“杜詩錘煉精純,李詩瀟灑落拓;與其學杜詩之森嚴,不如學李之活潑。”“李詩宛如姑射仙子,有壹種落花流水之趣”;或於七月十五賞月聯詩,笑雲“茉莉是香中小人”;或當中秋夜遊“滄浪亭”,“風生袖底,月到波心,俗慮塵懷,爽然頓釋”。第二年,為給三白弟啟堂娶妻,他們搬出“我取”軒,在“倉米巷”賃屋而居。閑來柳蔭垂釣,持螯對菊,陳蕓有“布衣菜飯,可樂終身,不必作遠遊計”之語。至於女扮男裝遊“洞庭君祠”,鬧出遇相識,“趨彼通款曲”,“而不覺壹按少婦之肩”,“怒而起曰:‘何物狂生,不法乃爾!’”忙“脫帽翹足示之曰:‘我亦女子耳。’”的笑話,是否在這壹年已不可確考。這壹年八月,陳蕓大病壹場,稼夫公亦病。公囑三白“守數本書,終非糊口計”,三白因而棄儒改習幕僚,從此“拋書浪遊”,與陳蕓過起了聚少離多的日子。19歲到25歲這幾年間,三白輾轉於奉賢、揚州、吳江、海寧、績溪等地。26歲,從績溪回蘇州,改行做起了酒販子。要他那樣壹個充滿“理想主義”色彩的文人去經商,就好似現在的房地產商欲做文人壹樣,不對路的。不壹年便“貨積本折”。於是仍為“馮婦”,繼續遊幕。其雲“館江東四年,壹無快遊可記”。直到30歲,又才回到蘇州,與陳蕓寄居“蕭爽樓”。——他此時的足跡只在江浙壹帶,當然時不時會回家夫妻團聚,所以在25歲這年陳蕓生女兒“青君”(取“青青子矜,悠悠我心,但為君故,沈吟至今”之意),27歲時誕子“逢森”。這幾年間,因二人不善經營,“處家人情,非錢不行”,上下始呼陳蕓為“三娘”,後呼為“三太太”。又因稼夫公所納之妾姚氏,為陳蕓暗中請媒人物色到的,以“成否未定”,沒有稟知其母,只托言“鄰家女”,後其母知曉真相,遂“失愛於姑矣”。陳蕓帶著兩個小孩獨自在家刺繡度日,又不得歡於婆婆,處境之艱難可以想見。30歲這年春天,三白其時尚在真州(今儀征)“坐館”,稼夫公又病在揚州,他前往看望,也病在此,其弟啟堂亦在。陳蕓寄書索債於啟堂,啟堂“轉以嫂氏為多事”而責怪之。不久三白病痊,回到真州。陳蕓不知,仍寄信至揚州,稼夫公自拆(古之讀書人或有代拆兒信之習,如錢基博擅自拆看楊絳給錢鐘書的信,“大為贊賞”,並直接給她修書壹封。——參看楊絳著《記錢鐘書與<圍城>》),中有“令堂以老人之病,皆由姚姬而起”,“囑姚托言思家……其家父母到揚接取”等語。惹怒公公,“持劄回蘇斥逐。”——公代三白休妻也!幸好過了幾天,公公怒火稍息,只命“攜婦別居,勿使我見”。三白夫婦先到陳蕓娘家,娘家母親已然亡故,弟克昌也已離家出走,長住已是不可能。還是好友魯半舫收納他們於“蕭爽樓”,近兩年的時間,二人在此以書畫、刺繡為生。三白素愛朋友,常邀友至“蕭爽樓”,“每出杖頭錢,作竟日敘”,或“小酌行令”、或“考對為會”、或作畫題詠。陳蕓“善不費之烹庖,瓜蔬魚蝦,壹經蕓手,便有意外味”。——哪個男人會不疼惜這個女人呢?陳蕓還有壹堪稱絕妙——或曰“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窨茶方法:“夏月荷花初開時,晚含而曉放。蕓用小紗囊撮茶葉少許,置花心。明早取出,烹天泉水(雨水)泡之,香韻尤絕。”——只有擊節稱嘆,五體投地之份。余以為,此茶葉當用龍井為最佳,次用碧螺春。其它,諸如君山銀針、黃山毛峰、蒙頂甘露、六安瓜片、竹葉青等,就不堪當此“韻味”了。——至於春天借餛飩擔子而烹自家之酒肴香茗,以佐賞蘇州南園的菜花,只是她諸多“聰慧”之壹罷了。三白,其實是配不上陳蕓的。看三白情挑船家女“素雲”——“摸索只在有意無意間耳,擁而狂探,田舍郎之所作為也。”