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男子有冠禮,女子則有笄禮。《禮記·曲禮》說:“女子許嫁,笄而字。”可見女子是在許嫁之後舉行笄禮、取表字。笄禮的年齡小於冠禮,《禮記·雜記》說:“女子十有五年許嫁,笄而字。”如此,則許嫁的年齡是十五歲。如果女子遲遲沒有許嫁,則可以變通處理,《禮記·內則》鄭玄註說:“其未許嫁,二十則笄。”笄禮的儀節,文獻沒有記載,學者大多認為應當與冠禮相似。
到了宋代,壹些學者為了推行儒家文化,構擬了士庶女子的笄禮,司馬光的《書儀》以及《朱子家禮》都有專門的儀式。《書儀》,女子許嫁,笄。主婦女賓執其禮。笄禮行之於中堂,執事者用家內的婦女婢妾充任。席以背設椸櫛總首飾置卓子上,冠笄盛於盤中,上面蒙以帕,由執事者執之。主人於中門內迎賓。賓致祝詞後為之加冠、笄,贊者為之施首飾,賓揖笄者,適房,改服背子。既笄,所拜見者僅限於父及諸母、諸姑、兄姊。其余儀節都與男子冠禮相同。《朱子家禮》的笄禮與《書儀》大體相同。女子許嫁,即可行行笄禮。如果年已十五,即使沒有許嫁,也可以行笄禮。笄禮由母親擔任主人。笄禮前三日戒賓,前壹日宿賓,賓選擇親姻婦女中賢而有禮者擔任。陳設,在中堂布席。厥明,陳服,如冠禮。序立,主婦如主人之位。賓至,主婦迎入,升堂。賓為將笄者加冠笄,適房,服背子。為笄者取字。笄者見尊長,最後禮賓,儀節與冠禮相同。
公主的笄禮,文獻語焉不詳,《政和五禮新儀》的《冠禮》沒有提及,而《宋史》有之,皇帝親臨於內殿,估計是仿照庶子冠禮制作的,不過,主持人用女性,負責加笄者是女賓。宋代的公主笄禮較為典型,《宋史禮誌》記載詳細:笄禮在宮中殿庭舉行,皇帝親臨。笄禮始加冠笄,再加冠朵,三加九翚四鳳冠。祝辭和取字之辭也都套用男子冠禮。取字後,公主拜見君父,聆聽訓辭:“事親以孝,接下以慈。和柔正順,恭儉謙儀。不溢不驕,毋诐毋欺。古訓是式,爾其守之。”公主再拜,向父皇保證道:“兒雖不敏,敢不祗承!”之後,公主去見母後。最後,公主回到座位上就坐,接受皇後、妃嬪和參加典禮的掌冠、贊冠官等的祝賀。
女子行笄禮,古代多稱“上頭”。梁簡文帝蕭綱《和人渡水》詩:“婉婉新上頭,湔裾出樂遊。”唐李何《觀妓》詩:“向晚小乘遊,朝來新上頭。”又花蕊夫人《宮詞》詩雲:“年初十五最風流,新賜雲鬟便上頭。”這些詩句中的“上頭”,均為女子參加笄禮。宋代,女子上頭多安排在清明前兩日舉行。吳自牧《夢粱錄》記:清明交三日,節前兩日謂之寒食……凡官民不論小大家,子女未冠笄者,以此日上頭。” 至明代,笄禮即廢而不用,但其影響卻並未消逝。在民間,笄禮逐漸消泯或與婚禮合並,使婚禮有了成年禮儀的涵義,女子出閣時理妝被稱為“上頭”,且“修眉”、“開臉”都是婚典前的理妝,都標示了成年這壹意思。而大婚之禮本身就宣告了當事者的成人。作為婚禮的壹部分,上頭遲則在嫁娶之日,早則在婚前壹兩日進行,多是請年輕有全福之婦人為其梳成年發髻,梳妝上頭。至今,許多農村女子婚嫁時,將頭發挽束成髻,用簪子固定,與婚前發式明顯不同。這也算保留了些許笄禮遺風。受漢族古“冠笄禮”的影響,朝鮮族男子行“三加禮”,同冠禮,女子成年禮同樣也稱為“笄禮”,盤發插簪。在漢族女子已不專門舉行成年禮的今天,壹些少數民族卻保留著形式不同的女子成年禮,如藏族的“上頭”,瑤族的“包頭帕”、“牛達”禮,彜族的“換裙禮”,納西、普米族的“穿裙子禮”,等等。
如今,漢族原始的笄禮已不復存在,但漢語言中仍有“待 字”、“不字”、“字人”的詞語留存,這雖然是女子年齡的別稱,“待字”即待嫁之意;“不字”即未有許嫁之意;“字人”即許配有人之意,但取義仍在笄禮的“取表字”,可以看作是未成年與成年的同義語。看來,這發笄插上沒有,是怎樣插上的,對古代女子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