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黃鐘:中國古代音韻十二法中六陽律的第壹個統壹。魯大:六陰定律中的第四條。形容莊嚴、公正、神秘、和諧的音樂或文字。
出自:《李周官純大樂思》:“是打黃鐘,唱大魯,舞雲門祭神。”鄭玄註:“黃忠之鐘、之聲為平均,黃忠、楊之聲為第壹,為組合。”
例:王老師文章如~,九處發達,黃鄒魯秘笈不傳。◎路松九元的《正在報價》
語法:結合;成為對象;形容音樂或文字的莊重。