——和妓女“冷香”《詠柳絮》詩“觸我春愁偏婉轉,撩他離緒反纏綿”、得“壹泓秋水照人寒”的“憨園”欲托終身,以及“蕭爽樓”的與“如梁上之燕,自去自來”的諸友交,想來亦必定是外貌俊朗、談吐有物的瀟灑慷慨書生,其自己也雲“余性爽直,落拓不羈”。這倒是蕓娘的佳偶。但“文人”始終是“文人”,特別是壹心遠離仕途經濟的“文人”,其人格缺陷在現實面前,便會不可避免地凸顯。他們的女兒青君,“頗知書,且極賢能”。她十四歲這年,三白因“連年無館”,“三日所進,不敷壹日所出”。正當隆冬時節,青君仍著單衣——南方冬天的低溫濕冷,讓習慣寒冷的北方人只要經歷過,想想也都是心有余悸的。而且,南方的冬天壹般是不生火取暖的——冷得雙股戰栗,仍“強曰:‘不寒。’”!為父如此,連孩子最起碼的衣、食、住、行都不能滿足,仍抱殘守缺,拿捏著讀書人的姿態不放,而不去另謀生路,寧不愧死?!可是,三白說這些時只是當作辛酸、困頓事講,並不曾以為恥的。反而很有可能時時拿“貧者,士之常”來聊以自慰。也就在這壹年,青君早早就做了王家的童養媳。對其子逢森的記述,除了十二歲輟學學貿易、哭別(非惟生離,亦是死別)其母,十五歲哭送(又是死別)三白外,最後所錄,竟是青君來信告知十六歲這年四月間的夭亡。——古時文人好似都不大重視父子之情的,從孔子的輕孔鯉,到後來悼亡妻的文字頗多,而記載父子天倫之樂的寥寥可數。所以魯迅會有“憐子如何不丈夫”之問。而更讓人難以釋懷的,是他三十二歲這年,在廣州“揚州幫”船上嫖妓時的所作所為。文人嫖妓會有諸多借口,古今如壹。比如三白所舉的,雛妓“喜兒”“身材狀貌有類余婦蕓娘”、被惡棍騷擾時暗藏其首飾“若被搶去,累君賠償”“余聞言,心甚德之”、“余則惟喜兒壹人”等等。但不管文人或傖夫,嫖妓的性質是沒有本質的不同的,都應受到道德上的譴責。三白娓娓道來卻是興致盎然,不但在整部書裏此幾條篇幅最長,而且以他貧寒之士的家底,四月來更耗用白銀壹百多兩!與當時月生活費不過幾兩銀子比較起來,這絕對不算是壹筆小數目了。他卻故作豁達地好似並不在乎,只說“得嘗荔枝鮮果,亦生平快事”雲雲。想想蕓娘在家的生活狀況,可知三白在“深情”之外的情薄也。他回到家會如何對蕓娘說及此事呢?看他的語氣及性格,多半是直說的。這也許就是後來陳蕓努力幫他尋妾——她因為素體久恙,就從自己的角度以為,也許三白只是需要壹個“性替代品”而已,而並不會妨礙三白對她的壹往情深。所以讀她故作曠達實愚的文字,如“當為子圖之”、“我自愛之,子姑待之”、“麗人已得,君何以謝媒耶”等,只讓人感到絕望的、肝腸寸斷的傷心!——所謀之人被“有力(有錢)”者奪去,不果,其“血疾”復發的“原罪”吧。陳蕓逝世之前自析病因:“病始因弟亡母喪……繼為情感(為三白),後因忿激(學李漁《憐香伴》代夫納妾,不成)……滿望努力做壹好媳婦,而不能得。”如果,三白真正有如他所描述的那樣深愛她,能多關心體察之,把後兩種病因消滅於未生成時的無形,陳蕓是否會四十壹歲便身亡而未可知啊!所以,陳蕓的“多愁多病身”,三白是難辭其咎的。便記起錢鐘書說:“文人最喜歡有人死,可以有題目做哀悼的文章。”雖然未免“形容尖薄”,但觀乎古今,這類文人何其多也。三白四十四歲這年,也即陳蕓過世三周年、逢森夭亡幾月後,獲友贈壹妾,乃“重入春夢”(其用“重”,就可知此女子能代替陳蕓,而殊不知真正生死以的愛情,壹生中是僅有壹次,而且也只會有壹次的,旁人如何替代得來呢?),“從此擾擾攘攘,不知夢醒何時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