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分揀時間的算法:
1,駕駛證排序日期按第壹次領證日期計算。在記分周期內未繳納罰款的,記分記錄計入下壹個記分周期;
2.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五條規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計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自首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之日起計算。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壹個分值的分值為:12、6、3、2、1;
3、機動車駕駛人在壹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凡已繳納罰款的,該記分將被清零;分數雖未達到12,但仍有罰款未交,分數將轉入下壹個記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