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觀十五年,唐太宗問魏徵:“最近朝臣有沒有議論政事。為什麽?”魏徵回答說:“陛下謙虛,易受訓練,應該有話要說。但古人雲:‘不被信任的人,會被認為是在詆毀自己;如果妳壹直被信任,不出主意,那妳就叫屍體。“但是,人的才能是不壹樣的:膽小的人忠厚老實,提不出意見;疏遠的人害怕不信任,給不了建議;覬覦魯之位者,恐對己不利,不敢諫。於是大家都保持沈默,應付得過且過。”太宗說:“這些現象真像妳說的。我常想,人臣要諫,人臣總是怕死的。上鼎和被煮殺,被劍斬有什麽區別?所以,忠臣不想忠臣,忠臣太難。所以於霞聽從了好的建議去拜謝,不是因為這個原因。既然我虛心接受建議,妳就不必因為害怕而不敢說出妳想說的話。”
2.誰能幫我找壹下貞觀政要的文言文翻譯?唐太宗李世民有壹匹他非常喜歡的好馬,平時就養在宮裏。
有壹天,這匹好馬突然無緣無故地死了。唐太宗大怒,要殺養馬的宮人。
王後抗議說:“過去,齊景公因為壹匹馬的死而殺人。晏子把養馬人的罪名列在齊景公面前說:‘妳把馬養死了,這是第壹條罪狀;妳養了死馬,讓國君殺人。當人們知道這件事時,他們會憎恨君主。這是妳第二次犯罪。其他執政者知道了,肯定會看不起我們國家。這是妳第三次犯罪。齊景公聽了之後,免除了養馬的罪名。
陛下,妳在讀書的時候讀過這個故事,妳忘了嗎?唐太宗聽了皇後的話,怒氣平息了。他對大臣方說:“王後用平凡的故事來激勵和影響我,真是大有裨益。”。
3.幫忙翻譯古文是《貞觀權貴》節選。貞觀元年,太宗召見吏部尚書孫昌無忌。孫昌無極劍未脫,進了東上格門。在他離開內閣大門後,監獄大門的壹名隊長意識到了這壹情況。尚書右仆射德乙討罪,壹個監門校尉沒發現。被判死刑時,孫昌戊己誤將壹把刀帶入閣門,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銅二十斤。太宗同意這樣處置。來自大理的少女戴舟反駁道:“監獄大門的隊長沒有意識到孫昌無極帶了壹把刀進來,這也是壹個疏忽造成的錯誤。但是,對於皇帝來說,官員不能強調任何錯誤。根據法律:‘凡為皇帝錯湯錯糧錯船,不按章程辦事者,處死刑。’陛下念功過,不是司法部門能決定的;按照法律規定,罰銅是不合理的。”太宗說:“法律不是我自己的法律,而是整個世界的法律。妳怎麽能因為無忌是皇室成員就擾亂法律呢?”於是太宗下令重新討論他們的罪過。馮德義堅持原來的處置意見,唐太宗有意同意。戴舟又反駁道:“監門校尉因無忌而獲罪,在法律上應當從輕處罰。如果說兩個人的過錯,案件的嚴重性是壹樣的。但現在這兩個人都死了,差別如此之大,我堅決要求陛下重新考慮。“太宗被赦免了。
壹個上尉的死刑。
此時,朝廷大力選拔和推薦人才。有些人偽造官職,唐太宗下令讓他們投降。如果他們不投降,就會被判處死刑。很快,壹名男子偽造官銜資格的故事被曝光。戴周依法判其流放邊遠地區,並將案情上報太宗。太宗說:“我下令,不投降的要判死刑。現在妳們審判這案件,不是按我的法令,而是按法律。這是要告訴世人,我不守信用。”戴周說:“如果當時陛下殺了他,那就超出了我幹預的權限,但既然案子交給了司法部門,我就不敢犯法了。”太宗說:“妳自然守法,卻讓我違背對天下人的諾言?”戴舟說:“法律是國家用來向全世界人民公布最大的功勞。妳的話只是壹時的情緒表達!”陛下生氣了,答應殺了他。知道不能這樣做後,依法處理。這是克制小怒,留住大功勞。我私下為陛下珍重此德。太宗情境:“我犯了法。妳可以糾正我。我有什麽擔憂?"
4.請幫我壹個忙。寫貞觀顯貴的目的是讓君主意識到自己行為的後果。晏子的真實意圖是,唐太宗李世民有壹匹他非常喜歡的好馬,並把它養在宮裏。有壹天,這匹好馬突然無緣無故地死了。唐太宗大怒,要殺了養馬的宮人。女王勸他:“過去齊景公因為馬的死而殺人,晏子把養馬人列在齊景公前面。”妳養了死馬,讓國君殺人。當人們知道這件事時,他們會憎恨君主。這是妳第二次犯罪。其他州長知道了壹定瞧不起我們國家。這是妳的第三次指控。齊景公聽後赦免了養馬罪。陛下,您在讀書的時候讀過這個故事,難道沒有忘記嗎?”聽了皇後的話,唐太宗的怒氣平息了。他對方大臣說:“王後用平凡的故事來激勵和影響我,真是大有裨益。“晏子的方法是旁敲側擊,從側面說服別人回心轉意,說服秦始皇說‘馬是好的,但這不是去楚國的路’。”方向相反”告訴我們:無論做什麽事,都要先看方向,才能發揮優勢;如果方向錯了,那麽再有利的條件也只會適得其反。以上歷史事件形成了“北適楚”這個成語。後來在流傳過程中,人們習慣稱之為“反方向”,並引申出另壹個成語“反方向”,與“反方向”意思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