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魂:是指“天魂、地魂、人魂”,古稱“胎光、爽靈、幽精”,也有人稱之為“主魂、覺魂、生魂”或“元神、陽神、陰神”或“天魂、識魂、人魂”等。
七魄:是指喜、怒、哀、懼、愛、惡、欲,生存於物質中,所以人身去世,七魄也消失。之後再隨新的肉身產生“肉體及魄”則屬於“陽世的物質世界”。
三魂七魄
[成語解釋]魂:舊指能離開人體而存在的精神;魄:舊指依附形體而顯現的精神。道家語,稱人身有“三魂七魄”。
[典故出處]清·許仲琳《封神演義》第三十七回:但凡精血成胎者,有三魂七魄,被桂芳叫壹聲,魂魄不居壹體,散在各方,自然落馬。
[常用程度]常用
[感情色彩]褒義詞
[語法用法]作賓語、定語;指人的魂魄
[成語結構]聯合式
[產生年代]古代
擴展資料:
相近成語:安魂定魄
[成語解釋]魂、魄:人的靈氣、精神。指使人心安定。
[典故出處]明·馮夢龍《警世通言》第13卷:“夫妻兩人急來救得迎兒蘇醒,討些安魂定魄湯與他吃了。”
[常用程度]壹般
[感情色彩]褒義詞
[語法用法]作謂語、定語、賓語;用於策略等
[成語結構]聯合式
[產生年代]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