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卑不亢
【成語解釋】卑微:低賤、低劣;康:自大。意思是對人要有恰當的分寸,不卑不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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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來源】朱明之語《答小屋裏十九順書》:“聖賢自有其正之道,不卑不亢,焉能如此!”
【同義詞】不驕不躁,不驕不躁。
【反義詞】服從自己的頭和膝蓋。
與人交往,我們不應該卑不亢。
【有用】有用
【感情色彩】褒義詞
【語法用法】作謂語或定語;有了贊,說明人家有禮貌,有分寸。
【成語結構】組合形式
[出生日期]現代
【成語發音】聲音大,不能念成“kānɡ".”
【成語辨形】不能寫“抗”。
[英語翻譯]裏面要反駁回去也不幹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