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可以註冊成商標嗎?
我們先來看商標法的規定。根據《商標法》第九條規定,申請註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征,易於識別,並且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第十條列舉了不得作為商標使用的標誌,如國旗、國徽及其他與國家有關的名稱、標誌、地點等。還有壹些國際組織的名稱和旗幟;民族歧視,欺騙,不良影響等等。
第十壹條列舉了只有商品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等不得註冊為商標的;僅標明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等特征的;缺乏與眾不同的特征等。
第十二條。使用立體標記申請註冊商標的,只對由商品本身的性質產生的形狀、為獲得技術效果所需的商品形狀或者使商品具有實質性價值的形狀不予註冊。
因此,商標法沒有規定申請註冊商標的字數,但申請的商標名稱必須符合上述規定。因此,四字成語只要符合相關要求,就可以註冊為商標。
綜上所述,成語只要具有明顯的特征,不與他人先前取得的權利相沖突,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就可以註冊為商標。
將成語註冊為商標的優勢
1,容易被消費者認可。
商標最基本的特征是顯著性和顯著性,其基本功能是區分同壹種商品或服務的不同提供者,從而表明該商品或服務的來源。
比如將成語“津津有味”註冊為第30類(食品)的商標,自然會提醒人們該產品味道不錯。人們在生活中經常使用成語。將成語作為特定範圍內商品或服務的商標,可以給消費者留下深刻印象,使商品或服務區別於眾多提供者。
2、有利於企業品牌的推廣。
成語結構固定,語法、句式朗朗上口,含義豐富,指向明確,恰好與企業商標、品牌的推廣要求不謀而合。
比如在第三類(日化產品)和第九類(電子計算機)註冊“完美”,會給客戶壹種完美產品的印象,有利於品牌的推廣。
3.成語註冊商標的註意事項
(1)把握成語的意義和外延。
“實事求是”原本指的是壹種嚴謹的治學態度和方法,這是儒家經典和考據學的壹個命題,也是中國古代學者的座右銘。如今,“實事求是”已經成為壹個帶有政治屬性的成語。如果用這個成語註冊商標,會被商標局駁回,理由是“這種商標申請容易產生不良影響”。
可見,並不是所有的成語都適合註冊為商標。申請人必須準確把握成語的含義和外延,選擇那些充滿“正能量”、沒有政治屬性的成語註冊商標。
(2)規範成語的使用
有些商標申請人為了使原有的成語與自己的品牌和產品相關,改變了成語的讀音、意義和形狀。商標局會以“用詞不規範”駁回妳的申請。
比如“全食美”商標保留了“完美”的發音,修改了成語的字體,所以被商標局駁回。因此,邊肖建議,在使用成語註冊商標時,盡量不要改變成語的讀音、意義和形狀,以保證成語的“原汁原味”。
雖然消費者更容易將成語認定為商標,有利於企業品牌的推廣,但在將成語註冊為商標時,壹定要準確把握成語的內涵和外延,規範商標的使用,提高商標註冊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