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委托:委托重要事項。臨死前,把重要的事情托付給孤兒。
來源:大京《鶴林尤魯補遺》卷七:“故知其能以命托孤,漢之立也。”
《論語·泰伯》:“可托孤六尺,可寄命百裏。”邢丙舒:“若能托六尺孤兒,可托幼幼君子。”如果周公和霍光也能發百裏之命,他們會說妳在明處,他們在鄉下也能聽命於妳。”後來的“托孤命”是指受遺願的委托,協助年輕的君主;或者君主服喪時,受命掌管國家事務。也指委以非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