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松齡《聊齋誌異》原著——《三只狼的故事》:
人宰貨還,已是黃昏。壹只狼來了,看了看肩上的肉,似乎垂涎三尺。他跟著屠維嶽走了好幾英裏。突懼,顯其為刃,而不及;走著走著,從中走出來。與其掛在樹上被跳蚤叼走,不如默想狼的肉。然後把肉勾起來掛在樹間,顯示是空的。只有狼壹個人。我去找土貴的肉,看著那個巨人吊在遠處的樹上,像是壹個人吊死了。糟透了。瞎轉悠近視是死狼。仔細擡頭,看到嘴裏有肉,像魚吞餌壹樣刺痛了狼的上顎。當狼皮價,直十余金,塗小玉顏。
向木邊要魚是可笑的,狼必受其害。
解釋:
從樹邊找魚:樹邊,爬樹。爬上樹去找魚。比喻方向或方法錯誤,無法達到目的。出處《孟子·惠亮·王上》:“行其所欲,得其所欲,得其所木。”
遭受:遭遇(災難)
就像爬樹抓魚,狼想吃肉,結果卻是壹場災難,真是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